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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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文集】 飆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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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楓*散文實驗版*過往的妳

  「Long time no see.」妳撥弄著散亂的頭髮,笑著對我說。
  五年不見的妳,成熟許多。

  只是妳給我的感覺中,少了一點東西,也多了一點東西。
  少的東西一個叫做眷戀,一個叫做依賴。
  多的東西一個叫做自信,一個叫做成熟。
  
  × × ×

  曾經想過,能不能跟妳白頭偕老。
  但是這種想法持續還不到一年就破滅了。

  五年前,妳去了加拿大。
  我的腦袋裡面裝著不是該怎麼挽留妳,而是想著下面那欠打的話。
  加拿大?聽說楓葉不錯的樣子。
  還有楓糖?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

  × × ×

  「妳……風很大,要不要到那邊去坐著聊?」我指著對街的咖啡廳,對著妳問。

  妳略微的點了點頭,算是答應。

  × × ×

  「我,已經訂婚了,對方是一個美籍華裔。」妳把玩著小湯匙,平靜的說。彷彿現在說的是別人,而不是妳似的。

  「嗯……不錯啊……對方的條件應該是不錯,不然伯父不會接受的。」我笑了笑,啜了一口冰紅茶。

  對於她已經訂婚這個事實,說實話,我不怎麼驚訝。畢竟以她的長相,沒有人追那才是真的見鬼了。

  「你都沒有什麼話要對我說嗎?」妳依舊把玩著妳的小湯匙,不經意的說。
  
  但是我,能說什麼?
  說了,就能改變妳已經訂婚的事實?
  難道叫妳逃婚?別傻了,伯父是不會答應這種「有損家族顏面」的事情發生的。

  × × ×

  只是,不可否認的。
  我的心,像是被針扎到一般,好痛,痛到我無法形容。

  我的懦弱,帶給妳太多困擾。
  五年前是那樣,五年後,依舊是如此。

  × × ×

  妳我依舊坐在咖啡廳內。
  只是沒有共同的話題。

  喝著一樣的咖啡,做著一樣的動作,看著同樣的地方,想著同樣的事情。

  只是雙方,都無法打破這沉默。

  × × ×

  夜裡,我獨自思考著。

  懷念著過往妳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
  我愛妳嗎?

  五年前的我沒有一個標準答案,所以讓妳從我懷中溜走。
  現在的我,可以肯定的說愛妳。

  只是,我愛的妳,是過去的妳。
  是存留在我記憶裡面,那個對我有著眷戀以及依戀的妳。

  妳,活在我的記憶裡面。

  現在的妳,已經快步上了紅毯的那一端。
  而我,回到原點,找尋著愛情的痕跡。
  
  
  By:飆楓

[ 本文最後由 武藤聖 於 06-8-23 10:30 AM 編輯 ]
 
當愛情到了結尾的時候,我會選擇放手。 放手之後,至少不會那麼難過。 [url="http://tw.club.yahoo.com/clubs/waft-feather-preface_of_as/"]奇摩家族*點我點我!*[/url] [url="http://forum.gamez.com.tw/showthread.php?p=1530934#post1530934"]新詩版*點我點我!*[/url] [url="http://forum.gamez.com.tw/showthread.php?t=149104"]留言版*點我點我!*[/url] [url="http://forum.gamez.com.tw/showthread.php?t=147575"]原創小說版*沒有道德規範的世界《完結》*點我點我!*[/url] [url="https://www.gamez.com.tw/showthread.php?t=160674"]原創小說版*奇幻*審判者*連載中*點我點我!*[/url] [url="http://forum.gamez.com.tw/showthread.php?t=149152"]原創小說版*停止思念*陸續新增中*點我點我!*[/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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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飆楓

