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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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浦原

回覆: 熱心助人..卻被罰錢

沒錯..
會出現寒蟬效應...全是因為這次的判決實在太重了
出現這種狀況....想必以後不會再有人願意幫助別人了....
雖然不能說那位助人的同學沒有過失,但是他並不是故意的...
只是基於想助人的動機,結果卻落的如此下場...

顏家...
想要個公道!?...我看只是想要錢吧...
 
We`ll say goodbye lost He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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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熱心助人..卻被罰錢

助人助到不治?!....第一次看到...真無言一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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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熱心助人..卻被罰錢

出現寒禪效應是一定的....

換做是我我也會這樣做....

既然玻璃娃娃不好幫....那就乾脆不要幫嘛....免的自己無緣無故吃上官司....

在判決過後.......一般人都會出現這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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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熱心助人..卻被罰錢

無知﹗無恥﹗還官官相護的高院法官

【東森新聞報 陳祐格】 廣 告

據聯合報報導︰承審玻璃娃娃案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忠行昨天首度打破沈默,
他說沒料到這項判決會造成社會這麼大的衝擊,讓他感受到輿論的壓力;但他已盡責審判,
力求公平公正,所以問心無愧。

他強調,幫助他人是好事,判決絕對沒有要減低此一價值的意思,
讓立委徐中雄昨天批評來自「黑暗星球」,他覺得冤枉。

其中,陳忠行舉例指出,有人好心載朋友回家,路上不小心違規超速而發生車禍,自己受傷,
朋友也受傷,如果朋友堅持要求賠償,法律上還是得判「好心人」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

又說玻璃娃娃的家屬可以選擇向景文高中請求全部的賠償款項,不一定要陳姓同學賠錢;
學校是否再向陳姓學生求償,那要看學校的決定。

高院發言人溫耀源也說︰外界誤解高院對玻璃娃娃案的判決是「好心沒好報」,
卻忽略出於善意的助人,也應量力而為。

他舉例說,一個四十公斤的人,出於好心要去揹個一百公斤的人,可能造成兩人都跌傷。

高院法官說法官看到的是法理情,要把法律擺在第一位,不能用情感審判,真的如此?
我們來看看這個高院法官的謬誤︰1. 陳姓學生背玻璃娃娃在民法上是委任行為,
委任分為有償和無償兩種,「有償」委任須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但「無償」委任僅須負與自己事務同一之注意義務即可。

因此,陳姓學生因自己摔倒,導致玻璃娃娃也摔倒致死,並未逾越無償委任的法律範圍,
也就是說法律實務上陳姓學生無須負法律責任。

2. 按照一審審理事實,玻璃娃娃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
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
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此一事實顏父並未否認。
但高院並未就顏父非常理的拒絕學校召救護車,以及非常理的延誤50分鐘到學校將小孩送醫的事實,
調查顏父的涉嫌過失甚至殺人故意,更未按照比率原則審理,此部份一審判決詳述在案高院明顯違法。

3. 高院法官強調陳姓學生無專業能力,未量力助人,但卻沒有追究家屬未委派有資格的專業人員伴讀,
據此分擔此一侵權的責任,顯然也有失偏頗。

4. 地板濕滑造成他人摔倒,業主必須負損害賠償,中外法律判決皆然,
高院法官卻說︰〔玻璃娃娃的家屬可以選擇向景文高中請求全部的賠償款項,不一定要陳姓同學賠錢;
學校是否再向陳姓學生求償,那要看學校的決定〕。
言下之意是陳姓學生錯了,造成學校損失,所以學校可以向陳姓學生求償,十足混球﹗
這是哪國的法律認定?

5. 高院法官舉例指出,有人好心載朋友回家,路上不小心違規超速而發生車禍,自己受傷,
朋友也受傷,如果朋友堅持要求賠償,法律上還是得判「好心人」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
這是什麼渾蛋比喻?〔違規超速〕本身就是已經犯了違規行車的錯誤,也逾越了無償委任的法律範圍,
當然要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是基本法律常識,我們的高院法官竟然連這個基本法律都不懂﹗這不是無知?
還死不認錯,這不是無恥?

