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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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的再次易主

在台灣歷史中 不難看出台灣總是戰爭時被犧牲下的戰利品~ 甲午戰爭的日本 二戰的國民政府
把蔣家的國府政權解釋為侵占者政權或是流亡政權並無不妥 要闡述這個觀念就必須要從1943年
開始說起了

1943年12月1日開鑼宣言發表後 重慶的國民政府即在{中央設計局}內設計了{台灣調查委員會}
(1944.4.17)並任命前福建省主席陳儀為主任委員 沈茲九 王凡生 錢宗起 夏濤聲 丘念台 謝南光
為委員 研究台灣的軍事 政治 經濟及擬定接收計畫 同時 在該委員會的指揮下 於渝 閩二地 由中央
訓練團舉辦{台灣行政幹部訓練班} 由警察總署舉辦{台灣警察幹部訓練} 由四聯總署舉辦{台灣
銀行幹部訓練班} 一共訓練了一千餘行政人員 作為佔領台灣的準備工作

1945年8月15日 日本投降 亞洲各國的日軍隨即宣告停止一切的戰鬥行為 各地區的同盟軍開始進
行接收日本軍的投降及解除武裝等工作

同年9月1日 重慶的國府為了佔領台灣 公佈了{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 並任命陳儀為{台灣
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 同年9月5日 設立{行政長官公署辦事處}及{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前進指揮
所}於重慶 準備接收程序及選定人員

同年9月9日 中日兩國在南京舉行中國戰區受降典禮 蔣介石即派遣中國陸軍上將總司令 何應欽 前往
南京接受日本的中國派遣君大將總司令 岡村寧次的日軍投降 此時 依據同盟國太平洋總司令麥克阿瑟
的委託命令 台灣 澎湖島由蔣派國府接管及佔領 因此 日方乃派遣台灣的軍民代表(第10方面軍中將參
謀長 諫山春樹為代表) 前往南京參加投降典禮 台灣乃由蔣家國府佔領的手續宣告完畢 國府及派遣陸
軍上校 張延孟為台灣接管準備人員 預先飛來台北(9.14)

同年十月五日 接管工作先行人員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 葛敬恩 台灣總警備司令部副參謀長
范仲堯等 搭乘美機飛抵台灣 在台北設立{台灣前進指揮所} 翌年即十月六日 前進指揮所發出備忘錄
通告日本總署兼第十方面陸軍大將司令官 安藤利吉 在台灣省行政長官 陳儀 未到之前 一切的行政 司
法等職務仍應由日本總督府按令設立{日本第十方面軍聯絡本部}(聯絡官 安藤利吉) 以及{日僑管理
委員會}(主任 葛敬恩) 作為接收{敵產}的準備工作 這批先導人員除了葛敬恩 范仲堯之外 還有黃朝
琴 李萬居 蘇紹文 張武 湯元吉 徐人壽等人 他們都是因為參與實際的接收工作 故後來都掌握了台灣的
政治 經濟 文化 新聞各界的政治實權

十月十七日 在美國的軍艦與飛機的護衛之下 美國運輸船載滿中國軍107師 與107師駛入基隆港 然而
這些自稱為抗戰8年的國軍 卻出乎台灣民眾的意料之外 身穿鼓澎澎的棉衣軍裝和布造軍靴 且不整齊
的斜戴軍帽 有的背大飯鍋 有的戴雨傘 臉色蒼白 使得在碼頭上歡迎的台民目瞪口呆 官方不得不向民眾
解釋 說這些勇士們因屬陸軍 不擅於海上活動所以失去元氣 就在這樣令人不解之下 台灣民眾只好揮著
青天白日旗 敲著鑼鼓歡迎他們 此時 搭乘這批船來的有警備總司令參謀長 柯遠芬及其所率領的200餘
名中國官員 他們一上岸便進入台北 軍隊也在第二天由基隆轉進台北

十月二十四日 接管工作準備就緒後 行政長官 陳儀才搭乘美國軍用機 在台灣各界代表的熱烈歡迎夏抵
達松山機場 翌日即二十五日上午十時 他在台北市中山堂(日人時代的台北公會堂)舉行{中國戰區台灣省
受降典禮典禮} 陳儀在典禮上發出{第一號命令書}給予安藤利吉:本人與本人所指定的部對以及行政人
員 奉命執行台灣澎湖島地區的日本軍及其補助軍隊的投降手續 並接收台灣澎湖島的領土 人民 統治權
軍政設施以及資產等.....  就在這一瞬間 台灣與台灣人即由日的統治權轉為被中國佔領

受降典禮完畢後 陳儀隨即成立{行政長官公署} 並把有關接收事宜移諸實行 日本總督府的直轄行政機
關33個單位 統由長官公署民政處長 周一鵬為主任的{台灣省調查委員會}負責接管 日本陸海空軍則由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負責接管 其他地方行政機關即由長官公署民政處主管接收 並由陳儀認命各縣接管
主任委員 專員 委員等 成立了{各縣接管委員會}(11.16)直接負責辦理


但是在上面所述的 不過是國府將要劫收台灣的官樣文章而已 實際則一踏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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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假借祖國 同胞的外來統治者

立這標題 必須承認含有私人的主觀意識在裡頭 總之在二戰結束後 首先從中國大陸傳到台人耳裡的
就是 光復 同胞 歸還祖國 以及 從殖民地統治裡被解放出來 等前所未聞的中國話 並且 在大家迷惑不解
之際 {祖國}派遣的接收大官員很快就飛到台灣來

這些像煞有其事的所謂{祖國}的人們 就是在大家摸不清楚頭緒 心裡不安 同時也不得不存有某些期望
的混亂交錯之際的情緒下 很巧妙的說:我們親愛的同胞!你們已從50多年的惡夢裡被解放出來 現已回到
中國溫暖的懷抱裡來了!!

祖國 同胞 從惡夢裡解放出來 這些甜言蜜語 好像催眠術一般打動了多年來受到外來統治的台人 從那
瞬間起 就把原來的不安心理消失的乾乾淨淨 大家都沉醉於歡樂的美夢裡 從此 街上恢復了活耀的生氣
家家戶戶擺脫了黑暗 點起燈光 歡迎祖國的鞭炮聲響徹雲霄

台灣民眾在前所未有的狂喜中 迷惑於從中國回來的黃朝琴 李萬居等所散佈的空想漢族主義或觀念上的
祖國論上面 對蔣派中國人所說的自由解放到底是什麼意思 已無冷靜的判斷 只抱著弱者意識 對自稱是
自由與解放的贈送者表示狂熱的歡迎

當初 雖然有一部分人相當熟悉中國的現實情況 他們預知國府勢必將台灣壓制於殖民統治下 所以提出嚴
重的警告 但大部分的台人並沒有去重視 然而 不經多久 接踵而來的事實 終於證明了一切 只是美夢一場

不但是蔣家國府 就是當時中國人對於台灣或台灣人的看法 也是跟過去清領時代大體相同 而以化外之地
的觀念把台灣與中華分開 譬如 當時上海的報紙 常常見到以邊疆的字眼來形容台灣

蔣家國府一開始便以征服者的姿態佔領{邊疆地區}的台灣是鐵一般的事實 也就是說蔣家國府與過去的荷蘭 鄭氏 清朝 日本同樣 都是為了統治而到台灣來

[ 本文最後由 天下創世 於 07-2-27 01:31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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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 當時國府統治台灣的方針無非是以下諸點:
1 以軍閥 特務 官僚等中國式封建統治勢力來接收日本所遺留下來的殖民地體制 作為政治統治的資本

