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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西餅 於 07-9-21 12:33 AM 發表
學生打工其實並不適合。
我跟你一樣是20歲也是學生,我目前仍然在找工作(之前在高雄85大樓金典酒店,不過太遠所以做幾天就沒做了),其實打工獎的好聽一點,就是想要吸收入社會的經驗、工作知識跟與同事之間的相處,講白一點就 ...
悍創股份有限公司
這家公司這運動行銷界蠻有名
就好比電子業的鴻海
員工也是做到死那樣,賺錢速度不會比加速老化速度還要快
但由於是學習,也知道自己雖是大學生,但每天讀的那些書真的能運用的有多少?
所以我覺得實務經驗比較重要,能學到東西讓我好好準備應付未來社會,3000元我不會計較
但是超時超量讓我做到死這點我無法認同
可以說每個人都有企圖心,想要更好,所以積極學習,
只要是自願的就沒話說,但是非自願呢?
美其名是為了讓學生盡量在業界實習裡多學社會經驗
但是飯都會有吃不下的時候了,一天工作至少14小時我都快嘔吐了
中間兩小時中午休息還要扣掉實習時數
那兩小時我仍然是在崗位在運作的阿....
我只是想知道,底限該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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