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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的很難看懂嗎?
當法律認為他作犯罪行為時,如不具期待可能性,則根本不夠成犯罪~~請先看懂這一句
1.但是不管如何,殺人就是不對(除了阻卻違法性的行為),就算其情可憫,犯罪就是犯罪,可不管你可不可憐
絕對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讓你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剝奪別人的生命
現實社會就是太多這種所謂的自以為是的人道主義者,社會才會那麼亂
法律才會那麼不為人所信賴,因為這根本就是助紂為虐
當你被毒蟲殺,你會覺得犯罪者可憐嗎?
當自己的親友被精神病患殺,你會很欣然的接受嗎?
2.我打的很難看的懂嗎?
當你爸爸為了養活自己,然後去外面殺人,你會覺他是好人嗎?
當你爸爸為了養活自己,然後去綁架勒贖別的小孩並且撕票,你會覺得他是好人嗎?
或許我舉的罪太重
當你爸爸為了養活自己,然後去偷東西,你會覺得它是好人嗎?
這個就有人在爭執,請參照我最開始打的字
(當法律認為他作犯罪行為時,如不具期待可能性,則根本不夠成犯罪)
當你爸爸能工作賺錢,卻去偷東西然後說要養你,你會覺得它是好人嗎?
當你已在餓死邊緣時,然後去你爸爸去偷東西給你吃(純粹比喻,用一般的比喻既然看不懂,那只好用"你"這個字眼,讓大家會比較容易進入狀況,請見諒)
在這個情況下,以大家一般的道德觀念裡,是屬可原諒的
而以目前台灣的法律,也是不屬於犯罪的,法律不責人所不能
如果要做所謂的犯罪行為的話
只要是在不得不做的情況下,是大家以及法律都可以原諒的
3.抱歉!我是無神論者
(你會感覺充滿憤怒,仇恨,生氣的想法,而這些想法存於體內的話,不但會造成身心不健全,還可能染上相同的壞人心態)
我不喜歡這種心態
既然你說世界不可能沒有罪惡
只有寬恕的心,是無法維持社會秩序的
寬恕的心,只能拿來教育"一般人"
但是對於冥頑不靈的犯罪者,絕對是需要有強而有利的權力去制裁
所以必須有有人去制裁罪惡~譬如法官.檢察官
如果靠著所謂寬恕的心就能維持社會秩序的話,大家都去當牧師和尚就好了
所以我認為這種祇是一種阿Q式的想法,只會改變自己的想法,一昧的妥協
這種想法並沒有錯
但是我不支持也不喜歡
4.看來你很在意成語與寓言之類的
這個部分我投降,我不可能去一一反對,而且大部分都是已經過往的人所創出來的
再去反對可是大不敬呢~~~
[ 本文最後由 阿吐巴 於 06-7-10 05:24 A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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