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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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eric0956

我想別動不動就拿些這種新聞來看吧!!! 統派媒體果然是報給想看的人!!! :狂笑

我對這種新聞都是啟動無視!!!

我想很多人也該對這類新聞來啟動無視了!!! 別再道聽塗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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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選到了....
自然這種類似慢性洗腦的鬼新聞也會自然的多...
等著瞧吧...
搞不好會倍數成長...
 
瑪莉奎絲瑪斯~這是一個充滿閃光的季節阿(遠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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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第 一 章 總則

第 四 條  野生動物區分為下列二類:     

一、保育類:指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   

二、一般類:指保育類以外之野生動物。        

前項第一款保育類野生動物,由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類,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並製作名錄。

第 五 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保育野生動物,設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前項委員會之委員為無給職,其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其中專家學者、民間保育團體及原住民等不具官方身分之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從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定來看,我非常贊成陳大總統的正名政策,因為農委會公告的保育名冊裡沒有所謂的台灣鮭魚一項,而我抓到的魚叫做台灣鮭魚,所以,我並沒有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台灣鮭魚滿稀有的,想必可以大撈一筆發橫財,感謝陳大總統替老百姓鑽法律漏洞為全民謀福拼經濟,幸哉!幸哉!:狂笑

不必法定公告的事也要捏造亂講企圖擋人財路,統派媒體真過份:怒

[ 本文最後由 李狂傲 於 07-3-23 08:30 AM 編輯 ]
 

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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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李狂傲 於 07-3-23 16:25 發表
從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定來看,我非常贊成陳大總統的正名政策,因為農委會公告的保育名冊裡沒有所謂的台灣鮭魚一項,而我抓到的魚叫做台灣鮭魚,所以,我並沒有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台灣鮭魚滿稀有的,想必可以大撈一筆發橫財,感謝陳大總統替老百姓鑽法律漏洞為全民謀福拼經濟,幸哉!幸哉   

...


假設有一個人改名字,當然身份証、戶口名簿、存款帳戶,都會改跟著改的。

為何您認為改成台灣鮭魚之後,野生動物保育法內之櫻花鉤吻鮭就不會隨之而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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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英雄

黑暗籠罩大地.死亡悄悄降臨 ... ...

原文由李狂傲 於 07-3-23 04:25 PM 發表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第 一 章 總則

第 四 條  野生動物區分為下列二類:     

一、保育類:指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   

二、一般類:指保育類以外之野生動物。        

前項第一款保育類野生動物,由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類,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並製作名錄。

第 五 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保育野生動物,設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前項委員會之委員為無給職,其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其中專家學者、民間保育團體及原住民等不具官方身分之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

從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定來看,我非常贊成陳大總統的正名政策,因為農委會公告的保育名冊裡沒有所謂的台灣鮭魚一項,而我抓到的魚叫做台灣鮭魚,所以,我並沒有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台灣鮭魚滿稀有的,想必可以大撈一筆發橫財,感謝陳大總統替老百姓鑽法律漏洞為全民謀福拼經濟,幸哉!幸哉!

不必法定公告的事也要捏造亂講企圖擋人財路,        

...
.
你這叫斷章曲義野生動物保育法律條文.
.
無的放矢正名之說.
.
胡說八道從未發生之事.
.
綜合上述簡稱鬼扯一堆.....
.
再在顯盡您的無知~

你去把上述學名.法規歷史原由給搞清楚來~

再來批評也不遲~

別繼續鬧笑話~


[ 本文最後由 ViewSonic 於 07-3-23 09:1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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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pcoverman13 於 07-3-23 10:56 AM 發表

假設有一個人改名字,當然身份証、戶口名簿、存款帳戶,都會改跟著改的。

為何您認為改成台灣鮭魚之後,野生動物保育法內之櫻花鉤吻鮭就不會隨之而改呢?
...

你去找找農委會公告的保育名單中,有沒有台灣鮭魚這一項?