2 以這政治統治為後盾來接收日本總督府的官僚資本與日本民間的獨佔資本 而形成了中國式官僚獨占
資本 作為經濟剝削或超經濟掠奪的工具


接下來將敝人先跳過228事件 因為要講細部打3頁都講不完 所以直接跳轉從蔣介石撤退來台 特務組織的形成 四大家族如何剝削台灣經濟諸點進行探討

還有就是我的參考資料 台灣人400年史 目前日版 中文版都已經絕版
七年級生沒有辦法可以讀的到
所以將來有機會希望把裡面的內容作成電子書

也希望大大們也能一起來討論一下 持不同觀點思考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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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重統治與三重剝削
原來中國的統治者與一般老百姓 自從發現了孤懸海外的台灣以來 就不曾把他當做中國本土 而稱為化外之
地 國民黨被趕出大陸後 由於必定要逃亡海外尋找插足之地 所以他們一逃到台灣來 就以下列四項政策 維持他們統治者的地位:
1 劃分台灣人 蔣派中國人之間的被統治與統治的殖民地二重層次

2佔據政治 經濟 文化 社會等一切部門的上層和中樞 而來壟斷統治者的絕對優勢地位

3依據60萬大軍 作為政府統治的後盾 也藉以作為應付國際外交的政治資本

4維持中華民國政府和反攻大陸的虛構 用以壓榨台人 並混淆國際視聽

何謂三重統治?這是指蔣氏政權擁有
1封建殘餘的官僚政治 2中國軍閥的專制政治 3特務機關的法西斯政治
所以造成了
1統治的外表機構~中華民國政府 2統治的中樞機構~中國國民黨 3統治的權利核心~蔣父子

為何中華民國政府為統治的外表機構 這是因為統治大權以握在蔣父子意思行事的中國國民黨手裡
再由蔣父子一手養大的特務份子來控制政府與黨的大綱細節 所以 統治台灣的不是政府 而是黑幕裡
把持一切的蔣氏父子以及其特務頭子

再來 三層剝削是指極權的蔣氏國民黨的三重統治 便可對台人進行三種經濟剝削
1 殖民地性掠奪      在政治配合經濟的情形下 執行台灣人勞動 蔣派中國人享受的殖民政策
                        只以一張政府法令把一切經濟資源和生產手段(土地 企業 工廠)掌握在手
                         掠奪台人大眾的勞動果實

2 資本主義性榨取   一面促進台灣社會近一步的資本主義化 提高其生產力 另一方面卻以政治
                        權力壟斷台灣社會的資本 金融 生產 流通 貿易 分配等整個經濟過程 榨取
                        其剩餘價值

3封建性掠奪         繼續其中國軍閥式壓迫剝削中國老百姓的暴行 奪取台灣絕大部分的土地
                       獨享高利貸資本 掠奪了台灣農民的農業生產品 加上政府的封建式苛徵雜稅
                       貪官污吏勒索 特務機關敲詐等 橫行霸道 無一而足

在此補註享有這些權力的 只是少數的既得利益者(蔣派中國人) 大部分隨蔣逃來台灣的外省族群 仍也是
著困苦的生活 榮民老兵也只是被蔣氏欺騙 被利用的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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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國民政府來台的士官兵
只要不是與蔣系有關聯的弟兄
退伍後生活滿苦的好一點有眷村
運氣差的連眷村都沒有要自力跟生靠著每年發的錢生存
到老死可能也沒幾個人關心這些人
換了政權對於這些老兵們也是沒有太大照顧
這說明了跟對了主子就有機會升天或是得到良好的利益
現在的社會還是這樣只要跟對人就容易升天
用盡各種手段奉承馬屁上頭
就有機會成為一名利益間收著
至於蔣公對於台灣建設多半都是消極的總是抱著種有一日能反共大陸
晚年對於回到大陸的希望也看開了也開始建設台灣
不過他的兒子蔣經國對於台灣建設是有幫助的才會有後來的台灣經濟奇蹟
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對於他們父子再治理台灣時期的管理方式
個人覺得也是無可厚非的因為戰亂後對於屬於混亂期
要人民全部聽命於政府掌控之下只能用思想教育作洗腦工作
對於言論也要掌控住以免發生暴動或是對與政府不滿的行為
哪裡有一個國家沒有經過高壓統治的時期才轉換成民主時期
也是需要多點時間在撮合
到後期開放後民主時代才開始動
到現在都是屬於剛起步不久
台灣歷史對於蔣公的統治方式不稱為獨裁
稱為威權時期他過世後接手的蔣經國總統才結束
當時的威權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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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蔣家獨裁政權統治下的台灣

白色恐怖

1949年年底,蔣介石主導的國民黨政府因國共內戰而敗退來台,在台灣建立學者所謂的「遷佔者政權」(Settler state)。
從朝鮮半島燃起戰火的五○年代初期起﹐到中南半島上越戰方興未艾的六○年代止﹐國際政治的兩極對立﹐凸顯台灣的戰略地位(對美國而言)的重要。在美國的大力撐腰下﹐蔣介石政權的「反共抗俄」政策順理成章地進行﹐也自有其一套延續政權的「政治謎思」(Political myth)。這套政治謎思﹐有其合理化的情節:蔣氏以民族命脈之所繫自況﹐然其政權被中共推翻﹐而中共在建黨及建國的過程中﹐得力於蘇聯俄共甚多﹐因此﹐中共便順理成章成為「甘做蘇俄帝國主義之鷹犬」的「漢奸」。因此﹐為了國家民族﹐為了解救同胞﹐就必須「效忠領袖﹐消滅共匪﹐打倒俄寇」。總之﹐蔣政權退守台灣的前十幾年間﹐這套加諸台灣人民的「反共抗俄」的政治神話﹐是以蔣介石的個人英雄主義﹐與國家主義﹑民族主義互為表裡。「反共抗俄」的政治神話﹐既然是蔣介石維護其政權的理論基礎﹐便不容許懷疑和挑戰。如果有誰敢質疑這個神聖的「反共抗俄」的基本國策﹐他便是「匪諜」或是「為匪宣傳」。為了國家民族﹐全民必須檢舉匪諜﹐肅清匪諜。

歷史上任何一個惶惑不安的政權﹐必然採取高壓手段來整肅其心目中的異議份子﹐以收殺雞警猴﹑震懾人心之效。蔣介石為了在台灣建立穩固的統治,透過兩套互為表裡﹑相輔相成的法制來進行﹐一為戒嚴法﹐一為「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1949年5月19日﹐蔣介石的國民黨政權還在大陸上面對共產黨革命之際﹐省主席陳誠在台灣頒布戒嚴令。這個戒嚴令,於翌日5月20日清晨起生效,於是台灣進入軍事戒嚴時期。戒嚴令頒布的半年後﹐蔣介石政權敗退來台﹐戒嚴繼續實施﹐人民的基本自由人權﹐如集會﹑結社﹑言論﹑出版﹑講學的各項自由,受到嚴重箝制﹐因此有黨禁﹑報禁﹑出國旅行禁。戒嚴延續了38年之久,直到1987年才解除﹐成為世界實施最久的戒嚴令。

