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取回密碼
 註冊
搜尋
樓主: 柏木伶一

回覆: 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嘿嘿
因為老子貪生怕死阿
所以不可以殺人
這問題有數不清的思考方式
樓上的每一個人 都有道理
我個人的觀察是
不論是可以殺人或不可以殺人
都彷彿是為了保護某樣東西 所行使的手段
例如
在社會的法律中 是為了保護一般人的生命安全
戰爭是為了保護和平 民族主義 野心 宗教
反對安樂死 是為了保護醫學權威 人死了代表醫生的失敗
贊成安樂死 為了保護病人不再受苦
反墮胎 為了保護母體的安全
憤怒殺人 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自尊心不被攻破
死刑犯 是為了保護社會的報復心態
情侶互殺 為了保護過去的感情成為這輩子的唯一
食人魔 保護他吃人肉的樂趣
講到後面連我都覺得很扯 不管了繼續
或許在每一個 殺人和不殺人的行為背後
都存在一個保護的對象
保護的想法 來自於對恐懼的感受
除非我們害怕失去什麼 不然就沒有保護的需要
所以不論是可以殺人或者是不可以殺人
都是建構於恐懼之上
如果沒有恐懼 這問題 或許就不存在了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回覆: 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以下為個人見解之不負責講座....

其實對於這個問題 , 我很同意有人提出的反問 , 也就是為什麼可以殺人 ?

一. 原始力的再型塑 - 透過新的價值評價給予非難

在自然界的生活之下 , 一切都是以赤裸的力來呈現 , 一種力量的爭執 , 藉由控制力量而取得秩序的橫平 ,
我想這是可以理解的 , 畢竟力量的行使並非完全等同於破壞或者是種種壞的一面 , 僅是簡單地透露出一種容易掌握支配的方式 , 而使得生物彼此間去爭執 , 透過力量來取得橫平的機制 , 而這樣的背景之後所代表的則是一種滿足生物最低生存限度的力 , 因此很容易便可以達到某種程度上的平衡處 .

人在原始的生活狀態之下 , 一般而言在維持最低生存標準的限度下 , 是與生物無所差異的 , 訴求的目的皆是相等的生存 , 而方式則皆是以赤裸的力來呈現 , 然而詭譎的是人類本身帶有一種超乎物質程度上的訴求 , 而在精神層次上支配著人類的生活 , 這樣的思想不管是從早期的神秘宗教思想 , 或者是家族團體思想中都可以窺知一二 , 換句話說 , 在擺脫了單純的力的訴求 , 進而追求一種權力色彩的地位同時 , 人類的社會便開始重新起了新的劃分 , 一種秩序的重新型塑 , 在此或許可以用下述論點來佐證這樣的看法 ,

1. 集權社會的建構到社會契約理論 , 從此而觀 , 顯而易見的可以發現 , 這樣的理論都訴說的同樣的道理 , 也就是權力的建構與集中, 以及社會生活秩序標準的重新評價 , 前者跳脫了原始力的束縛 , 後者則進一步給予了新的意義 , 而對於社會秩序產生了新的價值 , 再透過權力的集中 , 而使得個人的原始力的行使遭到剝奪 , 原始力轉換成一種權力而透過集中的方式集合成一個抽象的力量 , 這樣的力量在不同時代背景下各自賦予了不同的面貌 , 如部落長之家主權 城邦之統治權 教會神權 君主權力 國家權力等等 , 皆可以視作一種原始力的再型塑 , 因此將個人力量的行使給合理的剝奪殆盡 .

二. 小結 , 不可以殺人嗎 - 殺人之事實與社會評價的差異

因此綜上所論 , 可以瞭解"為什麼不可以殺人"在評價上的非難程度 , 其主要的依係來自於原始力的重新建構 , 而在新的社會價值下將單純的力加入權力色彩 , 因而禁止個人行使在社會總體價值下所非難的種種原始力 , 將原始力轉換成為一種權力的性質 , 而在新的價值規範下給予不同的意義 , 換言之 , 原始力行使的受阻是因為牴觸了社會型塑的價值規範 , 因而遭受非難 ; 然而反過來說 , 假定在社會型塑的價值下是允許原始力的行使 , 那麼如此一來 , 殺人行為的許可也是可以被承認 .