在野黨放話拒審台灣郵政、台灣造船、台灣中油等預算,這件事的責任該由誰來承擔?正名的法律程序完成了嗎?我相信執政黨不必負責,一定是統派媒體政客故意唱衰臺灣見不得臺灣好.:邪惡

留段謎語,三新名為生中.:微笑
原文由ViewSonic
你這叫斷章曲義.無的放矢.胡說八道.鬼扯一堆.....
顯盡您的無知~
你去把上述學名.法規歷史原由給搞清楚來~
再來批評也不遲~
別繼續鬧笑話~

大人冤枉呀!:哭泣

草民在大力宣揚您說的〔誰說改名要法定公告才可以〕這句法律解釋文,您現在說草民無知,這....這....這到底是在嘲笑誰呢?: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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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6 李狂傲 的文章

引用由李狂傲 於 07-3-23 09:46 PM 發表


在野黨放話拒審台灣郵政、台灣造船、台灣中油等預算,這件事的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好像始作俑者都不用承擔似的...
發起正名該死就對了?
被中國當小弟理所當然?

而且他們不審預算也不是第一天的事了?
反對黨叫假的阿...
民生法案都不通過...
砍預算砍上癮...
現在公家預算幾乎都沒下來...
國家機關怎運作?
誰負責?
到時候反正又把矛頭指向政府就是了...
7年來都是這一套...
夠了!!!


P.S.
指桑罵槐...
這是誰都會的小撇步...

[ 本文最後由 閒雲野鶴 於 07-3-23 10:07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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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李狂傲 於 07-3-23 21:46 發表
你去找找農委會公告的保育名單中,有沒有台灣鮭魚這一項?

在野黨放話拒審台灣郵政、台灣造船、台灣中油等預算,這件事的責任該由誰來承擔?正名的法律程序完成了嗎?我相信執政黨不必負責,一定是統派媒體政客故意唱衰臺灣見不得臺灣好.:邪惡

留段謎語,三新名為生中.:微笑


去找保育名單,基本上是不用了,因為您也很知曉,說目前要正名台灣鮭魚是子虛烏有的事,

既然沒有改名,保育名單怎會有「台灣鮭魚」四字呢?    這前後因果關係要先搞清楚!

執政黨方向即代表國家的方向,這點是無庸至疑的(有本事2008之後馬英九再改回來)

為了一個名字拒審這是什麼道理?     當然他們有這個權力,一個在野黨不顧國家利益的杯葛權力

如果沒有統派媒體在旁推波助瀾,洗腦一堆人,豈會任統派囂張?  所以您最後一句話我完全認同,

但也不是見不得臺灣好之故,而是見不得要走向獨立建國之路的那個臺灣好!我想,他們認為要好

就要跟中國一起好(我認為,事實上是一起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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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啥好說 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認為本來就是叫台灣鮭的就覺得沒啥大不了 認為這個現階段改名根本是沒事找事做的永遠如此認為 反正歷史自有定奪 讓她們去鬼打鬼慢慢吵好了 至於媒體 在我看來是半斤八兩 中國時報很多報導及社論是站在藍營的立場報導 自由時報也好不到哪去 一堆深綠的想法 至於聯合報 比中國時報稍微好點 但還是看的出來偏藍

結論:想看正常的請多多支持大愛和公視新聞和人間福報

另外:我還是要強調一下 我認為在台灣不管是支持藍的或綠的 或許她們的想法主張有所差異 但是我認為不支持統一是大家共通的想法 至少我個人是這樣認為 去問問看藍的或綠的 十個裡面有幾個希望跟大陸統一 我認為數量應該不多 既然如此 統派或獨派這些名詞就很不適當 這樣似乎就成了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了 要知道大家都是為了台灣好 只是想法不同而已 所以我一向不會稱呼他人統派或獨派 只會稱呼藍或綠而已 因為我認為這只是政治理想的不同 其出發點都是為了台灣好

以上都只是個人想法而已 有錯誤煩請指正(乎 好累 很少打這麼多字 實在是因為覺得這些話非說不可 請多多包含)
 
我做了一個夢
一個到目前為止
從未看過的蔚藍天空
以為是白雲的東西竟然變成浪花
天空變成深邃的海---
墜落
海中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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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pcoverman13 於 07-3-23 02:08 PM 發表


去找保育名單,基本上是不用了,因為您也很知曉,說目前要正名台灣鮭魚是子虛烏有的事,

既然沒有改名,保育名單怎會有「台灣鮭魚」四字呢?    這前後因果關係要先搞清楚!

執政黨方向即代表國家的方向,這點是無庸至疑的(有本事 ...

你應該再替我加上聲望,因為你的說詞真的被我料中.

