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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2005年12月中發生的事情,因為最近很多人對於媒體亂象也覺無奈,所以我來說說之前遇到的記者。 2005年12月15日下午約2點半左右,X視一名女記者(長得瘦瘦高高的頗為秀氣)前來我們辦公室,一進門就摔門直衝經理室,經理正好不在,此名女記者與另一名XXX報女記者便在經理室門口大聲叫囂,要投訴我們的人對她不禮貌。(老實說這種態度,不要對我們不禮貌我們就很萬幸了,誰敢對她不禮貌) 經理回來後,她一直汙衊我們打掃的老伯對她意圖性騷擾,並揚言要告他,然而事實上,是那名記者"偷取"我們辦公室會議資料所致,打掃的老伯只是克盡他的職務,開會資料原本就是準備給前來開會的長官們一人一份,並沒有特別再準備給記者,這位女記者與另位同行的女記者一進會議室也未問是否可取,便一人拿取了一份,正巧被老伯看到,拉住這名女記者問她為什麼偷東西。(未經同意,意圖拿取他人物品據為己有或第三人所有,是為偷竊,這個道理連國小的孩子都懂,為何年紀不小,應該是知識豐足的記者連這種禮儀都不懂。) 還大言不慚的當場在辦公室中喧鬧說她只是拿個書面資料有這麼嚴重嗎? 當場摔東西外加歇斯底里的尖叫,又說老伯抓她"手臂"就是性搔擾,堅持要老伯道歉,否則就要告他,說她一個未嫁的女生,被男生這樣摸手臂,心理非常的不舒服(所以說男生以後你要是抓小偷,小偷是女的,請先去找女生來抓她,不然就用補鼠器等外力處理,千萬別親手碰到她);她卻覺得自己一點錯都沒有,叫囂的態度簡直令人髮指,連脾氣一向很好的同事都氣得一直說很想衝出去呼她巴掌,她們在臨走前,另位女記者還放話說:「遇到這種事情,想寫好話都寫不出來了!」 (所以說要好好巴結她們才有好聽的可看囉? 那我們看的新聞是真的,還是有人巴結過後的虛偽版啊?) 我相信有理智有知識的人都能很清楚了解,這件事究竟是誰對誰錯,然而這件事並沒有因為她被經理好言勸退之後結束,這件事一路鬧到公司的新聞處理部,簡直就是喪權辱國的倒歉送花、高層慰問,拜托她別生氣。 我明白那是怕被寫出不好的事,所以必需做的讓步,可是我們的國家已經是這樣了嗎? 非得好好拍著記者的馬屁才有未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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