神經腐蝕

  遊走於被認可的世界模糊界線中,嘗試以行為證明我身在何處,總覺得時間在不知不覺中漸漸加速,所有生物所有機械所有工具都以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時間進行一件事情二件事情或是三件事情。
  時鐘的指針如往常般的走著,以蝸行的速度繞著圓。其實看不看時鐘已無甚大意義,已被神經毒腐蝕的大腦神經早辨不清那鐘上的時間是幾十幾分幾秒,機械式的完成一切,而後卻發現自己做的速度太快。
  在生活中總感覺到位置的錯亂,分不清自我虛實,好似一條毛線打了好幾個結,試著理開但總越理越亂。課堂上的授課老師在台上說著SinΘ加上CosΘ如何又如何,α加上β的公式又是多少又多少,我試著用手將老師所寫的、所說的全都抄到筆記本中,但卻與老師的進度差距越來越大,到了最後,只能將黑板上所有公式、方程式全部抄下,根本無法搞清哪個SinΘ配上哪個α哪個CosΘ又配哪個β,腦袋充斥數字,已無法辨清哪個題型要配哪個公式。
  小考試題卷上有五十題,每題有四個選項,台上的授課老師拿著報紙甩著鞋子悠哉閒適,座上的同學撐著頸子咬牙切齒考慮是否甩骰子,上下形成一股強烈的對比。我無法思考甩骰子的可行性,也無法學台上老師的閒適模樣,我的腦中一片混亂,除了腦漿還是腦漿。我放下手中的筆,停止一切思考,像貓一般的弓起身來,頰貼著臂,沉沉睡去。
  寒風透過未關的窗口吹入室內,穿著短袖的我被它給「溫柔」的叫醒,它提醒我現在已是下午第二節課,台上授課老師已經換了一人,他從口中說出一句又一句的國語,但經過我的鼓膜以及水平半規管後半規管上半規管前庭前庭窗鼓室窗之類等等構造到了大腦之後,我卻覺得台上的授課老師不是原住民土著就是火星人派來攻打地球的洗腦文化軍團。
  我發誓我很想正常的聽一節課,至少國文課說到白居易與元稹是如何牽孿乖隔,情深似海的時候我很清醒,也聽的很清楚,有時還會很配合的笑個幾聲。腦中的邏輯思考層面似乎是哪個螺絲釘鬆了點,或是哪個零件沒有緊緊卡住,很想把自己腦袋給剝開檢查,不過我知道這只是自己邏輯思考層面的另一種鬆脫模式。
  寫了這麼一大長串的無病呻吟,看了看時間,過的還滿快的,我符合第一段文中所描述的二分之一時間或是三分之一時間來完成一件事情二件事情或是三件事情,寫這些文字的時間還不到我寫一章小說時間的四分之一。
  究竟在這篇文章我想表達什麼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這只是神經被腐蝕的我對生活的一些無病呻吟,就這樣。謹此而已。

  飆楓,2005.11.23,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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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十一月十三日,我迷路。



  我的目的地是哪裡?這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一直往前、一直往前……抬頭看了看路標,不覺已到新莊,難怪總覺屁股有些疼。一路從桃園的新光三越騎到了新莊的農會這,腦中沒什麼想法,只有一串髒話。因為我發現一個殘酷的事實──我迷路了。有些搞不清楚,自己一直以為自己還在桃園市內亂逛,怎麼一沒注意就到了新莊了呢?



  今天是星期日,天氣不錯,沒有大太陽,也沒有刮大風、下大雨,真是個出遊的好天氣。我於是隨手拿起摩托車鑰匙,走出家門,鎖上厚重鐵門,頭也不回的走向外。

  我家是桃園新光三越旁邊的高級社區……再旁邊的破社區,位在某條巷子裡,社區正對面還有一家幼稚園,叫做歸真。但重點不是我家住哪以及幼稚園的名字是什麼,重點是拿著機車鑰匙正要出去的我。



  也不知道今天發什麼瘋,看看陽台外,再看看置在電腦桌上的機車鑰匙,我突然湧起一股想出去的衝動,而且是非常強烈的衝動。我於是一手抄起鑰匙,一手拉著安全帽,衝出家門,朝著沒有目的地的目的地前進。



