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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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裁判3

[複製連結] 檢視: 65151|回覆: 72

無名的騎士

為自己的快樂負責*

回覆: 《逆轉裁判3》劇情攻略

恩恩...
是凌美證詞的地方...=_______=
凌美:繪里守大人死了...我和真宵大人打了招呼...
凌美:我當時想...一定要保護好倉流院的繼任掌門...
凌美:所以我就一個人把屍體給搬出里院...
凌美:我把屍體拖過了橋...
凌美:然後...用雪橇摩托把屍體運到了葉櫻院...
綾美:為了隱藏屍體上的傷口...就用七支刀作了手腳...
綾美:...案件發生時...雪已經完全停了...
請問矛盾在哪裡勒>X<?
好可惡喔...我找不出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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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騎士

為自己的快樂負責*

回覆: 《逆轉裁判3》劇情攻略

[QUOTE=血烏鴉]我比擬門亙濫 我連第二話 他說叫我證明拿回來的罐子不是假的我都沒辦法[/QUOTE]

是要解開那位負責展覽的小姐精神枷鎖的時候嗎?
那個要等春美回來才能證明的說...=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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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逆轉裁判3》劇情攻略

[QUOTE=透支喵]恩恩...
是凌美證詞的地方...=_______=
凌美:繪里守大人死了...我和真宵大人打了招呼...
凌美:我當時想...一定要保護好倉流院的繼任掌門...
凌美:所以我就一個人把屍體給搬出里院...
凌美:我把屍體拖過了橋...
凌美:然後...用雪橇摩托把屍體運到了葉櫻院...
綾美:為了隱藏屍體上的傷口...就用七支刀作了手腳...
綾美:...案件發生時...雪已經完全停了...
請問矛盾在哪裡勒>X<?
好可惡喔...我找不出來...(汗)[/QUOTE]

好像是雪已經完全停了...時間如何?死亡時間和下雪時間的關聯?
 
你沒有看到我...你沒有看到我...
如果你看到我了...
那是幻覺...那是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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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騎士

為自己的快樂負責*

回覆: 《逆轉裁判3》劇情攻略

那個...(舉手)
我偷看了攻略的說...
理論出來的時候自己也嚇到了=口=
原來如此阿...沒注意到這一點...太驢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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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逆轉裁判3》劇情攻略

[QUOTE=透支喵]是要解開那位負責展覽的小姐精神枷鎖的時候嗎?
那個要等春美回來才能證明的說...=__=[/QUOTE]



請問他要什麼時候才會回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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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逆轉裁判3》劇情攻略

我的dr.eyes壞了(用來繁體化)!!!!
我再重灌後,繼續貼~~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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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逆轉裁判3》劇情攻略

成步堂:"因為...........她是我命中注定遇見的人."

千尋:"太好了.那沒疑問吧---------你和那個美柳      之間的關係?"

成步堂:"是!我和小千半年前在這個法庭相識.我努力成為律師,所以在地下資料庫.于是.........那真的是命運啊!只要看她一眼就心安了.看這(成步堂拿出項練).那時的定情物.那時我們撞到了對方的額頭.她對我說'想擁有它吧?'"

星影:"她送的禮物啊."

成步堂:"看到它就想到小千,想到相遇那事,大家都覺得我幸運."

得到 "       的禮物"

千尋:"于是就和她交往了?"

成步堂:"恩.她說'果然在這,還我'."

星影:"厲害啊,送出去的東西又討回來了."

千尋:"那么,你和她相遇是在半年前.8月27號."

成步堂:"你怎么知道?!"

千尋:"8月27日在這裡發生了那件事."(拿出舊報紙)

成步堂:"法院殺人事件?"

星影:"說起來千尋,為甚么你接這個案子,是因為這個和那件事有關吧.

得到 "報紙"

那么我帶你去地下資料庫.只有這點情報不夠的.哎糟了休息時間過了."

同日 12點 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法官:"那么,繼續審理.業內,傳證人!"

業內:"那么,帶目擊者美柳      入庭!"

(氣氛突然...........)

千尋:("怎么?這氣氛.........)

法官:"那么長的法官生涯,見過形形色色的證人.決定再也不相信證人了.可是........這個人我絕對相信!"

千尋:("混帳話.")

