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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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遊戲MAN

原文由哈娜 於 06-12-23 02:21 AM 發表


基本上民族性就不同

用同一套標準來看待也太狹隘了

我舉個很不好的例子,去年「對面」處決掉的死刑犯高達三千多人之數,而且判刑確立後一星期之內就砰掉,

這樣的數字居世界之冠

廢死聯盟應該去那裡設立基地的  ...


[無人有權侵犯他人生命、健康、自由及財產]

這是國際特赦組織所堅持的,似乎是由基督教義所延伸出來的(?)

由此延伸出來,政府或任何人無權以立法的方式剝奪他人甚至是囚犯的生命 健康等......

不過亞洲地區國家很少信這套的

對岸的更不用說了,每年暗中殺掉的更不知多少了(攤

怪只怪當初咱們的總統要亂開口答應,搞到現在騎虎難下了

八年前清大女學生王水毀屍案,最近要假釋出來了

當初沒判死刑我想應該也是這個關係吧

原文由黑水晶 於 06-12-23 02:28 AM 發表
無期徒刑也不見得就真的關到死.

如果假釋.緩刑的話還可能會出現更多的被害者

"廢死"的想法讓人覺得人命放到天秤上秤是不平衡的.....


他們覺得是平衡的

正因為平衡才要推動廢除死刑(再攤

[ 本文最後由 死亡之翼 於 06-12-23 02:32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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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他不想讓犯人死那麼快?
好好的活虐他...只到死為至?
還是關在一個小房間...什麼東西都沒有
讓他無聊到精神受創..然後陪大量醫藥費住院?
那還不如砍死比較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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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勇者

竹掃帚+黑色女佣服

...........................

像累犯的那種就像陳進興一樣用槍斃了他就行!!
我是想,既然他們讓我們帶來恐懼,那麼,我們也恐懼送給他!!
{拿電鋸3不5時的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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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也是贊同死刑的人^^"

不過....事情應該不是我們想的那麼簡單...

畢竟大環境還是大環境...還是有壓力存在

真的想解決的話...公投吧!!

順應民意別人也不能說什麼...

[ 本文最後由 frank2211 於 06-12-23 09:19 AM 編輯 ]
 
沿著熟悉的腳步
想尋回往日回憶
然而
回憶已遠淡
熟悉也隨風飄散了
剩下的只是一身孤寂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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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啊...絕對不能廢除!!殺了人免償命...這就不對很多了!!

一個人的生命被政府整天吵來吵去的玩弄是怎樣!?以後我也當陳進興囉!?No.2??

我殺人還能假釋我就不怕了啊!要怪陳水水幹麻藥答應...我看台灣要準備犯罪了人都在爽了...

到時候陳水水自己統了大樓子自己去死!!可惡ˋ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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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就該使用死亡筆記本啦XD(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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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人權,廢除死刑!?

那受害者的人權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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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反對廢死刑,台灣現在的犯罪率不夠高嗎?廢除死刑那誰還怕呀?人權是給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奪取他人生存自由的人有什麼人權可言?簡直是亂來!
 
我不知道人生的目的在於何?我只覺得自己是具行屍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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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管台灣廢不廢死刑?
那內地也是很多死刑犯, 它們為什麼不去管?
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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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由法官依照法律經由審判制度所判定
這個牽涉到自由心證、審判公平、還有冤獄種種司法體制下不可避免的現象

作姦犯科者,死有餘辜
但無辜者、頂罪者,如果被判死刑也執行了,逝去的生命,老天爺也無法還他及家屬一個公道
廢死固有所本,死刑亦有其存在必要,也算兩難

剛發生的案例:

冤獄16年 他在牢裡查出真凶   20061223  
記者(  楊明暐/綜合報導)
美國紐約州男子洛伊‧布朗因為一樁與他無關的殺人案繫獄十六年,他不斷喊冤卻徒勞無功。後來他竟在自己的審訊紀錄中抽絲剝繭發掘出真凶,為自己洗刷沈冤。
 一九九一年五月廿三日凌晨,紐約州奧瑞流斯鎮女社工莎賓娜‧庫拉考斯基的裸屍在所住的農莊路旁被發現,身上有刀傷、勒痕和咬痕。而警方於五月廿六日在距當地五十公里的雪城逮捕剛出獄六天的布朗。  布朗先前因一名社工帶走他女兒而打電話恐嚇對方,並為此入獄。這名社工剛巧是莎賓娜的同事。儘管布朗不認識莎賓娜並堅稱未犯案,檢方仍將他起訴。  一九九二年法院審理此案時,齒痕成了重要證據,儘管布朗咬合時只會留下四個上排齒痕,死者身上的上排齒痕有六個,但專家卻認定齒痕是布朗的,他因此被定罪,被判刑廿五年至終身監禁。  布朗入獄後曾三度上訴皆失敗。二○○三年他的繼父家失火,審訊紀錄付之一炬。布朗要求法院提供一份副本,結果竟發現了若干先前沒見過的資料。  文件中有一份供詞來自擔任義消的巴瑞‧賓奇。賓奇的哥哥羅納德和莎賓娜交往,案發前兩人同居在奧瑞流斯那處農莊。賓奇曾告訴親戚,莎賓娜已和羅納德分手,卻賴著不走,令他很生氣。  賓奇的女友塔瑪拉則作證稱,案發前一天傍晚,賓奇至住處附近酒吧買醉,次日凌晨一時半至一時四十五分才醉醺醺地回家,洗了臉和手臂,很不尋常地把義消隨身攜帶的救火警報器關掉再睡覺。賓奇在十二時卅分離開酒吧,十二時卅分至一時卅分間的行蹤遂成了疑點,而莎賓娜居住的農莊剛好也在這段時間失火。賓奇睡著後,被消防隊召喚他到農莊救火的電話吵醒,並前往滅火。而據消防隊稱,賓奇抵達現場後,便直接朝著莎賓娜屍體發現處走去。  布朗根據這幾點研判,賓奇涉案的可能性很大。三年前的耶誕節前夕,他寫了一封信給賓奇:「證人可以作偽證,法官可能受騙,陪審團可能做出錯誤判決,但進行DNA檢驗,就不會出錯。DNA為上帝所創造,而上帝不會犯錯。」 而賓奇接到這封信後五天,便臥軌自殺了。之後他的女兒提供自己的DNA採樣,與偵辦人員從莎賓娜留有咬痕的染血睡衣採集到的唾液樣本比對後,顯示唾液九九‧九%是賓奇留下的。  罹患肝病,須接受肝臟移植的布朗已四十九歲,目前仍被囚禁在一個戒護森嚴的監獄。本月廿一日,他向當年承辦本案的法官彼得‧康寧提出訴狀,要求立刻讓他出獄。  專替冤獄犯爭取平反機會的「昭雪計畫」(Innocence Project)組織律師費雷洛要求法院立刻下令將布朗釋放。他說:「本案不尋常處在於,有人竟能在自己的牢房裡把案子破了。我們是頭一次遇見這種事。」
 
面對你 我總是 太渺小
面對愛情卻太驕傲
我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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