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取回密碼
 註冊
搜尋

切換到指定樓層
1#
最近越來越愛罵了,這大概代表我混網路混太久了,老遇到讓人悲哀的事情。
尤其是發生在比我還年輕的幼兒身上,幼兒們的父母又不加嚴加管教。
連自己孩子雙眼翻白變成白痴白目都不知道,似乎非得要警察上門提醒這樣。


今天要罵的是--現在小孩對著作權的觀念偏差。
在唯美貼圖版,看見一篇貼圖被版主移除內文、鎖文,理由是,那些圖的「著作者」未許可轉載行為。

去看了一下那些作品的原出處,我覺得很可笑也很可悲。因為那些被稱為「語卡」的作品,是在一張底圖上,加上花邊、一些勵志或心情小語而成。問題在那些底圖,也不是自稱製作這些語卡的原作者所繪製。

因此情況是--A從各個繪畫、攝影等創作者處,取得了作品,加工,然後發表在論壇等公開場所,提供他人下載,B下載了A所提供的這些再製作品,同樣放在論壇等處供他人下載,A怒罵B觸犯了著作權法。

A似乎不知道,他所使用的那些底圖,也是有著作權的,而且,原作者沒有同意他使用那些作品去再製,甚至是免費讓他人下載,不管A在那些用了他人作品的圖片上,把自己名字標示得再大,那些圖都不會是他所繪製或拍攝。

即使是合法的外國素材網頁,也會很清楚地在使用之前,以條約警告--不允許作品被加工,即使允許加工,也不可抹去著作權、供他人下載--因為原作者才是享有創作權的人。別說什麼,塗改名牌的LOGO、未經授權使用kitty貓、未經授權使用明星照片,這就觸犯著作權法以及肖像權。

現在網路上到處都是論壇,論壇允許使用簽名檔,大家就會到處去截圖使用,漸漸地,很多「熱心」的人們,就會提供一些圖片的製作服務。著作權,當著作者,在自行創作非抄襲的情況下,創作出作品的瞬間,就享有著作權。因此,這些服務,只要底圖不是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繪圖作品,也可以享有原創著作權--前提是不使用任何未經授權的他人著作。

書可以賣,圖也可以賣,但要你真的買了才算。且就算以金錢購買了這些圖片、書籍,也僅只享有這些創作的「物權」,而「著作權」依舊在原作者身上,擁有「物權」的人們,依然沒有資格妨害這些作品的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二項規定:「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最後要說句,除了允許下載者自行加工的素材網頁之外,自己作品被他人隨意扭曲、塗改,還抹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別人再製之後,當別人作品公開展示,絕大部分創作者,都不可能允許這種極度侮蔑的行為。將心比心,問你自己看看,看自己願不願意。
 
轉播0 分享0 收藏0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所以我的作品 名子都放在正中間= =
不然就是畫在角色衣服上
這樣他要抹掉也困難阿 哈哈~~
不過我看根本沒人想要用我的作品ˊ_ˋ

我個人覺得用別人的作品 再把別人的名子抹掉
再打自己的 真的超缺德.....
這是最討厭的 其他還好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存檔|手機版|聯絡我們|新聞提供|鐵之狂傲

GMT+8, 25-1-30 03:47 , Processed in 0.025271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