亞內:"證人.你的姓名?"

美柳      :",......."

法官:"沒關係,說!沒必要害怕."

亞內:"靠,對我那么凶,對那女孩卻........."

美柳      :"那個,那個,大家都很親切,尤其是你..........."

(全場......)

千尋:"你的姓名和頭班?"

美柳      :"我叫美柳      ,勇盟大學文學系3年級.平凡人一個.........恩,請多指教!"

業內,法官:"多指教."

千尋:("什麼和什麼嘛.")

美柳      :"那么,大叔......"

法官:"怎么了?"

美柳      :"阿龍他沒有殺人."

法官:"恩,是啊是啊!"

千尋:("麻煩的證人吶.法官大叔短短12秒就變我們人了")

法官:"那么,請作證!事件當日的情形!"

美柳      ~~目擊~~

美柳      :"下課後本以為阿龍會到老地方.卻在裡庭看見他和吞君在一起說話.然後我和阿龍都沒注意到的情況下吞君倒下了.我趕緊叫了學生們過來."法官:"怎么?這么說的話,被告什麼都沒做?"

業內:"反對!小姐.我們可沒忘你是他的戀人.那未必是事實.請說實話."

美柳      :"但,但是我沒有........."

千尋:"停.證人,可以了."

法官:"恩?"

千尋:"當然是要詢問了.為了爭取無罪而撒善意的謊......"

美柳      :"一點沒變呢.綾裡千尋小姐."

亞內:"你們2個,認識?"

千尋:"恩.....是啊.'

法官:"總之,辯護律師,交給你了."

美柳      :"拜托,阿姨."

千尋:"誰是阿姨?!"

詢問第一句

千尋:"阿龍......成步堂是藝術系的吧?為什麼經過藥學系的裡庭?"

美柳      :"那個,我在文學系研究古詩.......要想到藝術學院的校園.一定經過那."

法官:"恩原來如此.就像我來法院一定經過審判庭一樣."

千尋:("廢-------話.")

詢問第二句

千尋:"那個吞君?"

美柳      :"吞田菊三,半年前開始交往."

千尋:"他和成步堂之間說了什麼?"

美柳      :"真過分,我,我怎么可能偷聽人家談話嘛!"

法官:"是啊,換了你也不會的!"

詢問第三句

千尋:"被害人是自己倒下的?"

美柳      :"恩"

千尋:"即是說,他沒和被告接觸過?"

美柳      :"阿龍什麼都沒做."

選擇第二項"有矛盾"

千尋:"別再撒這種一看就破的謊了.'

美柳      :"我,我沒."

亞內:"反對!辯護律師,有意見拿證據........啊,難道......"

千尋:"是啊,美柳      小姐.他的衣服上有被告的指紋.成步堂已就推倒他已事立証了,翼庇事沒有用的,不如實話."

法官:"沒關係,說實話."

詢問 第四句

千尋:" '吞菊三是被害的' 這個前提是錯誤的!被害者是---------因落雷而"事故死"!!!"

(嘩然)

法官:"確實,被害者是事故死."

亞內:"我們不能大意."

千尋:"?"

亞內:"檢察院不是白痴,會調查當時的天氣.事件當日.........現場沒有落雷!請看這張證明書'下午3點,所有的電器都停了."

千尋:"萬一是電力不足?"

亞內:"不,看那根斷電線就知道了.並且那時和死亡時間吻合.也就是說.被害者是電線觸電死."

(嘩然)

亞內:"拒學生報那根線很舊.原打算修,稍微震動就會斷."

(得到"學生證明")

法官:"但是照那樣的意思,'稍微震動就會斷'?"

亞內:"是的."

法官:"辯護律師,你怎么樣?輸電線斷的原因是?"

選擇"成步堂的証詞"

千尋:"就是這個.還記得被告的話? "尖銳的聲音'."

法官:"難道?"

千尋:"這和學生報告相吻合. 因為.......成步堂的一擊,電線才斷的."

(嘩然)

亞內:"同意.被告一擊造成吞田死亡."

千尋:"反對!那不成的."

亞內:"怎么?"

千尋:"成步堂擊倒吞田的地方是........傘處,即電線竿處.怎么可能切斷電線?因此倒在裡面電線竿處的死者是不可能碰斷電線的.也就是說他觸電死是他人所為."