在戒嚴統治的同時,又配合著所謂的「動員戡亂」,使得台灣籠罩在十足的威權體制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公佈於1948年5月9日﹐當時蔣政權還在南京﹐距行憲不到5個月﹐就透過這個條款﹐凍結了憲法的部份條文﹐其最主要的作用﹐在擴充蔣介石總統的權力。蔣介石敗逃來台後﹐在「動員戡亂」的「臨時」體制下﹐不僅過去在大陸上的許多法律制度成規﹐一成不變套在台灣身上﹐而且各種嚴峻惡法﹐紛紛出籠﹐例如「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懲治叛亂條例」等,成為整肅異議份子的工具。

戒嚴統治﹐與「戡亂」體制﹐必須透過嚴密的特務系統來推行。1949年成立的「政治行動委員會」,成為肅清在台共黨(外加政治異己)的機構。1950年起,蔣介石開始為長男蔣經國,從情報、治安系統起,橫跨黨、政、軍各方面,佈置適當的基礎。50年代中期,成立了國家安全局,統攝各情報機關 (如警備總部、調查局、情報局 )。這些如蜘蛛網般的特務系統,發揮了「白色恐怖」的作用,在「肅清匪諜」的理由下,許多人因為政治見解不同,或因批評時政,便被羅織入罪,惹來殺身之禍。從1949年的四六事件,到1960年9月4日的雷震案,10年之間,台灣一共發生上百件的政治案件,約有兩千多人遭處決,八千多人被判重刑。其中除了不到900人是真正共產黨之外,其餘九千多人是冤案、假案的犧牲者。

綜觀在白色恐怖下的政治案件﹐概可分為以下幾種性質:

一﹑對親中共的左翼運動的打擊。例如,19496月的鹿窟事件;同年發生鍾浩東等人的基隆中學案;同年底爆發的「台灣省工作委員會」蔡孝乾案

二﹑對台灣獨立運動及主張者的整肅例如,19505中的黃紀男、廖史豪等人的台獨案、1961年的陳智雄案、1962年的「台灣共和國傳單事件」

三﹑對山地原住民自治運動的整肅。例如樂信瓦旦(林瑞昌)﹑吾雍雅達烏猶卡那(高一生)﹑湯守仁等山地精英的遇害。

四﹑對民主運動的壓制。例如製造雷震案﹐使籌組中的反對黨胎死腹中。

五﹑政治權力的鬥爭。例如製造孫立人案﹐消解了孫立人的兵權。

六﹑情治特務單位之間的鬥爭。例如李世傑案

七﹑文字獄。如柏楊﹑李敖等許多作家的下獄。

八﹑情治特務人員為了爭功領獎製造的冤案假案。這類案件多不勝舉。

這些層出不窮﹑罄竹難書的白恐怖案件﹐是戒嚴統治與戡亂體制下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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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中國

1949年底﹐雷震胡適等人創刊《自由中國》雜誌﹐這份刊物﹐成為50年代台灣民主運動的主流機關刊物。
    1949年,在中國大陸上的國民黨政府在國共內戰中情勢逆轉,輾轉播遷多處。在剩下半壁江山的危局中,一部分國民黨人和社會上層的自由主義者─雷震、胡適、王世杰﹑杭立武等人,有感於思想鬥爭的重要,認為要從理智上建立反共信念,非有一個宣傳民主自由的言論機關不可,於是乃倡議創辦《自由中國》雜誌。尤其﹐在美國發表《中美關係白皮書》,準備放棄蔣政權,處於外交失勢之下,這份宣揚民主自由的反共刊物─《自由中國》,對於政府的國際形象的改善,或有正面的功能。所以﹐在籌備期間﹐雷震曾訪見下野中的蔣介 石﹐並獲蔣的首肯答應設法資助。他們原先預定在上海出刊這份刊物﹐以為可以影響共產黨統治下的人心。不料長江的天險被中共的金條打通了﹐中共勢力渡江南下﹐國府節節敗退﹐最後撤退入台。《自由中國》也因此在台北創刊﹐時間是19491120日。然而,隨著韓戰的爆發、美國對中共採取圍堵政策、第七艦隊協防台海、美援的恢復、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及中日和約的簽訂…國際局勢的變化逐漸有利於台灣的蔣政權的穩定,因此《自由中國》雜誌的存在,對於蔣政權而言,其意義就不顯得那般直接而急切了。隨著台灣內部的政治、經濟的變化(包括黨化政策),這份抱持民主自由的理、以反共起家的知識分子刊物,漸漸將論政的方面從原本對中共、蘇俄的批判轉移到對台灣內部問題的反省與檢討。

19516月出刊的411期《自由中國》﹐發表社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針對政府金融管制引起的一宗情治人員貪污案件加以抨擊﹐首次遭到黨政軍三方面的壓力。19551月的《自由中國》刊登一篇名為<搶救教育危機>的讀者投書﹐指責救國團破壞學校正常體制﹐另外一篇討論國民黨黨紀的投書﹐終於使得出身國民黨核心的雷震﹐遭國民黨開除黨籍。

自此﹐《自由中國》的言論節節升高﹐到了19561031日以後,更邁進一個新的階段。19561031日是蔣介石總統的70歲大壽。蔣氏向全國表示「婉辭祝壽、提示問題,虛懷納言」之意。於是《自由中國》推出「祝壽專號」,請胡適、徐復觀、毛子水、徐道鄰、陳啟天、陶百川、蔣勻田、夏道平、雷震等多名知識分子,分別為文對蔣總統及國民黨提出檢討和建言。例如﹐胡適發表<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要蔣氏試試「無智﹑無能﹑無為」六字訣﹐意思希望他不要太專斷﹔徐復觀寫<我所了解的蔣總統的一面>一文﹐以人格心理來分析蔣氏的性格﹔雷震發表<謹獻對於國防制度之意見>﹐強調軍隊要超出黨派關係之外。這一期(第15卷第9期)雜誌出刊後,銷路大增,印至七版,連續發行數月。但是由於「祝壽專號」甘冒大不韙﹐引起國民黨及軍方刊物有計畫的批判﹐攻擊《自由中國》「思想走私﹐為共匪統戰鋪路」。國防部總政戰部還特別印行一本《向毒素思想總攻擊》的小冊子﹐在軍中分發。國防部所指責的所謂「毒素思想」包括有:主張言論自由﹑軍隊國家化﹑建立自由教育﹐及批評總統個人。

《自由中國》自從推出「祝壽專號」之後﹐對時政的批評愈來愈激烈,針針深入現實政治的問題核心,從195758年間7個月之內,進一步推出連續15篇的「今日問題」的系列社論:緒論<是什麼﹐就說什麼>一文﹐執筆者是台大哲學系教授殷海光﹐在文中﹐對於打著「國家利益」「基本國策」「非常時期」「緊急事態」「非國即共」的理由﹐背後卻是「政黨即政府」「政府即國家」的觀念﹐提出批判;第二篇社論<反攻大陸問題>﹐執筆者也是殷海光教授﹐他依「公算」來分析﹐認為在短期內能反攻大陸的「公算」不大﹐因此不要凡事都以「等反攻大陸之後再做」為藉口;第三篇以後的社論﹐依序是<我們的軍事><我們的財政><我們的經濟><美援運用問題><小地盤大機構><我們的中央政制><我們的地方政制><今天的立法院><我們的新聞自由><青年反共救國團問題><我們的教育問題><近年的政治理想與作風>﹐最後以<反對黨問題>做為這一系列社論的結束。

