鐵之狂傲

 取回密碼
 註冊
搜尋
樓主: 異形

原文由招才貓 於 07-4-2 02:28 PM 發表

嚴重的精神病患也是將之與社會永久隔離…


難道亦指…    一堆嚴重的精神病患可以創造社會利益…=w=|||b



你是指這個嗎?

1172324170983.jpg


當年的確是創造不少的經濟利益啦!!


不過將死刑犯執行其刑是為了『將其與社會隔絕,以避免其再犯』(很抱歉我沒講清楚)

[ 本文最後由 異形 於 07-4-2 02:47 PM 編輯 ]
 
<(ゝω・)綺羅星☆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原文由異形 於 07-4-2 02:16 PM 發表



一個死刑犯行刑後所帶給社會之利益為『將其永久與社會隔絕』

嚴重的精神病患也是差不多將之與社會永久隔離…


難道亦指…    一堆嚴重的精神病患可以創造社會利益…?=w=|||b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回覆 #27 牽情 的文章

牽情大的意思,應該是認為…

當死刑犯要被處決時,
犯人在這時卻說:
「我也是人生父母養的!所以別殺我~~!」

結果法官竟然回答:
「好吧…    竟然同為人子,我就放你一馬,讓你有反省的機會。」

↑出現以上這情況覺得很可笑。


我覺得牽情大可能有誤會到,

我一開始的觀點簡單講就是…
「別想就這麼死的一走了之~   要死你也要為我幹活幹到死~~   」

↑這樣,我也是沒有在同情犯人的立場的,只是不想讓犯人白白死而已。



特別要再提一下的是,我不認為“償命”就算是對受害者及其家屬有付到應盡的“責任。”

[ 本文最後由 招才貓 於 07-4-2 02:59 PM 編輯 ]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原文由招才貓 於 07-4-2 02:05 PM 發表
與其說是一種報應主義之產物,毋寧說是對於某種特別犯罪,實現理性正義的需求,並為維護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
維護社會秩序這點,死刑應該是可以滿足社會大部份大眾的期待,且也能有效的 ...



一個死刑犯行刑後所帶給社會之利益為『將其永久與社會隔絕』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與其說是一種報應主義之產物,毋寧說是對於某種特別犯罪,實現理性正義的需求,並為維護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
維護社會秩序這點,死刑應該是可以滿足社會大部份大眾的期待,且也能有效的降低犯罪的比例。

但增進公共利益這點我看不出來,人死都死了,死人對社會帶來了什麼利益?感覺不出來。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節錄部分實務見解供參考。

節錄自「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四五六六號判決」判決理由:

「...惟按死刑之存在,就現階段之刑事政策而言,與其說是一種報應主義之產物,毋寧說是對於某種特別犯罪,實現理性正義的需求,並為維護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由於死刑之諭知,為生命之剝奪,具有不可回復性,基於對生命價值、生命權及人道之基本尊重,法官在諭知死刑之判決前,除應就個案整體觀察,審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舉科刑輕重之事項外,亦應審酌其他一切情狀,避免有失衡平,以及是否確為罪無可逭,非執行死刑不足以實現理性正義,並為維護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並應於判決內說明其理由,始為適法。...」

由此判決理由之陳述可以看出實務上的態度是肯定死刑存在的價值。即使如此,其支持死刑存在的理由,絕不是採應報的態度,而是為了「實現理性正義需求,且為維護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且還採取死刑還必須要有「必要性」,必須是為了達到前述公益目的而不得不採取的最後手段。

個人的立場是不支持死刑的存在,針對此問題所產生的立場上的不同是由於每個人對人生的態度不同,個人認為沒有對錯可言。
一個國家的刑事政策是否會支持死刑的存在,完全視乎該國人民對於生命的態度為何。簡言之,支持要有死刑的人多,就會有死刑;支持不要有死刑的人多,就不會有死刑。不管選擇哪一邊都會有得有失。

在這個人文版裡面有許多被提出討論的問題其實都具有爭議性,在討論這種問題時,大可宣揚自己所信仰的價值觀與人生態度,但倒不需要在爭議點上多所爭執,意見交流與互相瞭解我想才是討論的目的。

[ 本文最後由 david123abc 於 07-4-2 01:58 PM 編輯 ]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總評分:  聲望 + 1   檢視全部評分
招才貓    發表於 07-4-2 14:07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無名的英雄

人文版元老

回覆 #27 牽情 的文章

你好像沒發現,我和招才貓 兄的論述中,對於人權幾乎是提都不提的東西
我們的重點都擺在犯人應該對受害者及其家屬,應付出怎麼的責任
殺一個人很容易,但殺人就能實現公義嗎?
 
Nemo me impune lacessit
當十元被別人拿進口袋時,人們常常記恨一輩子。
當百元被笨蛋丟進碎紙機時,人們很容易就原諒。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基本上

在下認為法律是用來約束

刑罰是用來嚇阻

一但嚇阻的效果消失,那法律刑法又有何用?

那六法全書說的不就都X話?

那中國以及其他各國歷史中的嚴刑不就都是笑話?

人權是一回事

罪行又是一回事

將兩者相提並論

有點好笑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回覆 #25 牽情 的文章

讓罪犯贖罪美其名是給予他反省的機會~
我也可以說是我出至私心要罪犯這麼做~


假設一個情況~
當鄰居不小心將我的寵物給弄死了,此事依法鄰居被判他要強迫為我勞動服務五年,
然後在他身上綁上像似孫悟空頭上的緊箍咒,若服刑期間稍有不服,我就按個搖控器讓他被電,

這樣~  我藉著此事,我得到了一個專用的奴隸,且心靈上也一定慰藉了不少(說不定還覺得賺到:吐舌 )
何樂而不為呢?


上述情形是有些誇張,但在我的觀念上,法律不準讓家人動私刑就算了,
還曉以大義地說交由法律公正審判才行,而後罪犯就不痛不養的死去~

這情形才真要我覺得虛偽哩。    \ w /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原文由HOLMESLEE 於 07-3-31 03:06 PM 發表


你提的這個對案,就已經算是折磨犯人致死了:

那是否對有加害人之暴行就能視而不見?



我不認為用法律殺人,就能實現社會正義
他死了,就死了,我們讓他失去自我反省的機會,我們讓他失去贖罪的機會
他死了,對社會產生何種正面效益
陳進興被槍斃,請問,除了引起社會一 ...


反省贖罪?那不過是以大多數人為主觀的想法罷了

只會讓人覺得殺人者最多做事做到死

但起碼還是活著,而活著就有太多的變數(越獄.獄中事件...等等)

廢除死刑

在下認為只不過是那些自以為清高仁愛的虛偽小人所想獲得名聲.名望的一種虛假作為罷了

以上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存檔|手機版|聯絡我們|新聞提供|鐵之狂傲

GMT+8, 24-7-4 21:26 , Processed in 0.024741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