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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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新聞說要判刑6年  很多人出來護航說判太重
大家覺的會判太重嗎  如果這樣太重  對乖乖守法領薪水上班的老百姓
真的是太不公平了 ...

[ 本文最後由 boy69731 於 06-12-27 05:5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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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立委很明顯的是對人不對事/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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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英雄

天中皇帝!!人中蘿莉!!

確實基於人情  這樣真的太重了點

內線交易法規如下

●內線交易罪●依照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的規定
●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若涉案人具●公務人員身份●則將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的行賄罪
●依法可處至少●五年以上徒刑及新台幣●三千萬以上罰金~~~


一般而言  內線交易大概都是判3-5年   

可是  趙建銘在偵訊過程中  有意圖湮滅證據的疑慮   而且身為駙馬  知法犯法  理當罪加一等

因此6年   我認為並無太重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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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bdark  贊同!  發表於 06-12-29 15:36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zgmfx30a    發表於 06-12-28 12:12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Brampton  謝謝!! 有學到!  發表於 06-12-28 01:54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其實經濟犯本來就不能判太重唉

我想說什麼,嘛...?

不知道欸...
 
愛  情在何方
群  眾在尋芳
的  確有旋音
無  人能追尋
敵  眾雖我寡
小  而解芳枝
賢  識離迷惘
[這是我的無名^^]

如果有話想對我說的,麻煩IGM我@@|||   這樣我有時候才看的到唷^^"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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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6-12-27 05:22 PM 發表
確實基於人情  這樣真的太重了點

內線交易法規如下

●內線交易罪●依照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的規定
●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若涉案人具●公務人員身份●則 ...

說的真好
哀......那種人算是自私吧
只想到自己
不會想到別人
自己的老婆對媒體的態度也一樣很差
電視上都看的到
現在是收斂了很多
可是........做錯事被關,是正常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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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還覺得太輕了呢
他黑來的那些錢
有些人可能認真打拚30年都不一定賺的到呢
6年!?便宜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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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勇者

灰色之人

= =\\\

其實我覺得關他個20年都不過分。

他在法庭還敢嚼口香糖..那種目中無人,真的令人傻眼...

PS:請不要扯到政治...扯到政治的話我就鎖文
 
一つの終わりは 新しい始まり…

俺たちの旅はこれからも続いていく

そうは思わない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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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對有錢人...
幾年好像都沒差~
都可以保出來的樣子....
法律好像都保障有錢人....XD
 

~新竹溜溜球聚會官方論壇~

Yo-Yo & Kendama(我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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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勇者

滾來滾去滾來滾去

判得剛剛好=ˇ=\

想到最近有一大堆台大、博士、教授被判刑起訴
就覺得很好笑
 
      
▲嘴砲腐言冷門網誌▲
▼小魯總受推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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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麼規定就該怎麼判

即使我們不滿

對我而言  他損失的並不是6年的時間

目前只希望不要再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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