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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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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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象中,我打從幼稚園開始就被老師體罰過,好比半蹲(膝蓋後方夾木棍,手上也放了一支,只要掉下來就慘了,老師會打得你唉唉叫)、罰站,罵到哭或賞耳光也是習以為常;而在家裡,甚至被我媽拿菜刀逼到牆角,而且要我全身脫光,感受一下刀肉之間的親密接觸,或是偶爾跪跪算盤、用所謂的「秀鞋阿(就是竹掃把上的細竹子)」咻—咻—咻—地鞭打,這種童年記憶,至今猶新,親戚、鄰居間還會互相分享武器,告訴家長用什麼打小孩可以叫得最大聲。到了國中,體罰的種類多了,好比一上二下的伏地挺身,用旗桿打小腿打到皮開肉綻,而且還有不成文的連坐法,一個人犯錯,其他人跟著遭殃,也許這是私立學校常用的私刑,無限上綱的管教權,似乎是理所當然地存在。

  究竟體罰的訴求是什麼?從我的經驗來看,大致上可以分成兩種:「學業」與「道德」。學業成就不足,或是有所退步,就是訴諸體罰的好時機,以體罰威脅小孩拿到理想的分數是其主要目的;而小孩故意犯錯,或是過失做了不當的行為,以體罰警惕與懲罰已釀成問題,則是道德部分的訴求。在這兩種訴求中,都各自預設了一個前提,前者是「每個小孩素質都相同」,所以成績表現不好,是小孩自由意志的責任;而後者則是「小孩有無犯錯,大人或老師說了算」,可以不經裁判,並且自行決定予以多大的懲處。所以在新聞中常可以看到家暴由社會局介入、將學生打到重傷送醫;當然,體罰不僅是侷限於肢體暴力,言語也會釀成自殺或精神症狀的問題;被懲罰的不滿心理,亦常產生「恐懼」與「疏離」,其後果是可以想像得到的,更別說是因積怨而導致的「反撲」,這種悲劇時而可見。

  身為一位反體罰論者,實在不忍這樣的事情不斷重演,這就跟體罰論者常常擔心的「霸凌」問題一樣,沉重與無能為力,總是令人沮喪(雖然我從來不認為,體罰論者真的是關心被霸凌的學生處境,這是後話)。我不打算針對家庭中的體罰問題做討論,這部份我尚無能為力,不過對於校園零體罰,我欲提出一些支持的理由,以待反對者的重新省思與探討。

  我想,大多數的體罰論者應該不會主張無限上綱的體罰方式,所以最常聽到的支持論點為:「體罰不可廢,但應該適度。」適度體罰是有空間可以接受的,但在方法上會有很大的破綻。好比,面對一個因為言語的責罵而導致自殺的學生,該怎麼辦?顯然可見的是,每個學生個體所持的精神狀態與個性、壓力承受度都不同,我們該如何拿捏「適當」?這裡問題不在於過程的合理性(好比客觀來說,一位老師稍微責備了一位同學,在此行為上並無不妥,但學生卻自殺了),而是結果的產生我們必須加以防範,這當然也是反體罰論者最主要的關注點(欲排除悲劇,而不是追求程序正義)。「一視同仁」的體罰方式絕對是無法解決問題的,我想這部分需要體罰論者多絞盡心思。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每位老師都要有輔導人員的專業,他必須對每位學生的心理狀態與價值觀有完全的掌握,以各自不同的標準予以懲罰。但這樣一來,老師們也必須解決學生與家長可能產生的不滿,好比:「為什麼我跟小幽一樣都偷十塊錢,小幽可以原諒,我卻要被打?」另一部分,老師也必須有相當程度的情緒管理能力,不會因為惱羞成怒而導致懲處的不當;同時,老師對事件輕重的判斷也必須有合理的標準,不能因為自己的價值觀或經驗影響懲處態度(典型的例子像是,很多人都會說:「強暴犯應該處死!」同樣在校園中也有可能出現這樣的句子,老師說:「唉呀,小幽偷摸妳屁股的事他已經跟你道歉了阿,沒什麼大不了的,不用放在心上啦~」)。

