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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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浦原

回覆: 熱心助人..卻被罰錢

我姐正是那個班的人.
當時曾經陪那位陳同學去跟顏家的人協商過
但是我姐說 那家人就只是要錢
沒有諒解 沒有同情 更沒有所謂的人性
當初我姐他們班是如何的接納 幫助那個玻璃娃娃?
現在出事了 顏家又是如何?
好 現在沒能力的就不要幫人

對 這就是你們顏家口中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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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熱心助人..卻被罰錢

我看八成是那位玻璃娃娃的家人,為了缺錢而故意的

患了這種病的家人應該知道,他們有多脆弱

既然知道,為何不自己再一旁照顧,還有學校為何下雨天,要那位玻璃娃娃去上體育課

現在,孩子死了,卻要那位同學付出如此的代價

明明就是要用孩子的死來換錢,我看那顏家人,還會再生出玻璃娃娃

有誰還願意幫忙那些行動不便的人,到時就別怪,社會大眾對他們的漠視,或是排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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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娃娃判決,特教學校校長:有失公允   

【中廣新聞網 】 廣 告

玻璃娃娃顏旭男因為同學抱他下樓,不慎跌倒摔死的案件,二審改判學校及同學要賠償三百多萬,
有特教學校的校長認為,這個判決有失公允。現行每一所學校的無障礙設施都不足,
而且不應該忽略同學長時間互助的愛心,應該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對特殊教育才有正面意義。
(黃玉芳報導)

這起判決二審改判,認為學校及同學都應該知道玻璃娃娃的身體狀況與一般人不同,要小心行走,
認為有過失責任。不過基隆特教學校校長周國生表示,一般同學要接納玻璃娃娃,
而且長時間給予協助,是一種美德,如果專指出他沒有注意天雨路滑,一般學生又不是教育人員,
不應該苛求,這種判決可能會帶來負面效應。

而且目前雖然立法規定,要求學校要有無障礙坡道等設施,不過根本不容易做到。
而普通班一般教師,也只修了三學分的特殊教育,頂多是皮毛,就算時時刻刻都注意學生安全,
還是可能會發生疏失,判決根據應該著重的是學校是否就醫延遲,不然這樣的判決,
不僅打擊學生互助的愛心,甚至可能會讓普通學校不敢收特殊學生,反而會影響他們的就學權益。

這樣的說法才對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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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遊戲MAN]以下才是客觀的觀點:
好心揹玻璃娃娃顏旭男上體育課的陳姓同學,被高院認定涉嫌過失致死,必須賠償。
對此,司改會認為,這樣的判決結果雖然有些爭議,不過,從法理的角度來看,並沒有問題,
只不過賠償的金額如果能夠降低一點,社會或許比較能夠接受。 (陳鳳如報導)
玻璃娃娃顏緒男在陳姓同學揹他上體育課時,因為天雨路滑,不幸摔死。高院審理後,
認定陳姓同學有過失,應該和母親以及景文高中一起賠償家屬330多萬,對此,
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認為,法院的判決並不是要大家不要幫助別人,而是希望在幫助別人之前,
能夠量力而為,因為,即使是好心幫人,一旦發生過失,還是構成侵權、必須賠償。
高涌誠也表示,目前司法院正在研擬公民參審制,
或許以後就能讓民眾一起加入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如此一來,法院所做出的判決結果,
可能比較能夠兼顧情理法的考量。[/QUOTE]
本人見解
首先..我同意上述的說法

不過天雨路滑..這種年紀的人應該都知道
我相信助人的同學也知道
他也應該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能力範圍

今天事故事出在意外
「意外」這種事情有時候不是能力高低問題所引發的

法官說要衡量自己能力...
如果事情是說助人同學承受不了對方體重跌倒還無話可說..
但這種天雨路滑造成的意外
在下實在無法理解法官拿出這一句話的意義..


其實最讓我忿怒(還是該說無奈?)的...
家屬說這是持來的正義
正義?

過失=邪惡??

那只要是熱心助人不小心搞砸了..
就變成邪惡了
(聳肩
[QUOTE=遊戲MAN]以下是該校同學的想法:

好心幫忙玻璃娃娃顏旭男上下樓卻不慎跌倒導致顏摔死的陳姓同學,出身單親家庭,和母親相依為命,
愛心幫人卻被判要賠償,今(25)日他的住處人去樓空,低調迴避,學校同學說,
以後不會再幫殘障同學了,免得出事情,只是,景文高中在事發3年後才開始蓋無障礙坡道,
也確實難辭其咎。
5年前,陳同學背玻璃娃娃顏旭男下樓梯,摔倒發生悲劇。
為什麼沒有電梯,沒有無障礙坡道?景文高中說,2年前已經開始改進。
5年前的教訓,學校學到了什麼?無障礙設施看得出來,可以肯定的是,同學學到了冷漠。
陳同學和母親在一棟2層樓的建築相依為命,靠店面租金過活,這幾天因為違章拆除在即,
現在又多100多萬賠償金,似乎雪上加霜。
好心真的有好報?現實生活中似乎難以實現。[/QUOTE]
雖然在下不認為好心一定有好報

但是
惡有惡報永遠是無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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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說呀...我看到新聞的時候很傻眼
玻璃娃娃的媽媽還說...救人要量力而為(太傷人了)
就是因為下雨天...他同學才會背他的呀!!發生這種事...他媽媽卻說這樣
如果沒背他..讓他淋雨...他媽媽是不是又要說...同學都沒幫他
他同學也無奈吧!!救人...還被罰錢
那是不是以後都不能幫人呀!!(怒)
 