  途中也發生了很多事情,不過我就一直騎、一直騎。

  某個藍色旗子的黨員的選舉競選總部成立,我繼續騎……某個穿著某個綠色政黨黨服的人走過去,大聲叫囂,我繼續騎……騎到一半看到有某輛車上插著藍色旗子的車子撞上了某輛插著綠色旗子的車子,我繼續騎……



  總之就是發生了很多事情,我就一直騎就對了。



  穿過地下道、繞了條小巷、再穿地下道、再繞條小巷……不知不覺的,四周的景色從繁華變為荒涼,再從荒涼變回繁華,又從繁華變為荒涼,再從荒涼變回繁華……



  看了看手機上的小時鐘,我不知不覺的已經晃了一個小時多,頭稍微四處望了一下,霎時傻在機車上,不過傻了幾秒就趕快壓下煞車,在我眼前出現的是一個綠色的招牌,上面寫了五個字──新莊市農會。

  我一直以為我是在桃園市內亂晃的,我一直以為一個小時多並不能去什麼鳥地方的,我一直以為我會平安無事的晃回家中的,我一直以為……為什麼我會在新莊啦!



  趕快騎到一旁的便利商店,走進去看到一個男店員正在幫人結帳。我走上前去問:「呃……請問……這是新莊嗎?」說實在的,現在想想,那時候我還真是白目,隔壁的「新莊市農會」上面五個大字招牌是放來觀賞用的喔?

  所幸店員愣了一下,只是問我:「這裡是新莊啊,你迷路了嗎?」好險沒有被笑……不然我可能會衝到他們商店的冰架上拿起兩塊中華蛋豆腐往頭上砸下去。(有人問到:「為什麼要使用蛋豆腐?」其實也沒有什麼,只是個人比較喜歡吃蛋豆腐而已……)



  跟店員問清楚了回去的路線,順便買了一罐礦泉水,我往回程的路騎回去。



  回程的路並不比我想像的好騎。因為我一路從桃園騎到新莊,幾乎都處於發呆狀態,只懂得紅燈停、綠燈行,看到車就停下,沒看到車就油門加到底,所以我對一路上所經過的任何地方,基本上是沒有任何印象的。



  一路騎騎停停的,看到不懂的路就停到一旁找店家問路,而在兩個小時之後,我終於看到了久違的桃園市地標,看到的那一剎那,有種眼淚將要以萬馬奔騰之勢噴灑出來……



  而既然到了桃園市,那就不用擔心了,很快的,我就依照附近的店家替自己所在的位置做了個大概模擬,一路慢慢的騎回家中。就這樣,結束了我半天的迷路之旅。

  這故事也告訴我們一件事情,當一個未成年小鬼無聊的時候,千萬別騎機車出去,會遭到很「機車」的報應的……





  飆楓,迷路過後心有餘悸中,吹著電風扇。200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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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而我對你亦然。





  整天等的是同一個人的簡訊,但手機每每傳來震動都是另一個人傳來的訊息。

  當希望越高,絕望就越重。

  為了等一封簡訊,我特意把手機放置在前胸口袋中,當每次手機傳來一次震動,我滿懷期待的把手機自口袋中拿出來,而伴隨的卻是不可抵制的失望。



  我等待的不是她,也不是她,更不是她,我等待的是誰?這只有我自己知道。

  看到她的訊息的時候,我會下意識的露出淺淺的微笑。

  聽到她聲音的時候,我會有一種放鬆的感覺,在她面前完全不需要假裝自己是開心的,或是傷心的。



  是我的錯覺嗎?總覺得有種被疏遠的感覺。

  我知道,我知道她媽說了什麼,我也知道她如果電話費超過會怎麼樣。

  所以這讓我覺得我好任性。雖然我不常任性。



  我寧願中午少吃那一頓,換取跟她講話的十數分鐘。

  她說這樣她會有罪惡感,叫我別這樣做。



  她又說,別對她太好,對她壞一點,不然她會把一切當作理所當然。

  我覺得,那又如何,我喜歡這樣做,我喜歡這樣對她。

  她當成理所當然又如何?我也認為這是理所當然。



  我喜歡對誰這樣做──這是我的自由。

  即使是她要求我,我也可以拒絕,不是嗎?

