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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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下大學生
這學期外宿
剛搬來到現在都會在中午時候聽到重低音
雖然這裡隔音沒多好在下知道,但是那重低音也太誇張
隔了一棟都還聽得到,但是沒聽到音樂旋律只聽到重低音這樣
循著聲音找過去發現是自己的系上學弟但他是邊緣人物所以不熟
口頭勸告後依然故我,因此想報警
但很怕因為是重低音而已又是中午時段,警察不會受理
可是已經這樣9個禮拜了~_~
所以想請板上懂得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
謝謝
 
這世界的絕對就是任何事情都沒有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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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水藍coffee 於 08-11-17 17:41 發表
唔!!那模式就有二種判別
而判別是依照公寓大樓或透天厝而有所不同

公寓大廈,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且經主管機關核準備案者
可以依照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 ...


感謝您的詳解...
我住的是透天
對方是我隔壁棟
一棟每層左右兩邊各兩間,對方跟我中間還有隔一間
格局是這樣
(隔壁棟1.學弟2.不認識)(我這棟1.我2.我同學)這是剖面圖
他聲音大到連我同學都聽得到這樣
而且屢勸不聽還很兇一副想扁人的樣子
嘴上說著對不起但態度很差,之後依然故我
只好出此法律良策
還真感激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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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那模式就有二種判別
而判別是依照公寓大樓或透天厝而有所不同

公寓大廈,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且經主管機關核準備案者
可以依照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可請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大多是請管理員...)
予以制止或依規約處理,必要時得報請該管市府主管機關處理。

透天厝方面若鄰居製造噪音妨害安寧,依噪音管制法規定,
若其噪音屬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
警察機關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
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規定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可向轄區派出所、分局報案

不知道大大所住的是那一種?
所以無法為您判別!!
好奇的是...中間隔了一棟...還能感受的到重低音...
那中間的住戶是........................耳朵敏感度不夠(?)

阿阿!!忘了提醒.....
可以自己以數位器材錄下來當證據..........XD
還有!!報警的時候..也可以主動提醒警察不要指明是誰報的警!!
因為有些腦殘的警察會直接跟當事人說
「你吵到讓几樓的住戶來報警的!!」

[ 本文章最後由 水藍coffee 於 08-11-17 17:51 編輯 ]
 
不太習慣的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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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縛    發表於 08-11-18 00:55 聲望 + 3 枚  回覆一般留言
異形    發表於 08-11-17 17:52 聲望 + 5 枚  回覆一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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