(嘩然)

法官:"總之辯護方的話沒有反駁餘地了."

美柳      :"可以嗎?現下阿姨的話能信?和我看到的有一點不同."

証詞~~~美柳      的目擊2~~~~

美柳      :"阿龍第二次推倒了吞田.第一回撞到了電線竿,弄斷了電線.然後吞君拼命想逃.然而阿龍追上去用電線弄向他......之間1分鐘不到."亞內:"也就是說被害人2次被擊倒?"

美柳      :"阿龍真壞沒有實話.行了嗎大叔?"

法官:"可以了,辯護律師可以詢問了."

詢問第一句

千尋:"證人你一開始不是這樣說的啊.你說沒有看到擊倒瞬間的事."

美柳      :"對不起為了保護阿龍."

千尋:"所以就撒謊嗎?"

美柳      :"      不好.大叔..........."

法官:"怎么?"

美柳      :"能原諒那樣的      嗎?"

千尋:"你做了偽證!"

法官:"算了算了.她好歹是你們的人.下次注意了!"

美柳      :"太好了.謝謝你大叔."

質問第二句,出示學生證明.

千尋:"夠了證人.看照片."

美柳      :"啊,阿龍愛用的藥."

千尋:"重要的是時間.死者觸電死的時候,時間,3點05分.所以,好好想,電線斷時是幾點?"

亞內:"那個學生證明上已經............啊!!!!!!!!"

千尋:"美柳      ,你怎么說明?這10分鐘的空白,你在做什麼?辯護方要求追查殺人真凶!"

亞內:"真凶............"

千尋:"電線切斷和被害者死亡之間有10分鐘.空白時間!"

亞內:"究竟,誰是被告?"

千尋:"不是只有一個人嗎?"

法官:"辯護律師你究竟想告發誰?"

千尋:"好.(終于到來了)"

法官:"如果告錯了無辜,就範誣陷罪.好好考慮."

指認 美柳      

千尋:"這10分鐘內做了什麼?叫人?還是聽貝多芬?哪個都是偽裝吧?

(嘩然)

千尋:"證人你說那時看到2人爭執吧?然後成步堂擊倒吞田離去.實際是你用手殺害他離去!"

美柳      :"討厭!我沒有!"

(突然成步堂出現)

成步堂:"等一下.辯護方的發言全部取消.千尋小姐.小千........是不可能的."

法官:"私自闖入.帶走........."

星影:"那小子真不識趣.你關於新聞報紙的案子我已經從警方那得到資料了."

千尋:"星影老師."

(得到"警察資料")

星影:"好好看.你因為那次事失去了戀人........."

美柳      :"吞田為了我而死........."

千尋:"你殺害了他,然後嫁禍在成步堂身上."

美柳      :"我沒有必要嫁禍他,我,我........"

星影(對千尋):"平和地問."

千尋:"(半年前這的地下食堂事件,然後當天她和成步堂相遇........)法官大人.請求詢問美柳      ,和被告成步堂的相會."

亞內:"這種事和本案無關."

千尋:"請證人說明為何沒有動機.辯護方對此有異議."

法官:"可以."

美柳      :"大叔,拜托."

証詞~~~和成步堂龍一間~~~

美柳      :"和阿龍相遇在半年前,命運安排下在地下室相見.怎么說,一見鐘情.所以一直交往到現下."

星影:"全看你了.千尋."

詢問第一句

千尋:"那么你和吞田的交往是在?"

美柳      :"      是個任性的孩子.容易變心."

法官:"沒那回事!我以善變的裁決聞名.人稱'輕浮的法官'.    ."

星影:"但是總能下正確的判決.也被稱為'不可思儀的法官' "

詢問第二句

千尋:"在法院的地下室,另類的相遇呢."

美柳      :"都拜阿龍所賜,明明是藝術系的卻想當律師."

千尋:"不是說被告的事.說你.為什麼做為文學系學生卻在那?"

亞內:"反對!和本案無關."

千尋:(法官信證人,不好辦啊.)

選擇2追問

法官:"恩.知道了.為什麼在那裡.請回答.證人."

繼續証詞

美柳      :"我為了大學研究而來法院"

詢問

千尋:"報告研究?"