    經過這一系列討論﹐《自由中國》不僅已深入檢討中央政治﹐構想改造的藍圖﹐而且對台灣地方政治也開始表示關懷。中國大陸來台知識份子﹐介入﹑研究本地的政治發展問題﹐意義非比尋常。此時的《自由中國》知識份子們對台灣各方面問題已建立整體性的觀點﹐亦即由人事﹑政策層面﹐轉入結構及社區認同等層面。

19591960年間的「修憲問題」、「政黨承認問題」,言論節節昇高,步步踏觸執政當局的禁忌,也遭來一次又一次的圍剿。其中有關「修憲問題」﹐各方在醞釀修憲﹐或修改臨時條款﹐以便讓蔣介石能夠繼續連任總統之際﹐大唱反調﹐反對蔣介石破壞憲政常軌而連任﹐《自由中國》從歷史毀譽﹑憲政精神﹑團結反共的前途﹐多方闡述反對意見﹐完全不理會「群臣勸進」的中國官場文化。在國民大會集會的前夕﹐仍忠言逆耳提出<敬向蔣總統作一最後的忠告>的社論。但《自由中國》維護憲政精神的努力﹐終究沒有如願。1960321日﹐蔣氏終於在為他新增訂的臨時條款(3)的護送下﹐突破憲法限制連任的規定﹐順利當上第3任總統。而這群孤臣孽子的悲劇﹐似乎也註定要發生了。

《自由中國》雜誌原先是一群中國大陸來台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結合,他們純屬書生論政,又格於方言,因此沒有群眾基礎。但是他們提倡民主自由的理念,以及敢於對時政痛下鍼砭的言論,對於當時台灣的部分本土精英──那些曾經直接或間接接受過日據時代民權運動洗禮、曾經在終戰後熱切期待參與「祖國」政治、而卻在二二八事件後對政治感到失望的本地的知識分子──而言,是相當具有共鳴作用的。因此,《自由中國》的知識分子們,與台灣本土的部分精英分子的結合,也就水到而渠成了。

19574月下旬──《自由中國》出刊「祝壽專號」的約半年後──台灣舉行第3屆縣市長及省議員的選舉。第二次競選彰化縣長的石錫勳(日據時代台灣文化協會理事),以及郭發(日據時代《台灣民報》老記者)和王燈岸(日據時代文化抗日分子)三人計畫在選舉前夕籌組「黨外候選人聯誼會」,研究選務,並仿日據時代的文化巡迴演講舉辦眾座談會。經70高齡的郭發奔波聯絡結果,中部地區的候選人首先相會,共推彰化縣長候選人石錫勳、台中縣市長候選人楊基振、台中市長候選人何春木三人為發起人。是年411日,終於在台中召開第三屆臨時省議會及各縣市長候選人關於選務改進的座談會,提出五項議案。同時共推民社黨和青年黨為本建議案向政府交涉的代表。會中並決議,本屆選舉完後,由李萬居負責盡速召開一個選舉檢討座談會。該次選舉,台中市的郭國基、台南縣吳三連、高雄市李源棧、宜爛縣郭雨新﹕雲林縣李萬居、嘉義縣許世賢,當選省議員。這便是後來「省議會五虎將」及「五龍一鳳」稱號的由來。

    518日,全省各地前來的無黨籍和民青兩黨候選人齊集台北市蓬萊閣,召開選舉檢討會。《自由中國》的雷震,亦參加這次會議,並發表演說。這次的選舉檢討會,決議由李萬居、石錫勳等與會的78人為發起人,籌備設立「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曾兩度向政府當局提出申請,但未獲准成立。當時《自由中國》在選前起的167(41日)曾刊登朱伴耘的〈反對黨!反對黨!反對黨!〉等文章。而胡適也於5月間返台,於527日在《自由中國》社發表「從爭取言論自由談到反對黨」的演講,呼籲結合知識分子與民主人士組織新的政黨,因此「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的申請遭到批駁,或許是因為這種結社被認為是在為組織新政黨舖路亦未可知。不過這種聯想,並非錯誤,歷史的發展告訴我們,組黨運動確實是循鎮選舉的改進座談會而進行下去的。

    前述的第3屆地方選舉起,《自由中國》雜誌便開始對地方自治、地方選舉的問題大加討論。而本書前述的「今日的問題」的一系列社論,也自是年6月起陸續發表,有系統地全面檢討當時台灣的政治、經濟、教育、軍事、新聞等問題,而以「反對黨」問題作為終結,認為「反對黨是解決一切問題關鍵之所在」。《自由中國》積極推動反對黨運動,與青年黨的機關報《民主潮》和李萬居的《公論報》互相呼應。

    「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雖未能合法成立,但全省無黨派的人士深覺其在野的力量有保持的必要,便以「民主人士聯誼會」的名稱相聯繫,到了1960年的地方選舉來臨時,又改稱「選舉改進座談會」作全省性大規模的組合。

    1960年又逢地方選舉,是年2月,地方選舉的前夕,李萬居、郭雨新、高玉樹、吳三連、許世賢、楊金虎等人,召開了一次選舉問題座談會。雷震和青年黨領袖夏濤聲、民社黨主席蔣勻田都出席參加。地方選舉後的518日﹐無黨籍人士和雷震及民青兩黨人士共72人在台北市民社黨總部召開「在野黨及無黨無派人士本屆地方選舉檢討會」。會中激烈批評選舉舞弊。郭國基在會中慷慨陳詞,「希望把民青兩黨整個全部解散,和台灣一般民主人士共同來組織一個強有力的在野黨,發揮民主的力量。」與會人員原來無立刻組黨之念,經郭國基的一席話的刺激,大家遂激動地計畫要籌組一個新的政黨。當天會議,作成四點決議,包括即日起組織「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並在各地設立分會。這一組織的成立,配合幾年來《自由中國》雜誌對組織新黨的鼓吹與呼籲,使得組黨運動進入緊鑼密鼓的新階段。一連串的活動也就密集展開。從以下接二連三的活動,可以窺知組黨運動的積極態勢:615日選舉改進座談會發表一千餘字的聲明,宣佈1.選舉改進座談會正式成立,在不分省籍、不分黨派的原則下,遴選五十五個委員;2.團結海內外民主反共人士,並與民青兩黨協商,立即籌組一個新的政黨,為真正的反共、真正的民主而奮鬥,務使一黨專政之局,永遠絕跡。626日,選舉改進座談會召開第一次委員會,推出十七名召集委員。並推雷震、李萬居、高玉樹三人為發言人。繼而開始一連串全省各地的巡迴座談會──從7月中旬到8月底之間,先後分別在彰化、台中、嘉義、高雄、中壢等地舉辦選舉改進座談會。並宣佈新的反對黨即將成立。估計與會的地方人士約400餘人

    新政黨籌組的風聲一出﹐統治當局黨政軍所控制的各種媒體﹐齊起而攻﹐《自由中國》雜誌也不甘示弱予以還擊。 91日,選舉改進座談會發表一篇緊急聲明,除了對組黨人士近日內所受到的干擾提出控訴外,並堅決聲稱:「由於組織新黨的運動已經是海內外民主反共人士一致的願望,而在國內是由下起來的潮流。我們現在對於新黨的政綱、政策、黨名及黨章等都已有了初步的定案,預定在九月底以前即可宣告成立,我們敢斷定這不是任何干擾所能阻止的。」