  我覺得這是理所當然,我覺得這是我應該做的。

  每天傳個一封到兩封的簡訊,傾訴我對她的思念。



  我對她說,「我很愛妳」,她說,「而我對你亦然」。



  飆楓,2005.11.04,夜,伴著風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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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哪天回憶。

  久未回憶起的那一天,我已經忘記那是怎樣的情景。
  正確的說,是我強迫自己遺忘。

  時鐘的指針停在十一點十分的地方,牆上的月曆在九月二十七號那面已不知多久。
  收音機放著周蕙柔柔的聲音,我的眼皮很沉重,不過還是堅持握緊手上的筆。

  我稍微甩了甩頭,企圖讓自己的意識清醒一點。
  跟著周蕙的歌聲,我唱出了幾句。
  我甚至不知道我在唱什麼,只是唱出我滿腔的思念。

  隨著時間的變更,我們也都長大。
  妳變的更加成熟,我變的更會思考。

  已經過了兩年或是三年,我依舊跟著周蕙的歌聲唱著那柔柔的思念。
  時間依舊是十一點十分,也還是九月二十七號,不過三年已逝去。

  牆上的月曆已換過三個,時鐘也被我敲壞六個,我躺在床上,聽著周蕙的歌聲,眼皮很沉。
  坐起身來,甩了甩頭驅走滿腦的睡意,坐至桌前,又唱起了思念,寫起了過往。

  說不準哪年又哪天,我會翻開筆記本,回憶著曾經的現在。
  回憶著一切,回憶著妳,回憶著我……

  飆楓 94.9.24 於家中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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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懼寂寞的存在。



  不管如何的偽裝,都是一樣的虛偽。

  不論怎麼樣的讓自己看起來很開心,但實際上又是如何?只有自己知道。



  我們欺騙的功夫越來越高,不僅欺騙周圍的所有人,甚至連自己也欺騙了。總自己催眠著自己,你,某某某,你是不需要朋友的,你是喜好孤獨的。

  而自己,當然是成功的被洗腦了。開玩笑,自己洗腦自己還失敗的話,那乾脆找塊豆腐一頭撞死算了。催眠自己後,我認為自己是不需要朋友的,我是孤獨的。



  但,就算表面上再怎麼的偽裝,潛意識中還是保留著原本那份性格。



  我渴望正常的眼神注視、需要朋友的存在,以及不需要那放狗屁的孤獨。

  當然,有些時候,人是需要一些孤獨的元素存在,但絕對不是無時無刻的孤單,那只會把人逼瘋。



  就算是自閉症,也需要「人」來打開他被封閉的心。

  其實自閉症只是一種思考方式轉不過來的症狀而已。患者的思考方向就一直轉在同一條路線,他跳不出來。也就是所謂的「鑽牛角尖」的最高境界。



  最近,我發現我一個習慣。



  我常常會無意識的拿出手機,按出電話簿,找到一個六分熟以上的人,按下通話鍵。

  這一切都是這麼自然,自然到讓我忘了:我為什麼要打電話給對方?

  電話接通後,對方開始「喂」了,我才想到我打給對方沒有任何目的,只好說:「某某,我好無聊……」這種潛意識的渴望使得我主動去找尋「人」的存在。



  而上述行為,都是下意識完成的。

  這代表了什麼?這說明了,我不是不怕孤獨,而是強迫催眠自己說:我不怕孤獨,孤獨是我的朋友。

  人類恐懼未知,但更恐懼寂寞。

  而我,也不例外。

[ 本文章最後由 神思者 於 08-11-30 17: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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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楓──尋找昨日。



