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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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英雄

默語寒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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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下為真實案例之改編:
  
  某位甲婦女在夜晚下班時,遭到陌生人乙強制拖入巷中,並強迫甲婦女對陌生人乙吹喇叭。

  隔天,甲婦女對於昨夜遭受之污辱,感到萬分氣憤,於是就到法院控告陌生人乙,對她實行性侵害。

  在法院中,甲婦女詳細描述昨夜所遇之情況:「昨夜,我於某某路段下班回家,沒想到陌生人乙卻強拉我到大路旁的小巷,並強迫我幫他吹喇叭。」

  就在法官聽完甲婦女之描述後,沒想到法官居然問:「那個喇叭的尺寸是幾號?是什麼品牌?能否請妳再詳細描述。」

  就算法律知識再怎麼充足,如果日常生活的常識根本不足,我想還是跟不懂法律的人是一樣的,法律與社會是緊密不可切分的,如果我們對於社會上的認知不足,那麼對於一些法律的適用絕對會有非常大的問題,也可能會侵害到我們一般人的權利,所以學習法律,不能不考慮社會上普遍的知識與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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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此真實案例就是被本次法學教育改革所主張的大旗之一,
目前法學教育考試領導教學,
造成考取司法官的都是考試機器,
大學4年的書呆子,以致於日常生活常識不足,(當然也是有例外啦)
法官辦案的案子都是日常生活緊緊相關的紛爭,
缺少日常生活的知識,法律讀得再專業也無法貼近事實適用法律。

唔...不過法學教育改革對於未來法律系存亡關係頗大,慎之慎之阿Q__Q
 
文藻斐然衷紉佩,
淵閣氤氳醉難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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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婦女肯定當場傻眼

說生殖器或是下體不就好了嗎

奇怪

最近的法官腦袋都怪怪的
 
唉 櫻樹

花瓣飛舞

唉 各自踏上                                                           「No music,no Life」

夢想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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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

結果法學教育改革的結論是怎麼解決呢?

我只想到如果這是法律人才會遇到的狀況,那表示法律教育的課程把學生接觸日常生活常識的時間都犧牲掉了;因為如果其他科系的學生不會有這種問題,那就不是基於他們的課程有所供應這些常識,而是牠們有足夠的時間得以接觸並學習。

所以改革是從減少教材或課程這個角度去下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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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

現在的法律教育只重理論不重實務(嘆...
 
<(ゝω・)綺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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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英雄

默語寒爾

  其實,我覺得有沒有日常生活常識是個人的問題,因為日常生活常識本來就是靠自己培養的,我的看法是要改革就得從考試制度及司法官職前訓練改起,雖然對法律系的學生來說是非常難過,但與其讓只有學識沒有能力的法律人投入實務,倒不如透過考試制度及職前審查制度來阻擋不適任的人。

  同時,學校也可以利用考試來測驗學生的日常生活常識是否充足,進而讓學生自發地去了解更多的常識。

[ 本文最後由 墮落牧羊人 於 07-12-5 11:00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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