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細胞內有將近2萬4000個基因,詳載著製造我們人體內100兆個細胞的藍圖。截至2005年中旬,美國專利及商標局發給各企業、大學、政府機構與非營利團體的專利,已涵蓋20%的人類基因組。更精確的說,根據麻省理工學院(MIT)馬瑞(Fiona Murray)和詹森(Kyle L. Jensen)發表在2005年10月14日《科學》的調查報告,美國國家生物技術資訊中心所記錄的2萬3688個基因序列中,有4382個基因標示有至少一個專利;光是因賽特一家公司,就擁有將近10%的人類基因組。
1972年,奇異公司工程師查克拉巴蒂(Ananda M. Chakrabarty)為假單孢菌屬(Pseudomonas)的一種菌株申請專利,這種細菌比生物復育專家原先使用的多種菌株,更能有效清除水面浮油。查克拉巴蒂並不是透過基因工程「創造」這株菌。事實上,能重組DNA的剪接技術是在他提出申請的那年才發明的。查克拉巴蒂用的是較傳統的方法,誘導菌株接受其他具有適合特質的菌種的質體(plasmid,環狀的DNA),來改造菌株。專利局拒絕了查克拉巴蒂的申請案,理由是「生物是自然的產物」,不能申請專利。
最高法院分別聽取贊同和反對查克拉巴蒂專利權的證人的證詞,像基因科技公司(Genentech)及加州大學的董事會,皆促請專利權的核准,陳述專利權將會促進藥物開發、環境復育和開發新能源等;由行動主義者芮夫金(Jeremy Rifkin)帶領的國民企業委員會(Peoples Business Commission),則譴責這類專利權將使生命商品化,認為此舉將會給環境帶來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