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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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鐵傲聖堂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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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文由ATOS 於 07-1-14 12:45 PM 發表

1.族規第一條明定:禁止主動對其他任何玩家嘴砲ˋ侮辱ˋ謾罵   但是被動反擊允許!!

2.內戰時  無論是打路人或同族  都請保持風度 禁止嘴砲ˋ嗆聲

很明顯的,這2條規定產生了矛盾。


您覺得您的做法沒錯的話,就請 ...

其實並沒有產生矛盾

就像正當防衛的定義一樣

我國刑法第23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保護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即在防衛不過當之條件下,承認正當防衛為一種阻卻違法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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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怎樣

又跑回去討論處罰

夠了 我不想放任了

我要鎖文了

絕不開


天皇 等你部足會議開完  再發公告

那時你們要討論 再繼續


另一篇 再提到族規 我通殺....只可以討論懲罰是否得當

基本上 受罰者都認同了  請給點時間吧 整天回是沒意義的

理論再多 沒去做 都是空的

[ 本文最後由 gm01111 於 07-1-17 08:36 AM 編輯 ]
 
大家2012新年快樂 祝福各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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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286  YOU GOT IT!  發表於 07-1-17 12:51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ATOS  也罷,我已經懶的去解釋同樣的問題了。  發表於 07-1-17 12:40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行醫救人  我不知道我做的結尾有多大用處就是了  發表於 07-1-17 12:16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原文由瘋行~ 於 07-1-16 12:30 PM 發表
埃...我在這裡只能說"你不配當領導者"

如果你連文章都看不完、看不懂,你所領導的人之心聲,你懶得聽,或懶得聽完,你就不配回我的話!

「嘴砲原因你又清楚了?」這句話就已經代表你根本沒看完我的文章,你還有臉回我 ...


= =  這篇不是.....族規討論嗎??

GM也給方向了.....

而且猦行再#35這篇我自己解讀是(XD覺得人在氣頭上會看不清楚真正意思所以我直說).....

現在不要在吵....先把問題解決(就現況來說)....才是主要的....

不要再說....我依照族規行事.....之前族規怎麼樣就照那個走是OK的

既然有人覺得有問題....那就解決.....之前的事.....沒必要再討論= =

在吵傷感情阿(自己想法)....

[ 本文最後由 frank2211 於 07-1-17 03:35 AM 編輯 ]
 
沿著熟悉的腳步
想尋回往日回憶
然而
回憶已遠淡
熟悉也隨風飄散了
剩下的只是一身孤寂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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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英雄

天中皇帝!!人中蘿莉!!

原文由ATOS 於 07-1-17 12:12 AM 發表
那我舉個簡單的例子,

『今天假設你是一位加油員工好了,

由於人手不足,導致你常常被客人客訴,

而內部主管卻不會因此而對你做懲處。』

知道這意味什麼嗎?

你我明明都知道誰其實是對的,

而卻依據那套標準來做懲處,

這 ...
你的假設我看不出所以然來

人手不足被客人投訴  然後主管又不會因此懲處?


這代表???

員工做的很濫沒差?

反正主管不會管?


這跟主題的關係在哪裡?


是不是寫錯了一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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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S  沒寫錯,是你跟我的思想沒有交集。  發表於 07-1-17 12:40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無名的英雄

GOD(Gear Of Del)王女醫

原文由k0286 於 07-1-16 11:56 PM 發表



行醫,是你教我只就有救的人的

三勸不聽,就當沒這個人吧!

事實上.....萍水相逢的路人的受教度遠大於族員.........

這是我上任巫醫二個月來的最大心得!! ...


我承認我心軟了




不過既然我已經決定了 一切都無所謂 不重要
 
行醫救人 blinklywing-T-Edger有正義感是好事情 但是不代表你可以指使他人去執行你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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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勇者

TAKUYA大好

那我舉個簡單的例子,

『今天假設你是一位加油員工好了,

由於人手不足,導致你常常被客人客訴,

而內部主管卻不會因此而對你做懲處。』

知道這意味什麼嗎?

你我明明都知道誰其實是對的,

而卻依據那套標準來做懲處,

這樣對被懲處的該怎麼說?


P.S. 服務業以客為尊,客人說的就得都是對的,

但是對於內部的變通,其實是在我們的手上,

如果這樣還沒達成共識,那就沒有再討論的必要。


對於瘋行 嗯

有些話其實有道出重點,但是也有些話是很衝,

他講話也是硬直派,

我就不便幫他做回覆了,要看他自己怎麼做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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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行醫救人 於 07-1-16 11:50 PM 發表


你也覺得我用路人的方法對付鐵傲的人應該的 正確的嗎?

太好了 我不用在煩惱了



誤會不用解釋 禁掉就好


這次我連有點悲傷都沒有呢(茶 ...



行醫,是你教我只就有救的人的

三勸不聽,就當沒這個人吧!


事實上.....萍水相逢的路人的受教度遠大於族員.........

這是我上任巫醫二個月來的最大心得!!

[ 本文最後由 k0286 於 07-1-16 11:5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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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S  肯改過的人 叫做沒救‧_‧?   發表於 07-1-18 12:44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無名的英雄

GOD(Gear Of Del)王女醫

原文由k0286 於 07-1-16 11:45 PM 發表
他第一時間沒有停下來是錯誤


你也覺得我用路人的方法對付鐵傲的人應該的 正確的嗎?