組黨運動到此已呈勢不可止的地步。然而,就在91日《自由中國》發表由殷海光教授執筆的社論〈大江東流擋不住!〉而聲稱組黨是任何洪流所無法阻擋的三天後─94日─台灣警備總部以涉嫌叛亂,逮捕雷震、主編傅正﹑經理馬之驌﹐及會計劉子英4人。

雷震被冠上「為匪宣傳」(散佈「反攻無望論」)以及「知匪不報」(雜誌社的會計劉子英被指為匪諜﹐雷震被指控沒有檢舉他)兩項罪名﹐於10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自由中國》的編輯傅正﹐經理馬之驌﹐處感化三年。被設計為「匪諜」的劉子英處12年徒刑。

    由於雷震案的發生﹐不僅《自由中國》雜誌遭查封﹐籌組中的「中國民主黨籌備委員會」,也因主客觀因素而不得不中止。這一段「本省人」與「外省人」為台灣的民主政治攜手奮鬥的可貴經歷﹐遭到統治者的無情打擊﹐實在令人扼脕。台灣的民主運動因此跌入谷底﹐直到60年代末期﹐才又有「黨外」民主運動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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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外民主運動

《自由中國》雜誌及「中國民主黨」的政治運動,隨著雷震案的發生而告終。其後的六○年代便進入政治氣壓低沈的漫長時期,這期間,雖然仍有一些在野的本土精英分子,如郭雨新、郭國基等人,陸續經由選舉的管道,在議會中從事在野的政治批判,但充其量亦僅係個別面零星的行為,無法凝結成集體性的政治改革運動。直到60年代的末期﹐一方面如前述的《大學》雜誌的知識分子的提筆上陣﹐另一方面是新一代本土政治人物透過選舉開始崛起﹐才又帶動民主運動進入新的階段。這一階段的民主運動﹐被稱為「黨外」運動。
在一般上軌道的民主國家中﹐選舉有發揮政策凝聚的功能﹐但是﹐由於國民黨入台以來所實施的「地方自治」只是一個「半自治」的型態(地方缺少財政權﹑人事權﹑警衛權﹑教育權)﹔而中央民意代表在1969年以前﹐格於所謂「動員戡亂」體制﹐完全不讓台灣人民改選﹐直到1969年之後﹐經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也只改選其中的一小部份而已(即所謂「補選」及「增額選舉」)。因此﹐在那樣的政治環境下﹐台灣儘管有選舉﹐但並沒有充分發揮政策凝聚的功能﹐議會政治的意義並不彰顯。不過﹐選舉卻有相當程度的民眾教育的作用。尤其在長期的戒嚴與白色恐怖政治下﹐人民平常沒有集會結社的自由空間﹐但選舉一到﹐選舉活動提供在野異議人士一個「體制內」的發言時段(有人稱之為「民主假期」)﹐提昇了民眾的政治意識﹐無形中﹐為在野反對人士提供一個民主運動的運動場。所以﹐台灣的民主運動﹐幾乎伴隨著選舉活動同步進行。

    要了解「黨外」民主運動的醞釀,必須追溯到1969年底的這兩次重要選舉,以及從該兩次選舉中崛起的兩個政治人物。這年11月,在台北市改制後的首屆市議員選舉中﹐一位大學畢業的加油站工人很令人意外地在選舉中高票當選。康寧祥這個名字,在此之前,沒有多少人聽過。1個月後﹐台灣舉行中央民意代表的「補選」(這是國民黨退入台灣以來的首次中央民代的選舉),具有地方草莽性格、已擔任過兩屆台北市議員的黃信介,在康寧祥等人的助選下,當選了立法委員。

19726蔣經國組閣,台灣政治的新局面開始,在野的黃信介、康寧祥的崛起﹐與在朝的蔣經國的上台﹐分別為朝野的政治埋下兩條伏筆。

蔣經國組閣的這一年(1972)年底,康寧祥在台北市參加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以次高票當選立法委員;黃信介的弟弟黃天福,也與康搭配競選而當選國大代表。康﹑黃等人的競選演說﹐吸引了成千上萬的民眾的聆聽﹐可謂萬人空巷﹐鬧熱滾滾。在戒嚴的時代裡﹐一切媒體都定於一尊﹐成為「一言堂」﹐「黨外」的政見發表會﹐卻能引起民眾的共鳴。

    1973年初,《大學雜誌》集團開始逐漸解體。負實際發行職責的張俊宏,也離開他任職的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第四組,而於是年年底的地方選舉中,正式與地方政治人物掛鉤,參加台北市「黨外四人聯合陣線」,角逐市議員。而推動這四人聯合陣線的主導者即是康寧祥。選舉結果,四人皆以高票落選,但在競選期間,台北市確曾掀起市民聆聽政見的熱潮。看過當年那種萬頭鑽動的政見發表會的熱烈場面﹐真難以相信他們為何會落選。民間經常流行的一句挖苦的話說:「他們輸給兩票:買票和作票」。其實﹐不只輸給這兩票﹐還輸給統治者全面操控的各種媒體。

19758月,張俊宏與康寧祥、黃信介共同創辦《台灣政論》月刊。黃信介擔任發行人,康寧祥任社長。張俊宏為總編輯,法律顧問則聘姚嘉文擔任。後來,曾任礁溪鄉長、因案遭停職的張金策,以及因政治案件入獄多時甫出獄的黃華,也加入《台灣政論》的陣營﹐擔任副總編輯。繼《自由中國》《大學》雜誌之後,《台灣政論》「在批判官僚制度的行徑上,在閉鎖的環境中所造成的諸種不合理的事,發揮『掃除髒亂』的功能」。《台灣政論》發行至第5期,言論因1975年底立委的選舉而昇高。遂於選舉中途遭統治當局停刊處分。該期有數篇重要文章:姚嘉文的〈憲法與國策不可以批評嗎?〉、郭雨新的〈被遺忘的社會──人道主義所不能容忍的軍眷村問題〉、陳鼓應的〈早日解除戒嚴〉及〈談『蔣院長說』〉……,而其中最引起注意的一篇是澳洲昆士蘭大學教授邱垂亮所撰寫的〈兩種心向〉一文。該文報導鋼琴家傅聰與一位大陸出來的柳教授的談話,因觸及台海關係與台灣前途問題,其中柳教授的話被當局認為「煽動他人觸犯內亂罪,情節嚴重」,乃下令停刊。因此《台灣政論》僅刊行5個月便結束。

《台灣政論》雖然曇花一現,但是那一次的立委選舉,康寧祥再度蟬聯。此次立委選舉,以「黨外」名義競選而獲當選的,除了台北市的康寧祥之外,尚有彰化的黃順興、嘉義的許世賢。但是,自戰後即活躍於政界,並曾積極參與雷震的組黨運動的郭雨新,卻在此次立委選舉中敗北(郭曾在19732月,與《大學》雜誌社長陳少廷參加監委選舉,皆告落選)。由於開票結果,郭的選區中出現近達3萬張的無效票(廢票),引起宜蘭─郭的家鄉─的民眾懷疑選舉舞弊,不滿的群眾險些在宜蘭市街釀成暴動。郭雨新落選後,具狀控告同選區的林榮三賄選。郭雨新的選舉訟案雖然敗訴,不過兩位年輕的律師林義雄姚嘉文,由於接辦這場選舉訴訟案,開始逐漸步入現實政治,成為日後黨外運動中的要角色。