我留的那段謎語:三新名為生中,您看看對不對.

於今年月底重成立後,命名為「台灣鮭魚心」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period=527&bulletinid=24151
我滿佩服我自己的.:狂笑

呂秀蓮提出正名後,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管理處就在去年討論櫻花鉤吻鮭正名,現在被媒體踢爆以後,又矢口否認有過正名行動,那麼,前面是在討論甚麼正名?國號正名?沙西米正名?這則新聞是徐中雄的說法,但替櫻花鉤吻鮭正名的心思你們就沒有想過?你們想替櫻花鉤吻鮭正名的原因是甚麼心知肚明,何必表演一堆日本人命名,讓民眾更瞭解的自我催眠術?你能不能解釋一下,中華郵政正名與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有甚麼關係?這個理論真的太深奧,很難瞭解!

因果關係你搞清楚了沒?

是是是!這次正名風波引來相關單位預算可能無法通過的責任,全要怪罪於統派政客媒體的蠻橫,因為他們不懂甚麼叫做以爽治國!:怒

郵政法

第 一 章   總則

第    3    條
交通部為提供郵政服務,設國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中華郵
政公司)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其設置另以法律定之。
第 六 章   附則
第   47    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中華郵政公司,代表政府與外國或國際郵政組織談判國際
郵政事務及簽署有關協定;其協定事項,並應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從以上法條來看,統派政客媒體真的很笨,到現在還不懂偉大英明執政黨的基本治國奧義,那就是奇摩子爽度凌駕法律威信,只要是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今天執政黨既然已經擺明正名爽,為甚麼還要這麼不識相拿法律捅它一刀,敗壞別人關門自爽的興頭呢?

台灣郵政正式掛牌,交通部堅稱正名後台灣郵政的專營權不會變。不過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舉辦的座談會,交通部與法務部都坦承正名必須透過立院修法,至於修法萬一不過,是否再改回來,交通部次長何煖軒只說農曆過年後就會提案修法,能不能過到時候再說。
http://www.rti.org.tw/big5/topic/Name-Change/news_070212c.aspx

黨團也承認,相關法律必須修正,但是他們強調,修法只是補正程序,改名並沒有違法。記者問,如果修法不過怎麼辦?黨團幹事長王幸男說,那就改回原名,頂多是掛回原招牌,「也不會花太多錢」。
http://news.pchome.com.tw/politics/bcc/20070212/index-20070212153605210112.html

蔡堆表示,中華郵政改名費用粗估不超過新台幣七千萬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10/today-fo5.htm

您看看多美妙幸福的以爽治國,只要爽,法律程序不必理會,先爽再說!失敗了也沒關係,反正再改回來就好,哪有破壞法律程序的問題?更何況納稅人繳的稅金總和都嘛是以千億計算,七千萬只是小小小小的一筆數目,老百姓納稅就是要給國家花用的,丟錢敗家最爽嘛!:狂笑

所以預算不過一定是統派政客媒體的責任,擋人爽度猶如殺人父母.:邪惡

好啦!說正經的,一個政策的推行沒有依照相關法律程序來推動,造成政策發生爭議無法實施,這個過失責任是政策發起者要負,還是反對政策的人士要負?你想把川味牛肉麵正名成臺味牛肉麵,把中國七巧板正名為臺灣七巧板,這些正名都可以隨便你做,爽就好!但牽涉到法律規定的事項可以讓你隨便亂搞?如果所有法律程序都已完成,再多的抨擊責難也是多餘的不必理會,然而自己先破壞法律威信不去反省,卻把過失責任推到別人身上,難怪現在會有統派政客媒體的稱呼,做錯了當然要找人背黑鍋!

中華郵政改成台灣郵政很爽嘛!郵政法裡面有關於中華郵政人員失職所應負起的刑責,適用在台灣郵政人員身上?法律條文懲處項目必須明文規定沒有糢糊解釋的空間,既然郵政法至今的規定依舊是針對中華郵政,而法律條文在尚未更改之前你們就在爽正名,那麼,法律憑哪一點懲處台灣郵政人員失職的刑責?法律規範台灣郵政人員行為的法條在哪裏?

連最基本的法律概念都沒有,真佩服你們為了護主不惜澈底推翻所有一切.:吐舌

[ 本文最後由 李狂傲 於 07-3-24 06:29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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