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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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柏木伶一

原文由 zoids-wwz無限制 於 06-8-26 06:33 PM 發表
獅子會吃水牛.水牛會吃草
你確定他們所食也不算是一種殺生嘛?
人為了吃飽.生活的需求,所以殺它們,但是,你可有看過單存為了娛樂而殺害生命的?
你說戰爭殺人不需要判刑,但是你可以想過,他們戰場殺人的理由?
為了保護國家.保護親人.保護自己,所以他們殺人.
用動物的角度去看人殺害他們的行為,在加以宣揚殺人為何不可以!!
這個想法正確嘛?
根本就是所謂的無理取鬧!!
這樣的想法看起來好像有正確.但是根本一開始就是個錯誤
人不是完美,也會有錯誤!!
為了吃飽.生活需求.以及家人,所以可能會因此而殺害其他的生命,但是,
這並不代表,殺人是可行的.
為何殺人的犯人要判死刑?因為他們殺了和自己同樣的人類!!
這是非常嚴重的過錯.生命是高貴的,你可以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命而去


獅子會吃水牛.水牛會吃草
>這當然是殺生囉!



你說戰爭殺人不需要判刑,但是你可以想過,他們戰場殺人的理由?
為了保護國家.保護親人.保護自己,所以他們殺人.
用動物的角度去看人殺害他們的行為,在加以宣揚殺人為何不可以!!
>不管是人類或動物,殺對方最基礎還是慾望
不論是要活下去,保護親人,自己等...
若把動物們族群看成國家,
那跟人類又有何不同...?



為何殺人的犯人要判死刑?因為他們殺了和自己同樣的人類!!
這是非常嚴重的過錯.生命是高貴的,你可以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命而去
>判死刑,那不過是人類所制定的...
生命是高貴的?
那為何殺動物會無罪...
難道他們不是生命?
或是他們生命是卑賤的嗎?可以讓你輕易殺生後而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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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鏈可以解釋大部分的解答。

為了求生存,才會有正當的「殺」。
只有過度病態,才會胡亂的「殺」。

上面很多人都講到好的答案了…

---
會認為人不可以殺人,是因為人們的自我意識強大並且有思考能力才如此。
但只要是為了競爭、生存,甚至繁衍,便會互相殘害。

草生被鹿吃,鹿生被獅子吃,獅子可能又被另一個更強大的動物(可能是人)殺害
但是這些都是一個接著一個不同種間的殺害,並不會有突然滅絕的可能性。
而這也只是為了自己生存,你可以認為是情由可原,也可以認為是胡扯。

但是長時間同種間的殘殺,如同 獅子←→獅子  人←→人
那麼生物不只不會增長,反而更快走向滅亡之路

只是,為了生存,有時候還是無法制止這種行為。
大家提到的戰爭就是例子。

我不殺你,你就會殺我,因此我得殺了你,儘管我殺不了你還是有人會殺死你。
看似有點矛盾說不通的道理其實也是隱藏的極大的意義。


回歸主旨: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我的解答:可以殺人,但是得在適合的環境之下才可,否則只會被認為是病態。
     對方沒動你,你就不適合動對方。
     但是人或獅子要殺你,你總得自衛吧?因此在適當的情況下,殺人可以。

--法律是法律,是人定的而不是天定的,這是我一直以來的想法--
 
悠悠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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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這問題我常常在想,都沒結果喔。

我說吧,世界上的善與惡大多由人類的價值觀去定的,沒有一定的對與錯,講穿了,就是只有強與弱之分。

強吃弱,就這樣而已。

人們不能殺人那是因為對同種還有點惻隱之心,對待其他眾生為何沒有惻隱之心呢?

有人說吃植物就不是殺生,植物吃完怎麼辦?植物調節地球的大氣還要被吃,這樣對嘛?

你怎嚜知道植物沒有感情,不會痛?它也有生存的權利。

吃植物就對嘛?它只是不流血而已!