美柳      :"恩,川流詩和犯罪的關係的相關書."

詢問第四句

千尋:"成步堂有什麼特別?個人認為就是個阿嚏男."

美柳      :"但是半年前他很好........"

亞內:"特別與否這種是私人問題,就像我夫人,人人看了暈~~~~~~"

詢問最後句

千尋:"那么死者吞田和你們的關係?"

美柳      :"我們關係很好,親密無間."

千尋:"未必吧."

追問

千尋:"吞田和你也是親密無間?"

亞內:"反對!我和無夫人也是,所以我明白美柳小姐."

千尋:(一定讓她露出本性......)

星影:"找出矛盾."

質問第三句"我為了報告資料而來這."

出示"警察的資料"

千尋:"美柳      小姐,你沒有用地下室的資料,而是其他重要用途."

亞內:"反對!這種問題無意義!"

千尋:"半年前這裡發生了那件事."

法官:"律師毒殺事件?"

千尋:"這份資料記錄了嫌疑的名字--------美柳      .是啊,大家都很喜歡的這個小鳥伊芳人的美柳      ,是那事件的最大嫌疑!!!"

亞內:"那種事不可能.反對!!!!!!"

美柳      :"亞內先生,讓我說.半年前確實警察對我進行了詢問.我也想就此作證.我和半年前的事無關."

千尋"(2件事已經聯繫起來了,一鼓作氣!千尋.)

証詞~~~半年前的事~~~

美柳      :"半年前和律師先生在咖啡館相見.我剛離開一會兒事件就發生了.在死者體內查出10ml致死劑量的液體.罪犯使用的毒很特殊.我是無罪的.我沒有搞到毒藥的方法."

亞內:"但是和事件無關啊."

千尋:"很遺憾,亞內檢察官.請證人.............詢問結束!"

亞內:"為什麼那么急........"

詢問第一句

千尋:"和被害律師說了什麼?"

美柳      :"這個不想說.我擔心,

法官:"是和'某件事'相關?"

美柳      :"不想我被捲入那次事件,那位已故律師說."

千尋:"請問是什麼事件?"

亞內:"和審理無關,反對!"

法官:"同意,反對有效."

千尋:"這個和整件事關係很大."

美柳      :"我是災星下出生的人."

成步堂:"別擔心,我會保護你!"

詢問第二句

千尋:"稍微離開,是多少時間?"

美柳      :"這個問題,警方也問過,10,20分鐘吧."

千尋:"那時間你干什麼了?廁所?"

成步堂:"說什麼呢?小千不上的."

亞內:"總之警察問過了.和事件無關."

法官:"反對有效.繼續."

詢問第三句

千尋:"10ml?究竟多少?"

法官:"這樣啊.我的眼藥水是15ml的."

千尋:(那個的2/3啊,挺多的)

美柳      :"律師喝剩的咖啡杯裡留著的毒.一定是在我離席時......"

詢問第四句:千尋:"特殊?"

美柳      :"聽說是罕見的劇毒.詳細的不知道,聽人說的.反正是高度化學精製的."

最後句.出示"吞田菊三"

千尋:"未必搞不到哦.你無論何時都拿得到.在.....他的研究室裡."

法官:"死者吞田?~"

千尋:"半年前她和吞田開始交往.他是藥學系的.研究室裡有最新的設備.換句話,有什麼不可能得到的?這就是真凶得到藥的途徑!!! 怎么樣?美柳      小姐?猜到你拿到毒藥的方法了吧?乘被害人不注意放進了藥.能那樣做的只有同一張桌子的你!"

美柳      :"討厭~~~~~~~~"

(嘩然)

法官:"肅靜!"

美柳      :"憑這點就行了?阿姨?"

美柳      :"那樣做需要容器的吧?"事件發生后我馬上做了身體檢察.但是沒有那種容器."

千尋:"你已經到頭了.交代吧"

美柳      :"證據呢?"

千尋:"證據......(事件發生后,偷毒后能馬上消失的......不在她身上......)"

法官:"出示證據."

出示"      的禮物"

千尋:"你未必需要大容器,而是藏身的.所以你需要人幫你躲過搜查.當然是成步堂龍一.毒藥就藏在項鍊裡."