    「黨外」一詞,原本只是對非國民黨籍的一個泛稱,早期無黨籍的候選人,多以「無黨無派」標榜,而少用「黨外」一詞。自從黃信介、康寧祥崛起後,「黨外」一詞大量使用,無形中「黨外」一詞便成為無黨籍中的政治異議分子所共同使用的號誌。在這個界定含糊、定義籠統但卻又簡短的號誌下,一些政治異議人士經由數次的選舉而逐漸凝結成一股在野的政治運動。

透過選舉而逐漸凝聚起來的「黨外」運動﹐到了1977年規模頓形龐大,而發展出全島性的串聯。促成這次串聯的契機,是這年11月中所舉辦的五項地方公職選舉。推動這個全島串聯的兩個重要人物是康寧祥和黃信介兩位黨外立委。此次選舉,全島多處以「黨外」名義競選者頗多。選舉活動即將展開時,康寧祥邀請黃信介一起巡迴全省助講。由於有康、黃兩人在選舉期間,從南到北 ,全島巡迴助選,助長了黨外人士全島性的串聯。

這次選舉,是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地方選舉,參與的民眾之多、情緒之高,前所未見。其中以高雄市、高雄縣、雲林縣、桃園縣、台中市、南投縣、宜蘭縣、台南市的選情最為激烈。若以民主運動發展的歷史來看,其中三個地區所激起的選舉熱潮,最具意義:張俊宏離開台北市,回去他的故鄉南投縣參加省議員的選舉; 林義雄也回宜蘭縣選省議員;許信良則脫離國民黨,參加桃園縣的選舉。他們三人,是執政黨當局列為選戰中的頭號戰敵,因此這三個地區,也成為全島選戰中的焦點。而影響全島選局、最具歷史關鍵性的地區,莫過許信良在桃園縣所掀起的這場縣長選舉的風潮。

留學英國、原本與張俊宏同樣任職國民黨中央黨部第4組的許信良,在省議員任內曾經在爭取降低田賦、提高穀價及學生保險等事項,便有極傑出的表現。19774月,他出版《風雨之聲》一書,收集他四年內在省議會的重要質詢,並且在書中對他的省議員同仁做了一次無情的分類與剖析,大大觸怒了省議會內的同仁,受到同仁們群起而。國民黨黨部也知道許信良出版此書是準備投入縣長選舉的聲明,對他防範有加。國民黨最後提名歐憲瑜﹐而沒有提名許信良﹐許於是違紀競選,終被國民黨開除黨籍。許信良堅持參選到底﹐並發表被開除黨籍的聲明﹐其中說:「吾名雖不列中國國民黨黨籍﹐吾心願長為中國國民黨黨員。」選舉期 間,桃園縣民情激昂,大有劍拔弩張之勢。許多具有理想色彩的大學生、研究生(如林正杰、范巽綠、楊奇芬、陳國祥、張富忠等人員都投入許信良的選戰中。由於選情激烈,因而在開票當天(1119),發生了「中壢事件」──當天設在中壢國小的投票所,發生選舉舞弊嫌疑情事,群眾湧向中壢分局要求桃園地檢處檢察官處理﹐當局不理群眾﹐一味拖延﹐引起了一萬多名民眾包圍中壢警際分局抗議處理選務糾紛不公,憤怒的群眾搗毀警局窗戶﹐掀翻警車﹐警察開槍﹐不幸擊斃中央大學學生江文國及青年張治平,晚上8時﹐憤怒的民眾遂焚燒警局及警車。這是是台灣民眾第一次自發性以集體行動公開對抗選舉舞弊。事發時﹐據說國民黨主席蔣經國親自坐鎮到桃園縣黨部了解狀況﹐並下令各地開票要照規矩來﹐以免其他地方也發生類似暴動﹐會難以收拾。

許信良在這次劍拔弩張的選舉中﹐以壓倒性的票數,當選桃園縣長。其他各地的「黨外」及無黨籍候選人﹐也紛紛當選。綜觀這次五項公職選舉結果,黨外及無黨籍頗有所獲:在縣市長方面有4人當選──桃園縣許信良,台中市曾文坡、台南市蘇南成(他當時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高雄市黃友仁;在省議員方面有21席──基隆市周滄淵、台北縣陳金德、邱益三、桃園縣黃玉嬌、新竹縣陳天錫、苗栗縣傅文政、台中縣洪振宗、林漢周、台中市何春木、彰化縣洪木村、南投縣張俊宏、雲林縣蘇洪月嬌、張賢東、嘉義縣林樂善、台南縣蔡江琳、台南市蔡介雄、高雄縣余陳月英、高市趙繡娃、施鐘響、屏東縣邱連輝、宜蘭縣林義雄;在台北市議員方面有6席─林文郎、徐明德、康水木、王昆和、陳勝宏、陳怡榮。

    經過197711月這次五項公職選舉之後,黨外不再是過去那種異議分子的孤軍獨鬥,而逐漸形成一種「政團」的雛型。而且開始稍微掌握到地方行政的影響力,霧峰的省議會也開始熱鬧起來,成為新聞記者們「新聞眼」的焦點所在。30年來的政治禁忌,被黨外議員尖銳的質詢,層層突破,其中尤以林義雄、張俊宏兩人在省議會中的活躍表現,並提高問政層次,引起海內外的矚目。

中壢事件使部分黨外運動者察覺到群眾力量的存在,認為民心可用﹔但也使部分黨外運動者意識到群眾行為所隱藏的內在危險性。因此,自《台灣政論》開始起,由康寧祥和黃信介所連線形成的黨外運動的領導主軸,經此事件後逐漸呈現鬆散的現象。使得「黨外」陣營在串連凝聚的同時﹐出現「群眾路線」與「議會路線」的分歧。

經過1977年黨外的串聯以及省議會內問政的熱潮,更加激發了新人投入「黨外」陣容。1978年年底又逢中央民意代表的選舉,有多位高學歷的知識分子如呂秀蓮姚嘉文陳鼓應黃煌雄張德銘陳婉貞王拓等人投入。

19789月下旬起,準備投入中央民意代表選舉的呂秀蓮、陳婉貞、王拓等人,便陸續舉辦選前的募款餐會。立委黃信介於王拓餐會中宣佈黨外入士決定組成「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巡迴全省各地助選。1031日,「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向各候選人提出「十二大政治建設」作為黨外候選人的共同政見。內容摘要如下:「1.徹底遵守憲法: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省市長直接民選﹔軍隊國家化﹔司法獨立化﹔各級法院改隸司法院﹔廢除違警罰法﹔思想學術超然化﹐禁止黨派黨工控制學校﹐言論出版自由﹐修改出版法﹐開放報紙雜誌﹔參政自由化﹐開放黨禁﹔旅行自由化﹐開放國外觀光旅行。2.解除戒嚴令。3尊重人格尊嚴﹐禁止刑求﹑非法逮捕和囚禁﹐禁止侵犯民宅和破壞隱私權。4.實施全民醫療及失業保險。5.廢除保障資本家的假保護企業政策。6.興建長期低利貸款國民住宅。7.廢止田賦﹐以保證價格無限制收購稻穀﹐實施農業保險。8.制定勞動基準法﹐勵行勞工法﹐承認勞工對資方的集體談判權。9.補助漁民改善漁村環境﹐建立合理經銷制度﹐保障漁民的安全和生活。10.制定防止環境污染法和國家賠償法。11.反對省籍和語言歧視﹐反對限制電視方言節目時間。12.大赦政治犯﹐反對對出獄政治犯及其家族的法律﹑經濟和社會的歧視。