我們的智慧還沒有辦法完全定出善與惡,更甚至說在這個世界如果強行去定制的話,那人類什麼都不能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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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同角度來看

殺人的這件是會完全不一樣

只是在這兩個極端的想法其中一邊(是哪邊很清楚)會因為為了維持世界的和平,自然而然的被封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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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 要殺也不會先殺同類啊
人肉吃的下去嗎?如果吃的下去那就是缺乏了同理心 這種人不正常 是變態 但只是極少數
肉弱強食 人類的社會結構一般是弱者組成的世界 一群弱者會團結起來欺負強者 在這裡的遊戲規則是錢 而錢是人類的頭腦下發明的產物 他代替了拳頭 成為了另一種爆力 空有一身肌肉是沒有用的 想吃飯想嘿咻 如果照動物的天性在人類的世界 就變成了搶劫與強姦 要活在人類的社會 就要照著它的規矩走 這也是人類之於禽獸不同的地方
那天你能夠強大到挑戰這個規矩 自然而然的能夠推翻他  地球上還有六十億張口哩 我認為除非是賽亞人

[ 本文最後由 redazrael 於 06-8-29 10:53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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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殺人阿

只是人們都被限制於法律的規則當中

還有我們具有超越各種生物的學習能力

有大腦(?)能自律 以及我們有受過教育

如果今天沒有法律的規則也沒受過任何的教育

一切無拘無數 那麼你今天就能夠亂殺人甚至強暴良家婦女

因為我們人類受過教育並且接受法律的洗腦

所以知道 通常殺了人之後的下場是什麼

不然 殺人早就變成習以為常的事情嚕
 
唉 櫻樹

花瓣飛舞

唉 各自踏上                                                           「No music,no Life」

夢想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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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 柏木伶一 的文章

因為自私,大概發明這一條法律的人表面上是想到大眾,BUT在他的深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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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開所有束縛和影響來講 可以殺人 因為殺了以後沒有影響的話就跟你捏死一隻小蟲一樣

但是我們被許多東西扣住 不可以殺人 因為殺人犯罪 因為殺人不道德 

犯罪會被法律制裁 不道德會被別人排斥 

不殺人最大的原因還是為了自己 
 
我啊 為了紫姐姐 可是隨時都能像火焰一樣燃燒起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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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殺不同類可以"需求"解釋

但是殺同類則以
  
人類以"感情"

非人類與少部分的人類以"非必要的需求的情況下"

來解釋

畢竟在動物界(非人類)是沒有利益關係的

只有需求的滿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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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與被殺,這兩件事在天天都在發生,所以這只不過是一種自然行為,之所以不能殺人,我認為這只不過是人們為了自保所訂定的,沒有一個人想只不過出去買個東西,結果半路被殺吧!

為什麼不可以殺人?
因為有人會傷心、難過,如果是這樣,就算不殺人還是會有人傷心,難過阿!我看過另一種解釋:如果你殺人,對方會痛苦,他本來的美好人生也會就此毀滅,沒有人可以決定一個人的未來,而我個人認為,不是不可以殺人,畢竟不可以殺人只是人們為了自保所形成的一種無形的默契,就肉食動物來說,人在他眼中只不過是個獵物。

通常講到這個問題,大家都會想到戰爭,為什麼戰爭的時候就可以殺人?在戰場殺人,不但無罪還可以成為大家所崇敬的大英雄;國家所給的教育是,他是為國捐驅,大家要向他學習;但這也只是人們的想法,要是有全球大一統,我想這樣的觀念也會消失吧!戰爭是另一種自保的方式,又或者說是另一種解決的方式,也是最後手段;但我認為戰爭是世界上最慘酷的殺人工具,大家可以想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發動戰爭,而通常發動戰爭的人總是沒事,死的總是底下的人,這也算是間接殺人。

為什麼要殺人?
因為那人可恨,因為他害了我全家,因為他也殺了我家人...要殺人的理由可以很多,隨便找就是一個,有人也可以因為無聊而殺人;殺人的理由,有令人同情的,有令人可恨的,雖然如此但我認為殺人沒有什麼不同,只要你殺了人,不管理由多令人同情,你還是殺了人,結果都是一樣的;為什麼要殺人?這是出自動物本能,當動物遇到對自己有害的事時,本能的反應就是殺或逃,人就算再怎麼說自己是萬物之靈,自己與其他動物有多不同,還是改變不了自己是動物的事實。

殺,這是人潛意識認知,解決事情的潛意識。

不管是可以殺人,還是不可以殺人,我認為這只是人們的想法,沒有絕對,只是現在大部分的人都認為不可以殺人。

只希望人在要殺動物時,能多多為牠們著想,想想被殺的心情。

說到後來也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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