  然而,就算上述問題解決了,體罰論者還是遇到新的質疑,那就是:「教育的目的是什麼?」我們是否該用懲罰的方式作為教育手段?這真能達到教育的效果嗎?如果說,教育的目的是為了讓學生可以學會正確的價值觀,我幾乎可以非常大聲地說,懲罰根本不是教育,這只能暫時杜絕問題,在懲罰時效過後,誰都無法保證學生學會了什麼正確的觀念。好比在我的認知中,唸書並不是一件「正確」且「應為」的觀念,所以我因為不唸書而一直被打,挺多造就我在還會被打的期間因為恐懼而唸書,而不是讓我學會「唸書是正確且應為」的價值觀(這個例子我想說明的是,原本不被學生當作正確的東西,要以威脅的方式讓他改變想法,是不會成功的。所以不必針對「唸書本來就不是一件正確且應為的事情」為由來反駁我的論述不倫,這跟我欲指涉的問題是沒有衝突的)。所以,體罰論者欲以教育手段為由來詮釋「體罰是為了讓學生學會正確的觀念」,是有點牽強的。除非體罰論者反駁體罰不是為了教育,那這段所論述的問題就不會存在,不過這樣一來所面臨的挑戰將會更嚴苛,因為我們根本不可能有理由主張用這種「私刑」的體罰方式來解決教育以外的問題(這裡特別強調「私刑」,是為了與法律制裁作區分,且法律制裁除了教化以外,更重要的是維護社會秩序。誠然,主張體罰是為了維護校園秩序亦是不倫的,因為這跟法律規範互相重疊且強制競合優先,完全沒有法律依據,這同時也是體罰論者的盲點,往後會提到),以「管教(教育)」為基礎也許還有可能促成體罰的實現,如果連管教都放棄了,幾乎是等同於體罰論的終結。

  到此,算是對體罰論者的質疑,接下來,我想針對反體罰論者所遇到的一個極大的挑戰(也是體罰論者所津津樂道的論點),提出解決方式。

  「霸凌」,似乎是推行零體罰的重大障礙之一,根據體罰論者的說法,霸凌是指學生對學生的欺壓,或是仗著背後的黑道力量,來恐嚇學生或老師,造成師生在校園中的極大困擾,記過處分對這些學生是不痛不癢的,如果廢除體罰,我們就無法杜絕或減少這些學生,甚至讓他們更加囂張、變本加厲。

  我對這個問題有兩個想法,首先是,這裡的體罰目的,是為了杜絕與減少這些學生做這些行為導致師生的不安,而不是為了教育這些學生讓他們不做壞事(這裡自然是拿主要目的來探討,至於要討論其中也許也有教育的意義,那就會回歸到前幾段所討論的問題,不必在此贅述),那如果反體罰論者主張:「如果是針對霸凌的事件而體罰,不在禁止之列。」是否就能達成共識?體罰論者願意接受這樣的結論嗎?

  第二個想法是我欲論述的重點,那就是:「似乎大家都預設了法律規範無法杜絕或減少此類霸凌事件,而且體罰比法律更有嚇阻的效果,這樣的前提。」當然,我並不完全排除這樣的可能性,畢竟現在的零體罰實施不久,無法驗證法律的效果是否真得比體罰差,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並不期待老師們會想到透過法律規範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看過有誰主張體罰比法律有效,我只看到一群體罰論者對沒有體罰後的校園感到無奈而已,也許我可以這麼斷言:「這些體罰論者壓根沒想到法律的規範而窮緊張(某些狀況也可以是,體罰論者不是因為霸凌而擔心,而是因為自己少了教學利器而以霸凌問題當擋箭牌);或是根本不知道法律可以制裁這些霸凌者,以為他們是未成年人,所以法律就拿他們沒辦法。」

  法律真的無效?或是效果有限?如果這是真的,那我想法律專家要好好檢討了,因為法律連未成年人都嚇阻不了,那跟人家維護什麼社會秩序?當然,如果體罰論者是抱持著類似「犯罪者應該通通都處死刑!這樣才有效!同理應該給霸凌者更嚴厲的處罰,法律根本不夠看!」的「亂世用重典」想法,我就真的無言以對了,因為這已經打從心裡不信任法律,那涉及什麼權力的法律依據或法治思考全都是白說,說一句「司法不公」全部都可推翻,一點意義也沒有。