是故 , 所謂的殺人 , 這樣的事實行為本身並不具有任何的意義 , 必須經由社會價值的進一步評價 , 才會產生價值上的程度區分 , 即所謂的好壞是非 , 而在社會價值底下 , 殺人並非全然是錯的 , 是須要加以非難 , 因為一切都必須經由評價之後才可能導出價值的高低 ,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 , 殺人在社會價值下 , 是可能給予非難 ; 但也可能是合乎社會價值 , 而被允許的 , 簡單的例子如 , 監獄行刑人員的死刑執行 , 法定的阻卻違法事由(正當防衛 緊急避難) , 所以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其實是可能可以的 , 在社會秩序的進一步評價中 , 便可能給予正當的評價 .
 
知識係由閱讀積累而成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回覆: 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不知道該如何簡單的表達,但還是寫寫看….

換個角度想,其實跟殺不殺人沒有多大的關係,而是在於「殺」這個舉動的意義與「被殺」角色的定位。從字的抽象意義來講,殺本身是含有意識的行為,即有目的地奪取他物的生命,故動物一般的捕食行為並不算「殺」。

如果依照神學的觀點來講,萬物均依照著律而走,一切都是善的,惟獨人例外。 人類意識到自身存在的事實,故可以脫離律的存在,亦即以旁觀者的立場去觀看道德的存在。因此,重點在於「為何而殺」,殺人的意義在哪裡?

在康德的倫理學中,曾假設物有本性,是一種天賦的規律。在當時認為,人與動物的不同在於人有理性與慾望,而動物則只有慾望(但這一點其實是錯誤的)。經驗論指出,道德最初是受到感官經驗而誕生的,不好的感覺與好的感覺支配著人的行為,但是好的感覺有時候是因人的「慾望」而產生,於是人便要以「理性」對自我作批判、反省並實踐「善的行為」,達到「純理性的一切善」,於是倫理學的議題就在於人「應該」如何發揮「理性」去實踐「理性」。但這個假設的矛盾點就在於康德的神學思想是理性與善等價,完全的唯心主義使得康德的理論完全是抽象的辨證,即是說必須「先肯定假設是對的」。

所以,法律的存在代表人類理性的發揮過程(跟當時天賦人權的學說等發展頗有淵源),故在一連串的假設下,為正義和理性而殺人是可被允許的,而為了慾望而殺人是不被允許的;為了鞏固獨裁權力而起兵是不對的,為了民主而出兵是正確的;人殺動物若是為了生存的理性是合法的,為了滿足毛皮等私慾則是犯法的,然而基於理性道德要求,若這些被殺的動物本就該被殺且保證生前受到良好待遇的話,這些動物是可以被殺的。

似乎聽起有道理又頗矛盾的?

由於抽象的過於無法肯定,也無從說明人「必須」該如何做,且在一切理性下,是否表示人的行為是固定的,若思維是一致的,則沒有所謂的你或我,我們之間的不同只在於成長背景,而我們的思維卻是一樣的,應該且必然依照一個準則而行。況且,若理性只是一種辯證思維,則理性的作用只在於「假設的推演」,無所謂的善惡概念。

最後,存在主義指出存在先於本質,拋棄了理性是善的概念,甚至大膽的提出上帝不存在的概念,指出人以自身的行為構建自我的意義。這代表著世上沒有絕對的善與惡,人的價值在於其的自我實現,於是等於承認殺人或自焚等行為是可被允許的(被人允許但法律上不見得被允許)。於是,如果人的犯罪行為是對自我的肯定,則雖然觸犯了法律,但卻可被接受,即他「理性的」自願選擇以觸犯法律的方式來表示自我的存在。

在這種情況下,殺人對不對?很難說。法律是基於「公」的立場,為了維持社會秩序而存在(需承認法律並不完善),在這立場下必然會扼殺人的獨特性,但是,若殺人是一種欲望(或是說衝動較適切)的話,那必然是錯的,這便是所謂的「犯罪動機」,如精神病患殺人不會有罪一樣,殺人可以因此分為「有意或過失」。不論是哪種情況,殺人一定是有罪的。

故,人可以殺人,沒有不可以殺人,行為的發生是自由但該受限制的。
 
[center][img]http://home.pchome.com.tw/togo/pilijacky2000/Good(1).jpg[/img] [/center] [center]A program to synchronize to the peculiar resonance of the earth inthe Protocol 7.[/center] [center]And it makes "the group of unconscious" into consciousness.[/center]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回覆: 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我也是看了漫畫
不過論點是在於"為什麼法律不允許殺人"
故事的主角(少年裁判所的裁判官)給予的私人想法與解釋是:

殺害的動作自古以來本來就沒有對錯
但是人類在某天突然有了自我意識
注意到了自己的生命價值而怕失去生命
因此
做出了[我保證不殺你,所以也請你不要殺害我]這種"示好"舉動
久而久之
這就形成了一種人類之間默認的"契約"
至於為什麼殺人犯法?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殺了人等於"違約",所以有相對的處罰(無論死刑或是其他),最常見的莫過於"剝奪他人生命者,判處同樣剝奪殺人者擁有生命的權利"

所以問題不是殺不殺人
而是殺人者願不願意接受這"違約"的代價
(想想原來法律也只不過如此....)