法官:"這是?"

千尋:"半年前8月27日事件發生日,作為禮物送給了成步堂,隱藏了證據!!!!!"

法官:"怎么會?"

千尋:"裡面想來已沒有毒了.但是如果去分析的話一定有痕跡."

美柳      :"呀!!!!!!!!!!!!!"

(嘩然)

成步堂:"反對!太可惡了.侮辱小千."

千尋:"成步堂,為什麼到現下還護著她?"

千尋:"聽好了,美柳      為什麼和你交往?"

成步堂:"當然對我有意思..........."

千尋:(成步堂君,快醒醒吧.)到這份誰都明白了.美柳      接近你的理由!

選擇2

千尋:"她接近你是為了項鍊!是利用你.記得,她說'果然在這,還我.'因為那是她得致命證據!但是你沒還給她.所以她只好和你交往."

(成步堂555555555.既而撞倒千尋逃走)

星影:"沒事吧?"

千尋:"恩............啊糟了,項鍊沒了."

法官:"這種事聞所未聞!"

(成步堂被抓回)

成步堂:"對不起."

千尋:"項鍊呢?你把它怎么了?"

成步堂:"我.....我........我把它吃了.玻璃的"

千尋:"法官大人.請休庭.成步堂君,疼嗎?你吃的東西有劇毒!"

亞內:"正好.看看有無毒.看來沒有.只是你的妄想罷了."

千尋:"毒性已經沒了."

亞內:"可以嗎?信任被告.過分啊.我信任美柳      .你的推理錯了啊."

法官:"對不起,沒有證據.辯護方指控不能成立.

成步堂:"對不起,千尋,我忘了.你真的相信我?其實我還有沒說的事.那天和吞田見面的事.吞田說'她到我實驗室偷藥.................半年前...............'因為這我才推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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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貼簡體先~~
遲些才繁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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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辯護律師,你怎么樣? 輸電線斷的原因是? ""

選擇"成步堂的証詞"

千尋: "就是這個.還記得被告的話? " 尖銳的聲音' . ""

法官: "難道? ""

千尋:"這和學生報告相吻合. 因為.......成步堂的一擊,電線才斷的."

(嘩然)

亞內:"同意.被告一擊造成吞田死亡."

千尋:"反對!那不成的."

亞內:"怎么?"

千尋:"成步堂擊倒吞田的地方是........傘處,即電線竿處.怎么可能切斷電線?因此倒在裡面電線竿處的死者是不可能碰斷電線的.也就是說他觸電死是他人所為."

(嘩然)

法官:"總之辯護方的話沒有反駁餘地了."

美柳      :"可以嗎?現下阿姨的話能信?和我看到的有一點不同."

証詞~~~美柳      的目擊2~~~~

美柳      :"阿龍第二次推倒了吞田.第一回撞到了電線竿,弄斷了電線.然後吞君拼命想逃.然而阿龍追上去用電線弄向他......之間1分鐘不到."亞內:"也就是說被害人2次被擊倒?"

美柳      :"阿龍真壞沒有實話.行了嗎大叔?"

法官:"可以了,辯護律師可以詢問了."

詢問第一句

千尋:"證人你一開始不是這樣說的啊.你說沒有看到擊倒瞬間的事."

美柳      :"對不起為了保護阿龍."

千尋:"所以就撒謊嗎?"

美柳      :"      不好.大叔..........."

法官:"怎么?"

美柳      :"能原諒那樣的      嗎?"

千尋:"你做了偽證!"

法官:"算了算了.她好歹是你們的人.下次注意了!"

美柳      :"太好了.謝謝你大叔."

質問第二句,出示學生證明.

千尋:"夠了證人.看照片."

美柳      :"啊,阿龍愛用的藥."

千尋:"重要的是時間.死者觸電死的時候,時間,3點05分.所以,好好想,電線斷時是幾點?"

亞內:"那個學生證明上已經............啊!!!!!!!!"

千尋:"美柳      ,你怎么說明?這10分鐘的空白,你在做什麼?辯護方要求追查殺人真凶!"

亞內:"真凶............"

千尋:"電線切斷和被害者死亡之間有10分鐘.空白時間!"

亞內:"究竟,誰是被告?"

千尋:"不是只有一個人嗎?"