11月間,參選的黨外候選人張德銘、陳鼓應、楊青矗、姚嘉文、黃煌雄、康寧祥、何文振等,亦都分別以多種名義選辦餐會,發表政治演講。並借各餐會的舉行,宣佈「黨外助選團」的籌備情形。1124日,「全省黨外助選團」總部成立。繼募款餐會後,「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於選戰活動的前三天(125日),在台北中山堂召開一次大規模的座談會。那是三十年來聚集在野政治人物最大規模的一次公開活動。會議由黃信介、姚嘉文、黃玉嬌主持,康寧祥、張俊宏發表專題演講。會中唱「國歌」時,由於司儀要求與會者將歌詞中的「吾黨所宗」改為「吾民所宗」,引起不請自來的所謂「反共義士」勞政武等人出面抗議,發生吵架,此即所謂的「中山堂事件」。此後的黨外集會,便不再有唱「國歌」(其實是中國國民黨黨歌)的儀式了。

然而,1216日,正當競選活動激烈進行的時候,國總統卡特突然宣佈自明年元月起正式與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當日,總統蔣經國發佈緊急處分令,將選舉延期舉行,即日起停止競選活動。

1025日﹐黨外助選團總部召開一個「黨外人士國是會議」﹐發表一份連署聲明書﹐重申「堅決擁護民主憲政﹐反對暴力﹐熱愛和平」的基本立場﹐並提出10項呼籲﹐內容與共同政見大致雷同﹐聲明最後提出「我們的目標」說「在國際強權的縱橫捭闔下﹐我們的命運已面臨被出賣的危機﹐所以我們不得不率直地申說:我們反對任何強權支配其他國家人民的命運﹐我們堅決主張台灣的命運應由一千七百萬人民來決定。」這份聲明書﹐由余登發帶頭簽署﹐總計有70人簽名。

選舉活動雖然中止,但是「黨外」的運動卻反而進入多事之秋。由於選舉活動停止﹐使得黨外政治參與管道又受阻﹐於是轉向街頭發展。1979年,黨外的運動繼續承襲斷交以前的運動型式,以室外集會的街頭群眾運動為主要運作方式。而這一連串的街頭運動,與一位居於被動地位的關鍵人物──余登發──大有關係。原來,黨外運動自從「中壢事件」後,以「康─黃」連線的領導軸線開始呈現鬆弛現象,在1978年的這場未完成的選舉中,黨外的部分核心分子拉不攏「康─黃」這條軸線,遂轉而向黨外前輩黃順興請求出面領導,但亦為黃所婉謝,於是又轉而找到高雄地方黑派的首腦余登發(1904年生)。這位曾經當選制憲國大代表﹑橋頭鄉鄉長﹑高雄縣長的地方領袖﹐此時已年屆75歲。選舉暫停後,一千多名全省黨外知名人士預備在1979年的2月初,齊集鳳山為余登發舉辦生日晚會。詎料,生日晚會還來不及辦﹐121日,警備總部派員將余登發、余瑞言父子逮捕﹐理由是「涉嫌參與匪諜吳泰安叛亂」。

余登發父子被捕翌日(122)﹐黨外人士緊急聚會﹐共同發表<為余氏父子被捕告全國同胞書>﹐指出「國民黨當局在與美斷交後﹐中止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已是明顯地違反民主憲政的措施﹐但為顧及全民團結的意願﹐我們均已容忍。現在國民黨當局卻在全民一致要求改革聲中﹐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了素為民眾所敬重的余登發先生父子﹐這種軍事統治與特務統治傾向的加強﹐以及政治迫害的手段﹐都是我們絕對無法容忍﹐而堅決反對到底的。」

當天下午﹐黨外人士們終於走上街頭﹐齊集在高雄縣橋頭(余登發的家鄉)﹐舉行了一次示威遊行﹐公然向實施30年的戒嚴法挑戰。參加者約30多人﹐他們沿街散發傳單﹐張貼標語﹐這是國民黨政府遷台以來第一次政治性的示威遊行。

在這次示威遊行中﹐桃園縣長許信良也南下參加。3天後(125)﹐台灣省政府以「廢弛縣長職務」為由﹐將許信良送請監察院查察。420日﹐監察院通過許信良彈劾案﹐指稱「桃園縣長許信良擅離職守﹐簽署汙蔑政府之不當文件﹐參與非法遊行活動﹐並違法助選﹐證據確鑿﹐均有違法失職之嫌﹐將予依法彈劾。」此案於監察院通過之後﹐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後﹐許信良終遭該委員會處以「停職」處分﹐於71日生效。

許信良遭彈劾後﹐又引起黨外人士的進一步反彈。526日﹐他們在中壢鳳仙飯店舉行「許信良生日晚會」﹐吸引2萬民眾與會。黨外人士紛紛發表演講﹐痛斥余案﹑許案的政治迫害。軍警單位動員鎮暴部隊封鎖現場。這次群眾聚會係非選舉期間首次群眾聚會﹐也是對戒嚴法的一大挑戰。黨外群種運動自此更加熱絡起來。

沒想到﹐余案的發生,引起橋頭示威﹐造成許信良被停職﹐繼而導致街頭抗議活動。6月以後,「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黨外候選人聯誼會」成立,繼而舉辦各地的群眾演講。1979年的前8個月,因余案、許案以及「聯誼會」所舉辦的黨外活動,使得民眾目不暇給。每次活動﹐情治單位都如臨大敵﹐派出大批員警及鎮暴部隊﹐嚴陣以待﹐氣氛相當緊張。這些熱烈又緊張的氣氛﹐一直延續到年底﹐爆發「美麗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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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蔣家獨裁政權統治下的台灣

白色恐怖的類型1949年5月20日起﹐台灣進入戒嚴時期﹐配合著「動員戡亂」體制﹐白色恐怖的陰霾﹐籠罩台灣。直到1987年解除戒嚴,90年終止「動員戡亂」,台灣才逐漸脫離恐怖政治的陰影。.

從朝鮮半島燃起戰火的五○年代初期起﹐到中南半島上越戰方興未艾的六○年代止﹐國際政治的兩極對立﹐凸顯台灣的戰略地位(對美國而言)的重要。在美國的大力撐腰下﹐蔣介石政權的「反共抗俄」政策順理成章地進行﹐也自有其一套延續政權的「政治謎思」(Political myth)。這套政治謎思﹐有其合理化的情節:蔣氏以民族命脈之所繫自況﹐然其政權被中共推翻﹐而中共在建黨及建國的過程中﹐得力於蘇聯俄共甚多﹐因此﹐中共便順理成章成為「甘做蘇俄帝國主義之鷹犬」的「漢奸」。因此﹐為了國家民族﹐為了解救同胞﹐就必須「效忠領袖﹐消滅共匪﹐打倒俄寇」。總之﹐蔣政權退守台灣的前十幾年間﹐這套加諸台灣人民的「反共抗俄」的政治神話﹐是以蔣介石的個人英雄主義﹐與國家主義﹑民族主義互為表裡。「反共抗俄」的政治神話﹐既然是蔣介石維護其政權的理論基礎﹐便不容許懷疑和挑戰。如果有誰敢質疑這個神聖的「反共抗俄」的基本國策﹐他便是「匪諜」或是「為匪宣傳」。為了國家民族﹐全民必須檢舉匪諜﹐肅清匪諜。

