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望的勇者
引用:“你說E某文裏幷沒有說自己會因爲五斗米折腰,所以我算是對他人身攻擊, 那我文裡也沒對迷失的蝴蝶沒有說精神病,你卻說我有暗示他有精神病? 你為何要這樣??? 兩種標準嗎?” 對于你的疑問,我的解釋是:你確實沒有說他有精神病,否則我也不會用“(我說的可能不雅,在我看來你等于在說對方有精神病)”這樣的方式來表明我的看法了(更確切的說是我的感受),我幷沒有將這種看法說成是你的看法,而從“他自從說了他是可以爲了五斗米就不要尊嚴的人”來看,你却是將別人本沒有說過的話說成是別人自己說過的。我想這不是雙重標準。如果你不認同,可以申訴。
引用:我知道這是你引用的話,但是“……呵呵~稀奇!!!”這部分是我認定其性質的關鍵。很抱歉,沒有回復你先前的悄悄話,因爲我看到天下在版主區說由他和你聯繫,幷表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所以我就沒有回復。
引用:說句題外話,這事目前越來越複雜,由于版主區的規定,我無法對你透露很多細節,而且對一些細節我也只是憑版主區的發言猜測,但事情越來越複雜是可以肯定的。我不反對你繼續申訴,但繼續下去出現的問題將不只在你和我們人文版的兩位版主間,所以我希望事情能告一段落。當然如果你有不滿仍可繼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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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英雄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06:24 PM 發表 就是無法接受! 你讓我難過寒心 你答應我要把這件事了結 你毀棄了我們的約定 你把我對你的恩惠拋的一干二靜 我是怎樣? 我覺得我像個小丑 ...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06:02 PM 發表 不動如山不會下臺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06:02 PM 發表 我很強硬的跟你講, 而你指出我威脅你,我也沒辦法,我只是本來希望你把文章刪除,解決這件事我就讓你和我與不動如山 的關係可以重新開始,但是你不廳,這是你的自由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06:02 PM 發表 既然你已經說了 你不管會員公審怎樣都不會改變你的態度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06:02 PM 發表 那會員公審就沒有必要開展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06:02 PM 發表 從這篇文開始 我也不會對你的問題做任何回應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06:02 PM 發表 不滿我們的判決你可以離開這論壇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06:02 PM 發表 但你沒有任何資格可以叫一個版主下臺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06:02 PM 發表 不動如山為人文版盡心盡力,大家有目共睹的,你沒有資格把一個好版主推下臺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06:02 PM 發表 我們每禁言一個人都是深思熟慮所下的判定 沒有人要跟你結仇 因為你這仇恨是你自己挑出來的 你當然可以跟我談 但是你使用的口氣非常獨斷 而別人否定你的時候就說我們是聯合串通 這樣不可能會有交集 也沒有談下去的必要了
名望的英雄
天佑吾網
灰色之人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8 12:23 PM 發表 版主們支持不動如山的決定 而會員公審還在議 我勸你 如果你現在能夠把文章刪除 我就當做沒有這件事發生過 如何? 因為已經沒有意義 我已經叫不動大不會再回覆你了 ...
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17 08:57 PM 發表 好 我會準備公審 讓其他人來看看這件是該怎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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