太好了 我不用在煩惱了



誤會不用解釋 禁掉就好


這次我連有點悲傷都沒有呢(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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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286  事實上,我對於沒救的人,都是這麼做的^^  發表於 07-1-16 23:53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迷糊小書僮  總有各說各話的感覺  發表於 07-1-16 23:53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一般的英雄

天中皇帝!!人中蘿莉!!

原文由ATOS 於 07-1-16 11:14 PM 發表

因為你的這句話,我很想再講一段話,

你真的有把瘋行的文章完整的看完嗎?

對於你的行為,瘋行則說,

『這是一種不尊重。』


我所看到的是,你每一個問題最後的回覆都是,

『我以族規行事,族規是由大家決策出來的,

我絲毫沒 ...
基本上  我認為該轉換思考角度的是你們

族規就是個至上的原則   這個原則不會改變   我們可以藉由族會的方式去修改法律

但是法律的執行就是正義  我執行正義是完全沒有錯誤


你無權指責說我這樣做是錯誤

因為法規目前如此  執行上沒有問題可言

提議修改法律可以  但是現在仍然照法律來


就像因法律而被處以刑罰   然後再說司法不公  司法不公可以修改法律  但是也不能說因此犯錯者可以立刻被釋放


這就是民主法治  法律雖然死板卻是社會上最正義的天枰

對族規就如同對法律  身為族長必須堅持族規的執行  這是理所當然的

法律要客觀ˋ族規要公正

族規有問題可以改 ˋ法律有問題可以修   但是不代表執行法律者有任何錯誤


這不是堅持  而是原則



我所看到的是,你每一個問題最後的回覆都是,

『我以族規行事,族規是由大家決策出來的,

我絲毫沒有過錯。』

你這樣的回覆讓我感到很敷衍,

你並沒有去回答別人真正問的問題,

而是簡略帶過,繞著這句話來做基準回覆。
沒錯  就是如此

因為此並沒什麼好解釋  你犯了族規而我懲罰

族規給了我一個依據  讓我自由行使這份職權


這就是你們所有問題的答案:不合法ˋ所以被罰


這句話就是基準   我不需太多修飾的贅言   只需要用族規我就可以為我的職權找到合理的依據  那你們有什麼?

自己的堅持ˋ自己的原則ˋ自己的判斷?

還有什麼?  客觀一點的  舉出來?



我看到的是只是有人指責我不應該  要立刻修改   對我的解釋不加聞問  甚至無理要求  擺明就是已經未審先判

這種行為  我不接受!!

討論與溝通都是雙向的  如果認定某些事情  大家無所好談

剩下交由機制處理


美西部族有他的機制存在  請按步就班進行動作

我執法  有理有據  這點  沒有問題可言

只有法律上的相衝  我們可以繼續檢討


法官不能憑一面之詞就修改法律  族長也不能只聽某些人的反對就修改族規

機制就是如此  大家要按照機制來

就這麼簡單


這不是敷衍ˋ也不是逃避   而是理性處理事情的方法  請大家照著方法去做




我不尊重瘋行?  請問你尊重的定義是什麼?

開頭就說人沒肩膀  這算是一種尊重嗎?

說人家不配當個族長   這就算是一種尊重嗎?

無理取鬧  怎麼可能得到人家的尊重呢?

難道因為我要尊重他  我就可以讓他顛倒是非?  

尊重是互相的 ˋ態度也是



不想遵守族規就離開 ˋ沒有什麼好談

族規上有疏失   大家都可以討論   這點是彈性的

但是  不代表你的意見就是完全要被接受  這是無理的


今天  我執法   我就是無情  因為我就是捍衛族規的執行人

一個族長沒有辦法堅持自己的族規   他就稱不上是個領導者

族規可以講情理   但是情理不能顛覆族規

只用情理就想推翻族規的決議  是不可以的

就像你不能說陳水扁是個濫人   就用武力強迫讓他下臺    要按照罷免機制投票才能合法合理讓他下台


這是生活在台灣的我們都應該知道的  "民主法治"  的道理

[ 本文最後由 蘿莉天皇 於 07-1-16 11:5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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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當時我和另外一位巫醫都在場,算是當事人

我並不覺得天皇有處置失當

禁止參與族內活動是為了讓當事人冷靜下來

當時的情況兩邊都是以不理智的言語相互攻擊

不安的導火線是由於言語的誤解錯誤

讓當事人冷靜下來叫做處置失當?!


行醫大自己也說了,他第一時間沒有停下來是錯誤

這個決定和族長所下的決定並無不同

我強烈建議,認為沒看完文章=不尊重的他人的人

先去把rp用1/2的速度看一遍,了解一下當時情況

再來質疑族長的決定!!

[ 本文最後由 k0286 於 07-1-16 11:4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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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行~  不尊重他人..!?某天皇...!?  發表於 07-1-17 11:39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行醫救人  連GEZ的人都要認定沒救?第一次見面?  發表於 07-1-16 23:55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ATOS  我很想看,但是沒辦法。  發表於 07-1-16 23:54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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