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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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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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08-6-6 16:55:17 |升序瀏覽 大字 中字 小字 正體化 简体化
在一月的時候,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個網友
他說他是一個建築公司的總經理
我不以為意,網路交友,誰會去在意身分呢?

然後他告訴我,他只想要找個伴,純粹只要肉體和金錢關係
不要有感情的來往

我不禁呆住了

這樣的關係,能維持多久
任何一方,誰能保證不會有感情呢

於是,網路交談後的一個禮拜,我們見了面
當時因為車禍腳受傷的關係
我行動不方便(還要上班啊)

他開著他的車子到我工作附近7-11的地方接我下班

一開始,他表現的像個紳士

但是第二次見面之後,我漸漸的討厭起他
警告過他不准動我,卻依然故我

後來幾天的時間,我收到他的簡訊
簡訊內容讓我驚愕不已
沒想到他竟然已婚,還有一個兒子

他還問我,是否有機會見面


知道這樣的消息後我後悔,也想結束關係


但是媽媽的一通電話讓我猶豫不決



由於這段關係只有我和神才知道
秘密一直隱藏在心裡........

車禍的時候,車子壞了我拿去修理
但是10000的修理費我付不出來

情急之下只好又硬著頭皮找他幫忙
他是幫了忙,但我卻差點失去自己的身子

因為當天是星期日,我人在教會
我告訴朋友們我有事情要先走,不能幫忙他們

其實是不敢告訴他們我有這樣的關係

我們見面通常是在他的車子裡
他那天竟然還帶我去Motel........我差點,失了身

回到家後的我,打開水龍頭,拿著洗刷身體的沐浴棉用力的刷洗
覺得自己好髒....

那天後我一直避著他

到現在..........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PS.他還一直連絡我,我已經非常明白的告訴他不要騷擾我
     因為我要準備上大夜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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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不可以撒嬌喲~

不是要吐槽,而是琥珀真的有點不懂
妳們在網路上聊時他就明說"只是想找援交"?
這樣妳還要跟他見面?
還選在自己腳不方便時?(有個什麼狀況想跑也跑不掉)
後來他在妳明言"不准動我"後寄簡訊坦白他已妻、子雙全?
妳更在自己需要錢的時候回頭去找他?(沒有任何比他可靠的朋友可以借了嗎?)
最後,妳們之間的"關係"竟然還能讓妳全身而退?(雖然是在危險邊緣)
請問他在"目標明確"的前提下約妳這麼多次都做了什麼?
蓋棉被純聊天嗎?

無論如何,確實不該跟這種人繼續牽扯下去
如同其他大大所說,先想辦法把錢還他
同時說清楚"從此互不相欠,謝謝不用再聯絡!本小姐可沒有那麼廉價!"
啊、沒啦,開玩笑的,就是明白告訴他妳不想陪他"玩",讓他另請高明
如果他繼續糾纏不休,不用客氣,去附近派出所備案吧

已經做過的決定、已經發生的事情再說什麼也無法改變
唯一能做的就是盡量讓自己在事件中能站得住腳
雖然他明顯是個爛人,但欠了錢終究會讓妳比較不好說話
(爺抱歉,這點我們看法有些不同)
到底該怎麼做,妳再好好想想吧
 



無名部落格:琥珀之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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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0819  我很贊同  發表於 08-6-18 12:27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老實說,我不瞭解你當初的想法是什麼。既然一開始對方把話說得很清楚了,如果對方這樣的做法令你無法接受,就不應該再聯絡了,更何況跟對方借錢,這根本是羊入虎口的行為。

錢債易償,人情難還。

現下最好的解決辦法,就如樓上大大所言,斷絕一切可以聯繫的管道,但最重要的,是你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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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琉璃  簡潔貼切。  發表於 08-6-10 19:11 聲望 + 3 枚  回覆一般留言

原帖由 97531666 於 08-6-6 21:23 發表
如果因現在的事
你們上了床
那也表示

不過就值一萬塊

我很同意這句話...

那個男的八成認為妳對他有所虧欠,所以認為自己有理由可以這樣糾纏妳
一萬塊不過是芝麻綠豆罷了,可以看看有沒有朋友願意借妳,早點跟他撇清關係

要不然就乾脆一點,連錢都不要環,裝傻不裡他...,反正他想要的並不是一萬元,而是妳的肉體
就如上面的板友所言,如果妳認為妳只值1萬元的話....

至於對方的糾纏...
不要接他電話就好了,人間蒸發吧~~

[ 本文章最後由 櫻桃 友藏 於 08-6-12 13:56 編輯 ]
 
                                                                             我寧願見熱心的錯誤,不願見冷淡的聰明。  爺の 天空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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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找個信任的朋友借1萬圓還給他
第二步
還完之後 如果可能 找個要好的男性友人假裝是你男友請他別再騷擾你
第三步
如果他知道你的地址(租的嗎?) 就換一間租吧
手機也記的換掉

大致上就這樣
如果那男的囉哩八嗦  說怎樣怎樣好像你欠他多少(依你低口述 你只欠他一萬元 如果一萬元還完了
就沒啥瓜葛了)
不要對此產生虧欠感
只是
你媽跟你講啥? 何以讓你如此猶豫不決? 或許你不願說明 我也沒權力過問
只是  自己的人生  自己的生活  自己的身體
除了自己之外
沒有人可幫你決定

我只會說
如果因現在的事
你們上了床
那也表示

不過就值一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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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之瞳  我很贊同  發表於 08-6-6 21:38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名望的勇者

黑山姥姥門下二弟子

閣下的說明真是顛三倒四。
簡單來說,你是認識一個不想要談感情、“誠徵床伴”的男人,然後你忘記他曾說過的“條件”,又在之後因為他的不規矩,所以開始討厭他。也在這時候,你知道對方已婚也有小孩。
但因為需要幫忙,所以你病急亂投醫的找上他。結果雖然被幫上忙,可也差點被吃了,然後脫身的你覺得自己好骯髒。是這樣?

而現在的問題點是,你欠了對方錢。

所以說,你想當有人固定投資的床伴?還是當偶一淪落人世,只有金錢互助沒有肉體關係的烈女?或是放任自己的去試試這段感情?完全看閣下想要怎麼做了。

不過,以我來說,單單以對方不信守承諾的這點來看,我就會把他打回票,順便po網告訴眾家姊妹有此惡狼。
畢竟愛自己最優先。

[ 本文章最後由 藍琉璃 於 08-6-6 20: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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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者  魷魚講得真好  發表於 08-6-10 18:43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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