以上是那篇漫畫的解答....或許有點離題?
 

設定──千條萬序 鉅細靡遺 越來越像作品;作品──賣萌帶色 不知所云 越來越像設定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其實跟殺人跟作弊一樣!!
被抓到死當..外加大過一隻!!
沒被抓到就ALL PASS..就是心理有些不光彩
 
昏睡.
不昏睡..
不由昏睡..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我覺得應該是
某一群人的思想一樣 而創造了這個規定
當你殺了人他們就會殺你
所以你必須遵守
總不可能1個殺幾百個吧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原文由 柏木伶一 於 06-4-20 12:26 AM 發表
我再問一次.....為什麼不能殺人?

恕刪..


為什麼不能殺人阿?
為什麼呢?是爸爸說不行嗎?還是媽媽呢?(笑

就如同bluecas1大所說的..

原文由 bluecas1 於 06-4-20 10:48 AM 發表
一切皆為人之念!


一切都只是人的想法!(茶

人類,可是一種十分驕傲的生物呢..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原文由 楓葉森林 於 06-4-20 07:55 AM 發表
每個人都有幸福的權利 我們無權去剝奪他人的幸福
也無權去傷害別人

那爲什麼人類就可以殺生?
人類不可以殺生 也沒有那個權力 但是爲了想活丠...

是食物鍊阿...
這句話到是沒錯,
這本來就是弱肉強食的世界...

在戰爭想活下也的確要殺人,
也的確為了活下去,去犧牲別人
不過現在社會上會把人逼上絕路....
並不一定只有戰爭而已!

最簡單的就比如經濟生活上,
社會上就是有些陰險到會把另一人逼上絕路的人...
那如果殺了那人,
你要判斷成什麼?
是對?抑或是錯呢?


原文由 幻影II 於 06-8-24 04:12 PM 發表
我覺得應該是
某一群人的思想一樣 而創造了這個規定
當你殺了人他們就會殺你
所以你必須遵守
總不可能1個殺幾百個吧

有人會殺你?
那如果你的實力足以到~
就算一百人或以上的人來也可以敵過...
那殺人會是正確嘛?

[ 本文最後由 -赤月- 於 06-8-26 05:12 PM 編輯 ]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很突然就想到曾經看過的 一本漫畫,裡面有個人就問了正方:「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為了活下去,所以殺動物來填飽肚子。

為了娛樂,所以殺動物取毛皮與追求快感與樂趣,所以殺動物。

人既然都可以殺生了,那人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因為人是萬物之王,所以就比較尊貴?

還是因為殺人會被判刑?因為是犯罪?

那戰爭時殺人就不會判刑?

動物跟人一樣是生命,人卻任意殺害其他生物。既然如此,殺人又有什麼不對?

_______為什麼不能殺人?


看過這漫畫的人或許會回答說;「因為有人會傷心。」

這是書中的答案。
\
那....如果已經沒有人會傷心了呢。

已經沒有人會為被殺的人傷心了。所以,我就可以殺人嗎。



這個人是一個重大罪犯,因為有人會傷心,所以,不可以判他死刑。

因為有人會傷心?


我再問一次.....為什麼不能殺人?

----------------------------------------------------------------------
獅子會吃水牛.水牛會吃草
你確定他們所食也不算是一種殺生嘛?
人為了吃飽.生活的需求,所以殺它們,但是,你可有看過單存為了娛樂而殺害生命的?
你說戰爭殺人不需要判刑,但是你可以想過,他們戰場殺人的理由?
為了保護國家.保護親人.保護自己,所以他們殺人.
用動物的角度去看人殺害他們的行為,在加以宣揚殺人為何不可以!!
這個想法正確嘛?
根本就是所謂的無理取鬧!!
這樣的想法看起來好像有正確.但是根本一開始就是個錯誤
人不是完美,也會有錯誤!!
為了吃飽.生活需求.以及家人,所以可能會因此而殺害其他的生命,但是,
這並不代表,殺人是可行的.
為何殺人的犯人要判死刑?因為他們殺了和自己同樣的人類!!
這是非常嚴重的過錯.生命是高貴的,你可以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命而去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以下優只是針對zoids-wwz無限制大的理論做回應,
並沒有針對zoids-wwz無限制大的意思。

原文由 zoids-wwz無限制 於 06-8-26 06:33 PM 發表
獅子會吃水牛.水牛會吃草
你確定他們所食也不算是一種殺生嘛?


