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BIG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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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red"><font size="5">殺人的兔子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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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你...你擁有不喜歡我的權利
但是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我喜歡你
喜歡你...並不是因為外表.言行舉止
也不是因為外人而判定我對你的感覺
粘著你...是因為跟你在一起感覺很快樂
並不會因為任何事情而中斷的快樂
因為你...所以讓你自由 不在使你困惑
寧願自己難過 也不要讓你有所傷痛
放棄你...所以我會逼自己離開
放手還你自由 看著你幸福
也許 這對你我來說 才是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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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過大,請修正,標準600*400 by kyokor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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