[color=pink]~初戀總是最刻骨銘心的~[/color] [color=pink]~沒有破碎過的心不算完整.沒有放手過的愛不叫刻骨銘心~[/color] [url="http://www.wretch.cc/album/fj91126"][color=pink]http://www.wretch.cc/album/fj91126[/color][/url] [color=pink]我的無名相簿....可以去看看唷!!![/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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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這個社會太現實............
有時候會看到有人說什麼這個社會太無情,會幫助人的很少了.........
我想......應該是沒人敢幫吧......
之前有人幫助出車禍的人,送他去醫院,結果被家屬告.........
這個社會現實到令人寒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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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細雪]之前也有看到一篇報導,不過印象有點模糊了

內容大概就是沒有領取XX執照,卻對病人施予急救,也是被罰

但是[/QUOTE]

說真的還寧願因為沒就人而被罰,就算我有執照我還是不會救
救活了 ok!! 不會愧對於良心
沒成功 人家會說 ‵不會就不要用嘛  你看看把人害死了吧′ 會成為千古罪人

現在社會就是這樣
救人成功就 幾呼會什麼事都沒有了
但失敗呢?? 卻要對整件是負責 雖然並不全部是自己的錯 但其他人就認定是你的錯 要完全負責
 
[center][font=Arial Black][font=細明體][size=4][color=green][b][img]http://tinypic.com/ay9d1x.jpg[/img][/b][/color][/size][/font][/font][/center] [center][b][font=Arial Black][color=darkslateblue]Gandam Seed Destiny[/color][/font][/b][/center] [center][b][font=細明體][color=#008000][font=Comic Sans MS][size=4]Cagalli [/size][/font][font=Arial Black][size=5][color=yellow]大萌   [/color][/size][/font][/color][/font][/b][/center] [center][b][font=細明體][color=#008000][font=Arial Black][size=5][color=yellow][font=Fixedsys][size=4]>﹏<b 多多支持!![/size][/font][/color][/size][/font][/color][/font][/b][/center] [center][font=新細明體][font=Trebuchet MS]Kill because somebody was killed [/font][/center] [center][font=Trebuchet MS]Get killed because he killed [/font][/center] [center][font=Trebuchet MS]You think peace will ever come like that[/font] [/center] [center]為了保護而殺人–[/center] [center]為了報仇而殺人–[/center] [center]這樣的和平真的會到來嗎?[/font][/center] [center][b][font=Fixedsys][size=4][color=#ffff00]   [/color][/size][/font][/b][/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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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社會,真的是出問題

幫助人反而被罰被傷害(前提,指好事上),

主播在後頭還補了一句話:那還有誰會幫忙呢?

好心被雷鎚??(台語)

而且,孩子值三百萬?!先不管錢多少,這父母的想法還真有問題

難到失子家屬不會跟幫助卻有過失的家屬說:他的命是這樣,謝謝你幫助過我孩子等等的

,難到為了錢,尊嚴都棄失了?!

失去也得不到,但是也要害的對方家屬上的金錢上跟心理上的傷害?!

以及幫助他人的心?!

不過,我們不是那些家屬,也不了解失子的痛苦,不能說什麼

但在下也不渴望成那樣家屬
 
鮮血上的執著、黃縷衣的護盾---卻贏不了---白種鐵的刺穿、思緒上的創造

謙虛下的懦弱,使得血統在東方裡之中,咆哮卻得不到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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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世界 有人兒子被打死不但不追究還大愛把器官捐出去
反之這對父母...幫人要量力而為[怒.從小老師不是常說要幫助人]..

如果他今天不是自願背 沒人願意帶他去上課
那玻璃娃娃是不是會很傷心遭同學排擠   假如老師指派也造成意外 那責任要歸誰
怪老師沒有適當挑選同學還是認為老師沒判斷能力

或許真的有過失 可是家屬因該感到欣慰 還有同學願意幫助玻璃娃娃
或許金錢只是個警惕 但是300萬不是隨隨便便就有的

想想這300萬賠完 那位幫助人的同學他以後還敢再幫助人嗎?
如果都要有執照 想問那法官 當你遇到緊急情況旁邊有沒有專業人士都是個問題

如果溺水 難道要等到救護人員到嗎?還是想辦法先救!
適時拿出竹竿給溺水的抓 還是等119把他撈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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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娃娃協會的人是表示當初是想告學校而已,因為氣學校不關心,所以才將陳同學告進去,並沒有要陳同學賠錢的意思。

既然氣學校不關心,就連陳同學也告進去,難道陳同學是學校的重要人物,告他的話對學校有很大的影響?強詞奪理也得看對象是誰?

他們實際上卻是將學校、級任導師、體育老師、陳同學、陳同學的單親媽媽都告了
連陳同學他媽媽也能告= = ?
還想要這5方面總共陪734萬(這是他們提出來的賠償金額)

>>顏生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

在指責別人之前也得看看自己是否也有過失?

>>他哥哥還說:要他賠是要他以後幫人時會先衡量自己有沒有那個能力?

也就是說如果你這一秒幫他,如果發生意外的話,下一秒要賠多少都不知道。

>>陳姓同學是單親家庭生活不易,而法官似乎無視被告的苦況而判定賠償金額,還是直接把被告當成「蓄意害人」。

根據以上的結論和之前的護士的案子,我們可以得出,原來台灣的法律是要教導我們以後只要和我們自身沒什麼重大關係或影響的人就算是在我們面前倒下死了,我們依然可以裝作若無其事的談笑風生從旁走過去,如果去救他人反而會觸犯法律會坐牢、賠錢的阿˙˙˙˙

原來我們從小到大所學上過【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是政府勾結書商、學校老師來騙取我們上課時數、書本所需的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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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曲解法律比為了謀取非法利益或嚴峻到致人於死的法律更為可惡阿。
 
藍天就該高高聳立在各處,清澈透明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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