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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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奶油犬

名望的勇者

灰色之人

為什麼丟那篇呢?

既然那是疑問專區,那麼該版版主怎麼沒出現呢?

而且我有稍微查了一下該版主的最後在該版發言日期,

呼呼,就這樣摟。



[ 本文最後由 蒼紅弦月 於 07-5-24 01:08 PM 編輯 ]
 
一つの終わりは 新しい始まり…

俺たちの旅はこれからも続いていく

そうは思わない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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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犬  明白大大的意思了= ="  發表於 07-5-24 14:38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我申請的理由如上,是想要得到能夠把文章至頂的權利,用來發專屬於哲學版的活動。
活動我將會每個月推出一個活動(如ACG繪圖板的月繪活動一樣),上個月的活動將轉移回討論串中,讓想要提出意見的大大能繼續發文。
至於為何不要自行發文章辦活動的原因!
是因為我覺得能快速的找到"投稿處"跟"討論處",使要參加的大大能更方便,所以我覺得至頂是必要的!


炒熱氣氛   不是靠置頂這項功能

請問   有哪些方法可以  內容的具體實行方案

活動  一個月辦一次  請問  有多少活動可以辦?

請例舉大略方向


如果我被辱罵或是被版友投訴時,我會先看看會員說的有理嗎?如果有理我會盡速改正,但如果是無理的辱罵或是被版友投訴我會搬出版規來告訴他我的行為是正當的。


真當上副版  協調不是使用版規  誰說版規是正確的?

請舉出版規的不當以及版眾利用這缺失引發爭論時的處理方式

ps.請勿使用編輯修改版規處理方式

[ 本文最後由 藍月光 於 07-5-24 06:31 PM 編輯 ]
 
風飄絮落.雲空如畫.你.怎麼會不愛這個世界?
即便山河再美.映我眼裡仁是黑白.
即便花葉凋零.於我目中依然艷麗.
我的心已有缺陷.我的愛以無剩餘.
又何來多餘未給予的真情.奉獻給這世界?


藍月光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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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英雄

天佑吾網

原文由奶油犬 於 07-5-24 04:30 AM 發表


我會慢慢改正的!^^"
(那個口頭語是因為高中得到憂鬱症蹲在家裡一個月多後養成的= =")
(現在回想如果沒有網路讓我在鐵傲跟其他人接觸我可能已經去自.......)



1.我把它稱為"死"學。(高二時接 ...


你講的是很好

但就我來看

自殺並不屬於哲學的範圍

自殺的行為應該是屬於心理學的範圍較為妥當

而自殺被判處死刑,自殺者不能受聖禮埋葬,頭必須砍掉,則是受基督教義制定的法律所影響(歐洲)

你那本野蠻的上帝我也有買,那本書寫的很好值得一讀

不過假如你可以順便把 瓶中美人這本小說讀完的話 或是看電影

你可以更加了解為何Sylvia她要選擇自殺

[ 本文最後由 天下創世 於 07-5-24 07:2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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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藍月光 於 07-5-24 06:27 PM 發表


炒熱氣氛   不是靠置頂這項功能

請問   有哪些方法可以  內容的具體實行方案

活動  一個月辦一次  請問  有多少活動可以辦?

請例舉大略方向




真當上副版  協調不是使用版規  誰說版規是正確的?

請舉出版規 ...


一.我目前想的方法有二方面

1.提出的個共同的題目,讓會員以自己的觀點,想法說明該題目對自己的影響,或對社會的影響

投票方面會以"選出最讓你覺得實用,或你覺得最適合讓面對該事件時最好的面對方法"為重點,請各位會員投票

就像繪圖的好壞其實是很主觀的,所以我覺的雖然這樣投票會是因個人主觀影響結果,但並不會有不公平之處。

2.能用討論過的題目,找個日期,事先讓板友報名正方,反方的隊伍,以一個小時為間隔,讓正反方輪流辯論。

來回3.4回,再讓所有板友投票選正,反兩方團隊是誰說得有理,當然參加者也有投票資格,因為辦論本來就是要讓對方的想發靠向自己這方。

但做人生攻擊者,將會立刻失去資格,等其他注意事項當然會在辦活動時事先註明!

二.關於版規方面

大大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是覺得紫大的版規下,不會出太大的違規事件,所以才會說以版規為主來抓違規文。

如果大大要我指出現在版規的問題,我大概只能說出我現在想要修正兩個地方。

1.轉貼文除了要貼出出處,請打出自己的感想,用來證明自己至少已經看過一遍。

2.只要開文的版友同意或參予下,在回文中做適當的閒聊是可以的,就像繪圖板雖然發文者都是專業的貼上作品,但回文時跟發文者閒聊,能增進版友間的關係,我覺得這會是個不錯的增進發言數的方法。

還有大大所謂的"ps.請勿使用編輯修改版規處理方式"

是說等事情發生才修改版規嗎?

如果是這樣,我是絕對不會犯的,如果我選上副版,第一當務事情,就是把自己覺得要加強地方或可以放鬆的地方補再紫大原有的版規底下。

之後就不會再做任何改變了。

[ 本文最後由 奶油犬 於 07-5-24 11:1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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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24 07:12 PM 發表


你講的是很好

但就我來看

自殺並不屬於哲學的範圍

自殺的行為應該是屬於心理學的範圍較為妥當

而自殺被判處死刑,自殺者不能受聖禮埋葬,頭必須砍掉,則是受基督教義制定的法律所影響(歐洲)

你那本野蠻的上帝我 ...


在下愚笨,得到這本書其實才一個月,讀起來還是得重複閱讀才能體會其中一部分的想法。

所以不太敢說出想法,那可能會漏洞百出吧= ="!

"不過假如你可以順便把 瓶中美人這本小說讀完的話 或是看電影"

我對這本小說也有興趣閱讀,但不知道是否有中文書?

在下外文能力十分薄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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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是覺得紫大的版規下,不會出太大的違規事件,所以才會說以版規為主來抓違規文。


藍問的問題

跟紫先生沒有關係

單純的是想問  如有這樣的事情  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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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英雄

天佑吾網

原文由奶油犬 於 07-5-24 11:17 PM 發表


在下愚笨,得到這本書其實才一個月,讀起來還是得重複閱讀才能體會其中一部分的想法。

所以不太敢說出想法,那可能會漏洞百出吧= ="!

"不過假如你可以順便把 瓶中美人這本小說讀完的話 或是看電影"
  ...




我跟你講 譯者是鄭至慧

先覺出版社的

博克來或許買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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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藍月光 於 07-5-25 07:42 AM 發表


藍問的問題

跟紫先生沒有關係

單純的是想問  如有這樣的事情  該怎麼辦?


對不起誤會大大的意思......0rz

那這樣的回答還有需要補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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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天下創世 於 07-5-25 08:22 AM 發表




我跟你講 譯者是鄭至慧

先覺出版社的

博克來或許買的到!?


謝謝資料(筆記

但是短時間因該是沒有錢了(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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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奶油犬 於 07-5-25 08:27 發表


對不起誤會大大的意思......0rz

那這樣的回答還有需要補充嗎?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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