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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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已經上路一段時間了

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所以請大家給在下一點建議

不管是對哪一條有什麼意見

或是還要新增什麼的?

請多多發言^^

板規如下↓

版規將會不定期更新,

請大家自行拿捏喔~~
┌───────────────────────────────────────────
├1.抱怨歸抱怨,請不要把暴力拿出來,也請回覆者不要提倡暴力。
├───────────────────────────────────────────
├2.切勿出現任何論壇內互相批評,以及隔著兩個主題串在那邊對戰。
├───────────────────────────────────────────
├3.有關政治請大家到《頂置》抱怨,但是不提供討論,其他出現的討論串將刪除。
├───────────────────────────────────────────
├4.回文請盡量別無義意灌水。(請見詳細1)
├───────────────────────────────────────────
├5.文章內不得出現他人(公司機構)的姓名,地址等,但是可以用陳x輝這樣代替。
├───────────────────────────────────────────
├6.不帶髒字罵人最高竿,但是如果要用請盡量用別的方法代替如:白○,
├───────────────────────────────────────────
├7.抱怨版最高準則是抱怨,所以請不要反對別人的抱怨,當然建議跟勸導可以,
├ 但是請不要有激烈反對的言詞出現(尤其是人身攻擊)。[請見詳細2]
└───────────────────────────────────────────

除了含"盡量"的板規外,

違反者將給予適度懲處。

對版規及板主做法有任何問題請到《建議專區》

--------------------------------

詳細1:當灌水程度太嚴重,

也就是字數都很少又連續發文,

將會給予適當的懲戒...

--------------------------------

詳細2:如果引起當事人過度反感,

或者有吵架的趨向,將刪除,尤其是人身攻擊。

--------------------------------

[ 本文最後由 蒼紅弦月 於 06-9-28 12:03 AM 編輯 ]
複選投票, 共有 0 人參與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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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評分:  聲望 + 2   檢視全部評分
不染情塵    發表於 06-9-20 19:35 聲望 + 2 枚

恩...

沒有問題

其實不會用過激字眼是很正常的

畢竟不可能馬上生氣就馬上跑來此發文的...(除非氣到惱羞成怒   隔了很久還非常氣...)

而不批評"政治" "其他論壇" "公司" 等等也是很正常的

畢竟此論壇是不站在任何立場的
 
[/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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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暗黑破壞神2賢者

Rank: 3Rank: 3Rank: 3

姆...個人我是覺得沒有什麼問題啦
不過我先聲明:
我在此版發言的原則主要是站在受害者(或當事人)的立場替受害者說話或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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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投有幾條不太好的三位,

留下:

1.哪幾條不太好

2.原因

3.改善方案

感謝,在下會附上聲望的。

如果還是不發表,我就當作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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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綠茵 於 06-9-27 20:22 發表
沒要改的八!

不過要徹底執行,不要哪種有一天沒一天的執行法


板主不能夠時時刻刻在線,

如果有問題的文章,

請務必點檢舉,

髒話部分,除了過激之話,

如果個人覺得過分了,檢舉給我們,

我們會要求改善或者處理。

[ 本文最後由 蒼紅弦月 於 06-9-27 08:2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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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要改的八!

不過要徹底執行,不要哪種有一天沒一天的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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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勇者

灰色之人

請投有幾條不太好的兩位,

留下:

1.哪幾條不太好

2.原因

3.改善方案

感謝,在下會附上聲望的。

此討論串投票到9/27

[ 本文最後由 蒼紅弦月 於 06-9-26 07:1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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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之人

原文由 ~CN~ 於 06-9-22 00:13 發表
辯論跟筆戰只有一線之隔...

面對很離譜的報怨內容該怎麼處裡?

例如:"X!!為什麼警察要抓我闖紅燈"...這種


差點按到編輯(汗

這就是第七條板規了= =

其實挺ambiguous

所謂的不要反對,其實是不要激烈反對,

其實就是要發文的人注意態度不要太差,

還有不要人身攻擊,盡量以勸導之類的,

這樣發文者也比較聽的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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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跟筆戰只有一線之隔...

面對很離譜的報怨內容該怎麼處裡?

例如:"X!!為什麼警察要抓我闖紅燈"...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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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勇者

夜*無盡



目前看來是完善的版規

第7條版規應該是最難以拿捏懲處的一條

如何貫徹遏止使其變成良性討論辯論 而不流於意氣之爭 實在是需要相當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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