  點燃薰香,煙霧裊裊。

  啜飲一口Black coffee,讓苦味流連口腔。有人說,下午是一個悠閒的時間。

  我抓不住以流逝的昨日,更抓不住現在在流失的今日。



  轉動打火機的磨火石,星子碰躍。

  我任由流逝的今日與昨日纏繞,沒有掙脫意願。

  我被曾發生過的每一幕纏至無法動彈。



  像是電影分鏡一般。

  每個畫面、每個場景、每個人物。



  我穿梭在現實與回憶之間。

  去尋找昨日,以及昨日的昨日。



  By:飆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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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笨蛋予小笨蛋的信,抑或是話。





  我是一個不容易愛上別人的人,所以我很清楚我在想什麼。就是因為知道,我才覺得奇怪。

  八天。短短八天。我從認識妳到愛上妳。

  這一切的一切,讓我有點不敢相信。



  其實正確的說,是六天就有感覺了。不過我讓自己沉澱了兩天。第八天坦白。

  我也會害怕。我怕年齡的差距,以及我從小養成的自卑。

  國小五年級。差了六歲。不過,喜歡就喜歡了唄,管那麼多做什麼?

  去他的狗屁年齡差距。



  而又過了兩天,我漸漸的了解,我為什麼會被妳所吸引。

  妳,跟我,很像。

  不是體型那種像,如果你體型像我那就好玩了。

  所謂的像,是指心與靈兩個部分很像。

  我們一樣的渴望朋友、一樣的害怕寂寞,但卻又獨自逞強。

  所以我喜歡叫我自己大笨蛋,叫妳小笨蛋。

  因為我們都一樣的傻。



  妳說,覺得同學都在躲妳,妳很難過。

  說真的,那時候我的心緊了一下。我彷彿看到以前的我。那把一切都阻擋在外的我。

  我也想跟可愛的小笨蛋:這一切都只是一個過度期,過了,就沒事了。



  如果,妳覺得我很煩的話,請直接跟我說。

  千萬不要憋著,因為那對彼此的傷害是以時間疊積的。

  有些人問我是不是需要幾天的時間來沉澱一下,叫我想清楚,我對你是一時的迷戀,還是妳真的是我所要。我可以很確定的說:是的,妳,是我所要。



  我也想跟妳說,不要去「習慣」說對不起。尤其是對我。

  妳說妳習慣了,但是我才剛從這習慣中掙脫出來,所以我知道可以的。

  記住,不是錯的錯,別說對不起,尤其是對我。



  Maybe妳跟我,都不是生命中最後的Mr(s).right

  但在此時此刻,我希望我是妳生命中的Mr.right

  而妳,已經是我生命中的Ms.right

  

  by:飆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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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楓──那叫Arshen的女孩。



  曾經,有個叫做Arshen的女孩,走進了我的心內。兩年前,我認識了她,Arshen那時高二,我國二。我不知道,從始至終,她的心有沒有放在我的身上過、我有沒有走進她的心裡過,但是,我很確定的是,直到她離開我之後的一年之內,她在我心內都留著一個影子。



  剛認識她的時候,她給我一種很安靜的感覺。即使是通電話的時候,也是我說一句、她回一句,有時候她也會說幾句,只是這種情況,很少。



  Arshen總是把自己關在一個角落,彷彿這個世界上,只有她自己一個人。曾經,我試著走進她的心房,但,很明顯的,我失敗了。而且失敗的很徹底。她從來沒有完全打開她的心,從來沒有真的讓我的身影走到她的心內。



  認識她一年後,有天晚上,她打了電話給我。我接了,但她不說話,而我,也不知道是她,於是我切斷了電話。直到凌晨兩點,她又打了通電話來,這次,她依舊沒有說話,只是在電話的那頭啜泣。



  睡意在一瞬間消失。

  我慌了。



  印象中,我從來沒這麼慌過。我急忙問她怎麼了,她沒說,依舊哭著,而我,也依舊慌亂。哭了十幾分鐘後,她慢慢的說出發生了什麼事,而我的心,也承受了從沒有過的痛。她被侵犯了。