法官:"辯護律師你究竟想告發誰?"

千尋:"好.(終于到來了)"

法官:"如果告錯了無辜,就範誣陷罪.好好考慮."

指認 美柳      

千尋:"這10分鐘內做了什麼?叫人?還是聽貝多芬?哪個都是偽裝吧?

(嘩然)

千尋:"證人你說那時看到2人爭執吧?然後成步堂擊倒吞田離去.實際是你用手殺害他離去!"

美柳      :"討厭!我沒有!"

(突然成步堂出現)

成步堂:"等一下.辯護方的發言全部取消.千尋小姐.小千........是不可能的."

法官:"私自闖入.帶走........."

星影:"那小子真不識趣.你關於新聞報紙的案子我已經從警方那得到資料了."

千尋:"星影老師."

(得到"警察資料")

星影:"好好看.你因為那次事失去了戀人........."

美柳      :"吞田為了我而死........."

千尋:"你殺害了他,然後嫁禍在成步堂身上."

美柳      :"我沒有必要嫁禍他,我,我........"

星影(對千尋):"平和地問."

千尋:"(半年前這的地下食堂事件,然後當天她和成步堂相遇........)法官大人.請求詢問美柳      ,和被告成步堂的相會."

亞內:"這種事和本案無關."

千尋:"請證人說明為何沒有動機.辯護方對此有異議."

法官:"可以."

美柳      :"大叔,拜托."

証詞~~~和成步堂龍一間~~~

美柳      :"和阿龍相遇在半年前,命運安排下在地下室相見.怎么說,一見鐘情.所以一直交往到現下."

星影:"全看你了.千尋."

詢問第一句

千尋:"那么你和吞田的交往是在?"

美柳      :"      是個任性的孩子.容易變心."

法官:"沒那回事!我以善變的裁決聞名.人稱'輕浮的法官'.    ."

星影:"但是總能下正確的判決.也被稱為'不可思儀的法官' "

詢問第二句

千尋:"在法院的地下室,另類的相遇呢."

美柳      :"都拜阿龍所賜,明明是藝術系的卻想當律師."

千尋:"不是說被告的事.說你.為什麼做為文學系學生卻在那?"

亞內:"反對!和本案無關."

千尋:(法官信證人,不好辦啊.)

選擇2追問

法官:"恩.知道了.為什麼在那裡.請回答.證人."

繼續証詞

美柳      :"我為了大學研究而來法院"

詢問

千尋:"報告研究?"

美柳      :"恩,川流詩和犯罪的關係的相關書."

詢問第四句

千尋:"成步堂有什麼特別?個人認為就是個阿嚏男."

美柳      :"但是半年前他很好........"

亞內:"特別與否這種是私人問題,就像我夫人,人人看了暈~~~~~~"

詢問最後句

千尋:"那么死者吞田和你們的關係?"

美柳      :"我們關係很好,親密無間."

千尋:"未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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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尋:"吞田和你也是親密無間?"

亞內:"反對!我和無夫人也是,所以我明白美柳小姐."

千尋:(一定讓她露出本性......)

星影:"找出矛盾."

質問第三句"我為了報告資料而來這."

出示"警察的資料"

千尋:"美柳      小姐,你沒有用地下室的資料,而是其他重要用途."

亞內:"反對!這種問題無意義!"

千尋:"半年前這裡發生了那件事."

法官:"律師毒殺事件?"

千尋:"這份資料記錄了嫌疑的名字--------美柳      .是啊,大家都很喜歡的這個小鳥伊芳人的美柳      ,是那事件的最大嫌疑!!!"

亞內:"那種事不可能.反對!!!!!!"

美柳      :"亞內先生,讓我說.半年前確實警察對我進行了詢問.我也想就此作證.我和半年前的事無關."

千尋"(2件事已經聯繫起來了,一鼓作氣!千尋.)

証詞~~~半年前的事~~~

美柳      :"半年前和律師先生在咖啡館相見.我剛離開一會兒事件就發生了.在死者體內查出10ml致死劑量的液體.罪犯使用的毒很特殊.我是無罪的.我沒有搞到毒藥的方法."

亞內:"但是和事件無關啊."

千尋:"很遺憾,亞內檢察官.請證人.............詢問結束!"