  那法律對霸凌可能產生的問題究竟有什麼規範?有興趣者,可以參考「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任何刑法會處罰的,自然少年與兒童也逃不掉。我相信,有人應該會提出質疑認為,體罰可以有即時性,不過在這個層次上,法律是可以達到相同的效果,會感到快或慢並不會影響到嚇阻的力量(好比明天起訴或三個月後起訴,行為人不會因為起訴可以拖比較晚而增加犯罪動機),差別只是在於要不要做(包含訴諸法律,以及加強跟學生宣導會以法律途徑解決各種霸凌問題)而已。

  論述至此,希望依然支持體罰的人給予指教批評;而同意我的說法的人,也希望可以一起為反體罰努力,建立一個不打小孩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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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評分:  聲望 + 11   檢視全部評分
蒼紅弦月    發表於 07-6-28 19:21 聲望 + 4 枚
夜星旋風  我很贊同  發表於 07-6-27 17:51 聲望 + 3 枚
HOLMESLEE  精華文章  發表於 07-6-27 12:14 聲望 + 4 枚

說得十分中肯

毫無疑問地   懲罰並非教育的目的

只是  不知大家能否給第一線的教育人員多一些發言權

誠然  有一些可說是不用心  不稱職的老師把用體罰當飯吃

但用一句老師能力不足實在殘忍了點  

比如  小弟我遇到小孩功課沒寫   請他回家補足  依然故我

通知家長  家長居然要懇求孩子聽話

遺憾  孩子不領情  不想寫就是不寫

當然  我們可以說不想寫就不要寫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但那實在不該是身為老師應有的想法

也許也是老師的問題  沒能激起小孩學習的動力  也沒能把功課調整到人人願意寫的程度

但  現實中  那實在太難  進度的壓力  授課時數不足  傳道優先呢  還是授業重要呢

當然  不排除有賢達人士能夠解決此問題的可能

再者  真正難處理的  並非大到需要動用法律的事情

反而是如功課不寫  交代的事情時常未完成之類的小事

難道也要移送法辦嗎

實在難為  罵  是精神上的侮辱  屬於體罰  唸  是精神上的轟炸  不甩的還是不甩  在意的  效力等同於罵

罰寫  功課都不寫了幹麻聽你的去寫  照樣不動如山

罰站  其實邊站邊玩的話  時間也不是那麼難熬  更別說現在有時間限制

留校處置嗎  其實現在小孩很忙的

一放學就有家長或安親班老師在校門口等了

把孩子放在教室  然後去校門口通知嗎

還是讓家長苦等  甚至擔心不已

當然  有許多跡近完美的方法

但請不要忘記  老師並非家教  不可能一對一搞定所有問題

而且  老師也是人  當社會不斷剝除老師可用的方法  順便告訴老師們  你們的能力不足

有問題的是老師  而非家長  孩子  或是其他人時

我只能說

不要再加大老師的責任  同時縮小他們的權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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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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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認為老師要讓學生每個都好起來達到老師理想的標準是一件老師的義務。

  老師的職責在於授業,最大的限度也只到提起學生求知的興趣,如果您看過危險心靈,應該就能明白我所說的意思,我們並不期望老師自負地強制要求每個學生。這不是別人孩子死不完的問題,而是過度行使權限本來就不應該做。(國家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所有人的權利,所以所有犯罪都以死刑論處,發現有精神疾病者就關緊閉,很荒唐,不是嗎?)

  我欲強調的是,不要把學生當作完全沒有自主能力,他們有他們的選擇,必要時,他們必須犧牲課業來完成他們必須做的事,好比家庭問題,或是同儕間的人際關係,甚至是為了經濟必須打工,每個人都有其必須面對的生活壓力;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學生對學業沒興趣,那並不是不努力這麼單純的理由,好比突然要我去唸印度文,對學生來說,唸書的目的是不明確的,他們也從來不知道,唸英文到底是要幹嘛,全球化的理由根本只是一個想像(你可以試著去問國中生或小學生,什麼是全球化?或者哪些職業用得到英文?甚至是,學三角函數要幹嘛?當數學老師還是工程師?)。教師有可能究其原因予以適當的督導嗎?甚至用體罰威脅?就算每個都能掌握,你會發現不會有人是「有興趣卻不唸」的狀況,那又憑什麼體罰他們呢?

