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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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討論版禁止注音文,被版主看到,2天內編輯文章,如果並未編輯 就搖頭處分 累犯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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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嚴禁乞討文,例:誰能給我點數? 或是:誰能給我xxx? 犯者禁言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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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偶家低騎士以經65極了!!!要去哪戀攻阿??)

8.除了版主跟管理員之外,請勿使用「公告」此主題,違者搖頭後更改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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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即日起 嚴禁討論外掛 一但發現有外掛文章或者跟外掛有關的 一率禁言加上搖頭以上處分

==========版==========規==========分==========隔==========線===========



當您違反版規時,版主會寄警告信給你,當次不改,即可向版主兌換「禁言禮物」。

有任何的相關問題,可至《版務申訴管理區》 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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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加上
13.發外掛者第一次刪除文章第二次禁言3天第三次永久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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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勇者

離開了這裡

回覆: 希望版版規改一下唄

我個人覺得

發表那種文章就代表木馬文

直接永禁  反正他被禁言

想要改  重新去申請帳號就好了

沒什麼難度

還有....能的話這種文章盡量在版主反應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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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鎖文

請勿再出現類似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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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希望版版規改一下唄

[QUOTE=~祥~]我覺得應該加上
13.發外掛者第一次刪除文章第二次禁言3天第三次永久停權
[/QUOTE]
第一次刪除...刪文後他可以同帳號再發相同主題多次~就會這樣循環直到第三次才停權= ="~

第二次禁言3天...這3天內他無法再發主題~但期限過了還是會照常發ˊˋ~

第三次永停...給他發3次再停~那不就要刪文3次= =?~

我和TOMSMAX大的作法都是刪文+永停~不然等他發完3次才停~那代表我們也需要刪文3次@@~

個人認為沒必要做這樣的改變~就好像犯人在警察面前犯罪3次~警察才可以待捕犯人一樣.......~
 
露出滿足的笑容,就是幸福的時刻。~
╭╮__ \|/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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