6. 高院發言人溫耀源舉例說,一個四十公斤的人,出於好心要去揹個一百公斤的人,
可能造成兩人都跌傷。
請問這個比喻恰當嗎?這也是超出無償委任的法律範圍,當然要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是基本法律常識,
我們的高院發言人也竟然連基本法律都不懂﹗這不是無知?還要官官相護,這不是無恥?
我真的很恨高院法官素質如此的低落,還死鴨子嘴硬﹗無知又無恥還官官相護﹗

(●作者陳祐格為北縣永和人。經商。

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這位同學說的好啊...各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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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娃娃那一方,原本是要求陳同學陪700萬的,雖然現在只賠了333萬,但還是覺得"非常的....不公平"
難道幫助人也錯了嗎?這是所謂的<好心沒好報嗎?>我不得不承認..玻璃娃娃的死..是千真萬確的,但應該可以不要賠償那~麼多吧   333萬也不是個小數字阿,我個人是覺得~不需要賠那麼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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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熱心助人..卻被罰錢

[QUOTE=細雪]之前也有看到一篇報導,不過印象有點模糊了

內容大概就是沒有領取XX執照,卻對病人施予急救,也是被罰

但是,不救的話,難道要違背良心,眼睜睜看病人掛了嗎?

情與法,真是很難抉擇![/QUOTE]
這個怪怪的......
我們要有CPR執照才能急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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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是因為被媒體記者放大複雜化.......你不知道台灣記者用一支筆就可以殺人嗎
既然他們說玻璃娃娃也有人權.那為什麼一出事可以這麼大幅報導...你麼那些口中的人人平等放在哪
要是今天摔死的是正常人新聞大概只會報導一次吧!!
好心幫人卻要受罰...
 
『用你平靜的心,去面對你的仇,而不要用仇恨的眼神,縮減你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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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yenpao79426]這個怪怪的......
我們要有CPR執照才能急救嗎?[/QUOTE]

這個我也不知道耶~

我也覺得很矛盾,以前學校護理課都會教

希望大家能習得正確知識,為的是能在第一時間救人

那這樣看起來,就算有急救的能力,沒有執照也不能救人了?

那上這個課要幹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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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細雪]這個我也不知道耶~

我也覺得很矛盾,以前學校護理課都會教

希望大家能習得正確知識,為的是能在第一時間救人

那這樣看起來,就算有急救的能力,沒有執照也不能救人了?

那上這個課要幹麻啊?[/QUOTE]
認同+1
通常護理只給女生上
男生上軍訓(記得好像是男生幫忙
執照 = ="
大部分學生不會有那些執照


我是對那個玻璃娃娃印像不太好(幫他說話的
但我覺得300萬太多了吧
或許判下去真的沒人幫那些弱勢族群
 
[URL="http://www.wretch.cc/blog/as80885057"][IMG]http://i20.photobucket.com/albums/b215/a80885057/KUSO014.gif[/IMG][/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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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LAG吧 =.=]認同+1
通常護理只給女生上
男生上軍訓(記得好像是男生幫忙
執照 = ="
大部分學生不會有那些執照

我是對那個玻璃娃娃印像不太好(幫他說話的
但我覺得300萬太多了吧
或許判下去真的沒人幫那些弱勢族群[/QUOTE]
欸....這很難說....我們學校大多數的人都有拿到......

關於玻璃娃娃的事,我覺得,其實那個玻璃娃娃也很偉大.....
他在臨終前,從未責怪過陳同學......甚至還要求學校不要處罰他.....
真的很偉大,他對於這個過失,可以這樣毫無怨恨.......

不過對於玻璃娃娃的死,陳同學是否要負責.....我還是存疑.....
他不小心,不能說沒錯
可是.....當事情發生後,校方也緊急處理,準備送醫
卻是玻璃娃娃的父親要求要親自送,說他10分鐘就到......
結果呢......50分鐘..........
然後將小孩的死都怪罪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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