亞內:"為什麼那么急........"

詢問第一句

千尋:"和被害律師說了什麼?"

美柳      :"這個不想說.我擔心,

法官:"是和'某件事'相關?"

美柳      :"不想我被捲入那次事件,那位已故律師說."

千尋:"請問是什麼事件?"

亞內:"和審理無關,反對!"

法官:"同意,反對有效."

千尋:"這個和整件事關係很大."

美柳      :"我是災星下出生的人."

成步堂:"別擔心,我會保護你!"

詢問第二句

千尋:"稍微離開,是多少時間?"

美柳      :"這個問題,警方也問過,10,20分鐘吧."

千尋:"那時間你干什麼了?廁所?"

成步堂:"說什麼呢?小千不上的."

亞內:"總之警察問過了.和事件無關."

法官:"反對有效.繼續."

詢問第三句

千尋:"10ml?究竟多少?"

法官:"這樣啊.我的眼藥水是15ml的."

千尋:(那個的2/3啊,挺多的)

美柳      :"律師喝剩的咖啡杯裡留著的毒.一定是在我離席時......"

詢問第四句:千尋:"特殊?"

美柳      :"聽說是罕見的劇毒.詳細的不知道,聽人說的.反正是高度化學精製的."

最後句.出示"吞田菊三"

千尋:"未必搞不到哦.你無論何時都拿得到.在.....他的研究室裡."

法官:"死者吞田?~"

千尋:"半年前她和吞田開始交往.他是藥學系的.研究室裡有最新的設備.換句話,有什麼不可能得到的?這就是真凶得到藥的途徑!!! 怎么樣?美柳      小姐?猜到你拿到毒藥的方法了吧?乘被害人不注意放進了藥.能那樣做的只有同一張桌子的你!"

美柳      :"討厭~~~~~~~~"

(嘩然)

法官:"肅靜!"

美柳      :"憑這點就行了?阿姨?"

美柳      :"那樣做需要容器的吧?"事件發生后我馬上做了身體檢察.但是沒有那種容器."

千尋:"你已經到頭了.交代吧"

美柳      :"證據呢?"

千尋:"證據......(事件發生后,偷毒后能馬上消失的......不在她身上......)"

法官:"出示證據."

出示"      的禮物"

千尋:"你未必需要大容器,而是藏身的.所以你需要人幫你躲過搜查.當然是成步堂龍一.毒藥就藏在項鍊裡."

法官:"這是?"

千尋:"半年前8月27日事件發生日,作為禮物送給了成步堂,隱藏了證據!!!!!"

法官:"怎么會?"

千尋:"裡面想來已沒有毒了.但是如果去分析的話一定有痕跡."

美柳      :"呀!!!!!!!!!!!!!"

(嘩然)

成步堂:"反對!太可惡了.侮辱小千."

千尋:"成步堂,為什麼到現下還護著她?"

千尋:"聽好了,美柳      為什麼和你交往?"

成步堂:"當然對我有意思..........."

千尋:(成步堂君,快醒醒吧.)到這份誰都明白了.美柳      接近你的理由!

選擇2

千尋:"她接近你是為了項鍊!是利用你.記得,她說'果然在這,還我.'因為那是她得致命證據!但是你沒還給她.所以她只好和你交往."

(成步堂555555555.既而撞倒千尋逃走)

星影:"沒事吧?"

千尋:"恩............啊糟了,項鍊沒了."

法官:"這種事聞所未聞!"

(成步堂被抓回)

成步堂:"對不起."

千尋:"項鍊呢?你把它怎么了?"

成步堂:"我.....我........我把它吃了.玻璃的"

千尋:"法官大人.請休庭.成步堂君,疼嗎?你吃的東西有劇毒!"

亞內:"正好.看看有無毒.看來沒有.只是你的妄想罷了."

千尋:"毒性已經沒了."

亞內:"可以嗎?信任被告.過分啊.我信任美柳      .你的推理錯了啊."

法官:"對不起,沒有證據.辯護方指控不能成立.

成步堂:"對不起,千尋,我忘了.你真的相信我?其實我還有沒說的事.那天和吞田見面的事.吞田說'她到我實驗室偷藥.................半年前...............'因為這我才推倒他."

千尋:"真的?他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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