但是請您想想看,獅子跟水牛是為了什麼而殺生?
是為了生存,為了生存而去殺害其他動物,
這算是每一種生物活下來,都不可避免的原罪。

請不要隨意貶低,為了生存而去殺生的生物。

原文由 zoids-wwz無限制 於 06-8-26 06:33 PM 發表
人為了吃飽.生活的需求,所以殺它們,但是,你可有看過單存為了娛樂而殺害生命的?
你說戰爭殺人不需要判刑,但是你可以想過,他們戰場殺人的理由?
為了保護國家.保護親人.保護自己,所以他們殺人.?


優在這邊,再請您好好的思考一下,

為什麼會有戰爭?

不就是因為人們的權利、金錢才會發生的嗎?
戰爭也是另一種的殺人,我相信您也會同意這個觀點。
爲了慾望而殺人,這跟為了生存而殺人,
您覺得何種較可以讓您接受呢?

或許您會認為,那些打仗的士兵並沒有那種想法,
但請想想,倘若您的父母、老師,唆使您去殺跟您毫不相關的人,
而原因,只是您的父母、老師,為了單純為了自己的慾望,
請問..您會去做嗎?

假若您做了,您可以大聲的說,您沒有任何的罪嗎?

或許您又會說,那是當權者的想法,平民百姓根本沒有辦法反抗,
優只能跟您說,國家是因人民而生的,如果沒有人民,就根本不會有國家,
為何當權者會如此橫行,不就是因為人民的放縱嗎?

原文由 zoids-wwz無限制 於 06-8-26 06:33 PM 發表
用動物的角度去看人殺害他們的行為,在加以宣揚殺人為何不可以!!
這個想法正確嘛?
根本就是所謂的無理取鬧!!

問題是,我們人們並不只是單單的爲了生存的慾望而去殺生,
也爲了其他很多慾望,大多都是為了要讓自己過的更加、更加的富裕,
人類的殺生行為,已經超出動物為了生存而殺生的範圍了,
比起動物單純的為了生存而殺生,我們人們應該更加污穢吧?

[quote]原文由 zoids-wwz無限制 於 06-8-26 06:33 PM 發表
這樣的想法看起來好像有正確.但是根本一開始就是個錯誤
人不是完美,也會有錯誤!!
為了吃飽.生活需求.以及家人,所以可能會因此而殺害其他的生命,但是,
這並不代表,殺人是可行的.


優覺得這個錯誤,應該不是普通的大..

優先請問您,您覺得動物的生命,跟人類的生命,
哪個比較尊貴呢?

我相信您應該會說:生命都是平等的。

人類為了生存以外的慾望去殺動物,
那為何人類不能同樣為了慾望而去殺人類?

難道動物是次級的?人類比較高等?

原文由 zoids-wwz無限制 於 06-8-26 06:33 PM 發表
為何殺人的犯人要判死刑?因為他們殺了和自己同樣的人類!!
這是非常嚴重的過錯.生命是高貴的,你可以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命而去


生命是高貴的?這指的應該只有人類的生命吧?

總結:人們為了生存以外慾望而去殺動物,就跟殺人一樣,並沒有什麼分別!(茶
   
   說穿了,其實就是人類拼命、拼命的矢口否認,努力將自己的殺生行為合理化,
   將人類對其他生物的殺生行為,通通都說是為了生存,然而..全部都是為了生存嗎?
   
   優並不是贊成殺人這種行為,畢竟優也是自私的,誰想無緣無辜就丟掉性命呢?
   只是優對於大多數人將殺動物跟殺人區分開來,優覺得十分..(該說是無奈?)
   套句優前面說的..

   人們為了生存以外的慾望而去殺動物,就跟殺人一樣,並沒有什麼分別!

   但願有人能了解優的想法..(茶
   (只是了解就好,並不用接受。)
   
   

[ 本文最後由 神原優月 於 06-8-26 08:25 PM 編輯 ]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存檔|手機版|聯絡我們|新聞提供|鐵之狂傲

GMT+8, 25-2-28 18:38 , Processed in 0.024044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