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望的騎士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原文由yAshIro社 於 07-3-28 09:37 PM 發表 我說的只是 第三者 在場證明 之類的觀點 應該不是您所說的事件 如果 我的觀點錯誤就請見諒 在下見識淺博
無名的鄉紳
原文由 ~楓紅~ 於 07/3/28 08:18 PM 發表 你是指哪件? 如過果是我發的 我有證據 如過是新聞那篇 我不知道
原文由mild-seven 於 07-3-28 08:53 PM 發表 那就告他吧.. 不要說你不想要搞成這樣... 這樣就有點矛盾了. 再多過幾天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要就趁現在... 遊戲嘛網路嘛很虛幻嘛不現實阿! 本來就是這樣阿! ...
一般的鄉紳
原文由yAshIro社 於 07-3-28 07:02 PM 發表 可是這應該考慮到有沒有第三人在場... 我這樣說大概知道意思嗎??
原文由 ~楓紅~ 於 07/3/28 06:26 PM 發表 你之不知道 之前有一則新聞 有兩個人吵架 某一個罵對方 對方告上法院 後來法官判賠30萬!!! 這就叫.......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原文由yAshIro社 於 07-3-28 04:18 PM 發表 打個岔 人說話 是不用負責 沒有白紙黑字 無憑無據...... 在下也是遭受過別人的迫害
一般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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