歷史上任何一個惶惑不安的政權﹐必然採取高壓手段來整肅其心目中的異議份子﹐以收殺雞警猴﹑震懾人心之效。蔣介石為了在台灣建立穩固的統治,透過兩套互為表裡﹑相輔相成的法制來進行﹐一為戒嚴法﹐一為「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1949年(民國38年)5月19日﹐國民黨政權還在大陸上處於兵荒馬亂之際﹐台灣並無戰事和動亂﹐但陳誠卻在台灣頒布戒嚴令。戒嚴令頒布的半年後﹐國民黨政府敗退來台﹐戒嚴繼續實施﹐實施戒嚴﹐即是軍事統治﹐依據戒嚴法﹐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有權力限制人民自由民權﹐可以掌管戒嚴地區行政事務及司法事務。因此﹐憲法所規定的人民的基本自由人權﹐如集會﹑結社﹑言論﹑出版﹑講學的各項自由受到嚴格限制﹐因此有黨禁﹑報禁﹑出國旅行禁。戒嚴延續了38年之久(直到1987年蔣經國才解嚴)﹐成為世界實施最久的戒嚴令。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公佈於1948年5月9日﹐當時蔣政權還在南京﹐距離行憲不到5個月﹐就透過這個「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臨時條款」﹐凍結了憲法的部份條文﹐當初最主要的作用﹐是在擴充總統的權力。蔣介石撤退來台後﹐在「動員戡亂」的「臨時」體制下﹐不僅過去在大陸上的許多法律制度成規﹐一成不變般到台灣來硬套﹐而且冠上「動員戡亂時期」的嚴峻惡法﹐也紛紛出籠﹐成為整肅異己的工具。其中最恐怖的是﹐例如「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1950年6.13公佈)﹐「匪諜」「通匪」「知匪不報」的大帽子都在裡面。

此外,1949年5月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強人威權體制下,強力箝制人民思想的「懲治叛亂條例」。此一條例的立法,固然是針對當時中共的全面反抗而發,但是此種特別刑法有關之規定,在威權體制時代常常違反了罪刑法定主義的刑法基本原則,使得人權相當容易受到侵害。其中在本條例第二條著名的「二條一」中,規定凡是犯刑法第100條第1項、第101條第1項、第103條第1項、第104條第1項之罪者,處死刑。加上在戒嚴時期,違反懲治叛亂條例的案件係由軍法機關審理,使得涉案人更難取得普通司法體系下應有的保障,而此種唯一死刑的規定,配合戒嚴體制運作,縱使在非常時期下,都顯然過度傷害人權、忽略人權最起碼應有保障。蔣政權遷台後,1950年4月14日,立法院更以所謂「治亂世用重典」的觀念,通過「懲治叛亂條例」修正案,對「叛徒」採取更嚴厲的處罰,可以沒收其全部財產。由於「懲治叛亂條例」是在動員戡亂時期政府處理政治案件,時常引用的依據。因此修正條文,使得當年的政治犯遭遇到比原條例規定更嚴重的處分。

戒嚴軍事統治﹐與動員戡亂體制﹐必須透過嚴密的情治特務系統來完成來推行。1949年所成立的「政治行動委員會」,成為肅清在台共黨(外加政治異己)的機構。1950年起,蔣介石開始為長男蔣經國,從情報、治安系統起,橫跨黨、政、軍各方面,佈置適當的基礎。50年代中期,成立了國家安全局,統攝各情報機關 (如警備總部、調查局、情報局 ) 。這些如蜘蛛網般的特務系統,我們不能說對真正的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一無是處﹐但是他們也確實發揮了「白色恐怖」的作用,成為典型的「特務政治」。在「肅清匪諜」的理由下,進行整肅異己、翦除異議份子的行動。許多人因為政治見解不同,或者只因為說了一句當局不中聽的話,或寫一篇批評時政的文章,便被羅織入罪,惹來殺身之禍。甚至因為擁有家產而成為特務人員敲詐勒索的對象,以致家破人亡。根據立委謝聰敏的調查,自五年代起,至1987年解嚴止,台灣出現了29,000多件的政治獄,有14萬人受難,其中3,000-4,000人遭 處決。

    「白色恐怖」時代的政治案件既然如此眾多,但其案情的內容與性質並非完全一致,不同性質的案件,必然反映著背後不同的政治背景與歷史意義。本文的主要目的,試就解嚴(1987年)之前的政治案加以分類,每一類型試舉一或二案件為例來觀察,並解讀其意義。

綜觀在戒嚴時期的政治案件﹐概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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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英雄

天佑吾網

回覆: 蔣家獨裁政權統治下的台灣

對於親共與左翼份子

例案之一:鹿窟事件

這是台灣五○年代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案件中最大的一個案件。1949年台共黨員為了配合中共「解放」台灣的行動,蔡孝乾﹑陳本江等人選擇了鹿窟山區為武裝基地的設立地點。1950年6月韓戰爆發,中共以「武力解放」台灣的計劃遭到阻礙,台共組織紛紛被破獲,在此情勢下,基地不再是領導中心,部份幹部先後進入鹿窟山區躲藏、避難。共黨黨員上山後,為了生存,向當地居民假稱是因二二八事件而逃亡,以取得住民的同情協助,並運用當地親友關係,吸收村民加入組織。由於當地住民的教育程度不高,訓練參加者的方式多只是聚集講話、教導柔道,甚至只是蓋章而已,能夠真正瞭解參加的組織及意識型態者,幾乎沒有,也沒有實際進行推翻國民黨政權的革命工作。當保密局取得密報後,便動用一團及一個加強營共一萬多名的兵力包圍山區。自1952年12月28日憲警開始佈置,到1953年3月26日共計183人被抓,其中,被槍決者有36人、被起訴的97人共判刑871年。這些受難者大部份是農民或礦工,多數未受教育或僅受日本公學校教育,並多為父子、父女、母子、兄弟或親戚,這些純樸百姓卻在政治風暴中蒙冤受難。

例案之二:台中武裝工委會案

國府遷台初期鎮壓台共的案件,又稱「竹子坑武裝基地案」。戰後蔡孝乾在台灣成立「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簡稱工委會),作為中共在台的地下組織。1949年2月,在工委會委員洪幼樵策劃指導下,於台中市成立台中地區工委會,下設有台中市工委會、北區工委會、南區工委會,及各支部。8月間,台中地區工委會北區和南區工委會負責人施部生及呂煥章受命組成「台中武裝工作委員會」,並積極在台中山區建立武裝基地,不久,第一個武裝基地首先於台中縣鴨潭山成立,稍後,白毛山、竹子坑、石崗等基地亦陸續在附近建立,這些武裝基地皆歸台中地區工委會負責人洪幼樵管轄指揮。基地成立後,曾經策動暗殺警察及國民黨特務行動。1950年3月初,台中地區工委會被國防部保密局破獲,組織要角先後被捕,據落網者提供的線索,保密局逐漸研判出武裝基地所在位置。3月26日,30名保密局人員在谷正文率領下,由台北南下台中,首先將緝捕目標指向位於大里山區的竹子坑武裝基地。28日,圍捕人員與武裝基地成員爆發槍戰,台共在人數及裝備都不及下,有4人遭到擊斃,其餘近十人則棄械投降,隨後保密局又循線破獲其他武裝基地,總計共有18人遭逮捕,其中施部生、呂煥章、張建三、李金木、莊朝鐘、林如松、彭木興、黃士性、劉嘉惠等9人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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