  那天後,我每天打電話去安慰她,而她,也漸漸的接受我的存在。

  這中間讓我比較不能諒解的是她的父母。女兒出事了,他們也只是透過電話安慰一下,不回來也就算了,還禁止Arshen報警,並跟她說,忍忍就過了。這讓我,非常、非常的,不能諒解。



  至於侵犯她的人,我也很不能理解。他從桃園,坐火車到台中,就只為了去侵犯一個少女?我倒覺得去援交還比較便宜、比較方便。但,不是援交的問題。我不能原諒的是,他侵犯了Arshen,我的朋友。一個我潛意識非常喜歡的人。所以,我不顧Arshen的勸阻,我帶了雞蛋,到Arshen給我的地址去砸。附近的人,全都知道他侵犯了一個少女。只是相信以及不相信而已。



  Arshen曾經認為,這世界上,已經沒有關心她的人了,也曾經問過我,「弟弟,你會不會不要我?」

  我記得那時我說,「妳不要想太多,我跟妳保證,一定會是妳先不要我,而不是我不要妳。」

  她笑了,她說不可能。但,我猜對了。又過了一年,她消失了。留下的,只有一則簡訊,以及一串永遠打不通的電話號碼。



  就這樣。



  在她消失的一年內,我也很積極的去找過她,甚至翹課坐火車到台中找她,也在放學時間站在台中家商門口等她,可是,我依舊找不到那已深刻烙印在我腦海中的身影。



  現在。兩年了。



  我高一了,算算,Arshen也大一了。兩年了,在我的記憶中,還存在著她的身影。只是,她呢?Arshen的心中,還有我嗎?應該沒有。有時候,我會想到那兩年幾乎每天都唱的「痴心絕對」,以及兩年來與她相處的點點滴滴。



  同時,也想起了,那叫Arshen的女孩。





  By:飆楓。



後話:其實,兩年的時間豈是這短短的幾百字到一千多字可以說完的?能說完嗎?才怪。

   我省略的是,在她離開我的生活之前,其實她交了個男朋友,只是她不想讓我知道。

   而我知道後,表面上沒有多大的反應,只是「喔」了一聲,但我的心內好像在滴著血。

   在她離開我的一個多月後,我在她的即時通留了一句話。

     「我說過的,一定會是妳先不要我。姐,我猜對了吧?」

   而後,我把鼠標移到她的帳號上,點了右鍵、按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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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飆楓

新聞。



  前幾天,我再看報紙的時候突然翻到一面,令我愣在當場許久,把整張報紙攤開,有四分之三,是在介紹「德州殺人魔」的殺人肢解手法以及過程,而某某某捐錢給某孤兒院,得到許多幼童感激的報導,卻只佔了八分之一不到。


  現代人已經忘了何為「德心」,報紙上刊載的,都是些殺人放火、偷拐搶騙,我只是個學生,並不好說些什麼,但是,我怎麼也弄不懂,我們的媒體是怎麼為我們把關的?媒體只為了要多一點人看,就專報導一些古古怪怪的「腥」聞,子殺父、母虐女,甚至連某名模受到家暴都要登,登了一個多月還在登,我想問媒體一句話,如果今天受到家暴的不是名人,你們會這麼熱心的播映?難道真的沒有題材可以播了嗎?記得前幾個月還看到一個新聞,一隻母雞下了一顆非常大的蛋,那顆蛋,大到可以把雞的「出蛋口」撕裂。


  真是令我不能接受。


  時代在變,人的心也在變。從前可以看到某某植物人醒了,家人謝天謝地,現在只能看到,醒了之後,父親還強逼他繼續假裝昏迷。這些,我們都不好說些什麼,只是,什麼是該播的,什麼是不該播的,現在媒體已經沒有一個界定的標準,而我們能做的,也只有注意,或者不注意。


  by:飆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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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喜歡呢?
難道思念不能等於喜歡嗎?
也不對啊,喜歡也可以思念啊!

  所以,得出一個結論。
愛情≧思念≧喜歡。
  
  結論,是一個我討厭的數學式公式。
飄語文序:http://tw.club.yahoo.com/clubs/waft-feather-preface_of_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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