  另外,這不是加重責任,而是把原本使用體罰的責任,轉換了另一種方式而已。我們永遠不可能為了勞工福利或既得利益而放棄主張消費者的權益。在零體罰政策上,政府也正在提供各種教學方法來解決教師少了體罰的教學問題,這已經試圖在解決教師的困難了。

[ 本文最後由 DUST1987 於 07-6-28 05:11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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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中午急著出門  可能沒把我的意思表達完整

現在最讓人困惑的是  體罰有沒有必要規定的如此廣泛

打小孩嗎

即便是我及我所知的同業們  好像也沒幾個支持的

但罵  罰站等等其他手段  又有目標物打死不執行的問題

倒不是有多了不起地希望自己能把每個小孩教好

可是  在團體中有所謂公平的問題存在

對小孩來說  見賢思齊是有  少了點

見不賢  又沒有相應的後果  發有為者亦若是之感倒是蠻常見的

自負責任當然好  可是其他人又當如何

當老師最常聽到的不是老師我這裡不會

而是老師XXX怎樣怎樣  或是為什麼XXX都可以怎樣怎樣之類的

要小孩了解  不守規矩的人終有一天將自負後果  坦白說  其難度不亞於直接把每個小孩教好



再者  時效性問題  

雖然我很樂意孜孜不倦地告訴小孩哪裡錯了  該如何做比較好

但通常都得等到課程告一段落再執行   因為那可能需要十至二十分鐘才能讓他心服口服

課程壓力下  有多少人敢用上課時間處理此類問題

一時言之不盡  有誤或是不當之處  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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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覺得,目前的社會,把「體罰」看的太廣泛了~

體罰,說穿了,也不過就是一個「賞善罰惡」的手段,差別只在於「適當」與「過度」罷了!

適當的體罰,可以達到懲罰、加深印象等作用,過度則成為個人的惡習。

我個人是贊成體罰的,因為我知道,除了小孩,就算是成年人,小過也罷,但是最購成大問題的人,僅以口頭溝通,也難有成效,這時候,如果沒有給予一個會讓他「有所反應」的刺激,是不會讓他有所警惕的!

問題是,現在有部分的家長,總會因為一點小處罰而有所過度的反應,這些過度的反應,又給社會一個過當的表現,但是這些問題,真的有嚴重到犧牲需要犧牲一個身為教師應有的威嚴與權力嗎?

現在很多人都說新世代的青年是草莓族,因為他們沒耐力、沒毅力、不禁打、不禁罵,沒有勞動能力,甚至還任性妄為,想來就來想去就去,這些問題是怎麼造成的,說穿了,除了家庭的放縱外,就是學校的管教不足,使他在受教育的年代,沒有學習到「共同生活」應有的態度與責任心。

那麼現在的政策,不能體罰、不能責備,甚至老師不能對學生臨時性的例行檢查,那麼,我們要怎麼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這問題不需要作比喻,大家自己捫心想看看,今天我們父母、師長、長官,如果沒有權力對我們的行為作出質疑與處置,那我們的自己會怎麼去生活?

套一句常聽到的話:「叫你做點事情而已是會死喔?」

通常我們心底偶爾會偷偷回一句:「就是不會死才可以拖拖拉拉的吧!」

當然,在體罰的立場上,是不能任意的去做這樣的動作,這點我同意,正所謂:「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如果身為一名老師,沒有正確的去執行自己應有的責任,這是應被鄙視、齒冷的。

所以,在目前的「體罰」議題上,我認為比起這個更重要的是,師資的條件與家庭的輔導,來的重要許多!

就像一名有酗酒習慣的父母,就算他不打小孩,家庭也不會美滿,小孩依舊會行為偏差,我們應該關心的,是對這些小孩的家庭予以輔導,對於會濫用職權的師長,應該透過教育單位介入,約束及懲處,甚至是對其資格提出質疑並予以處置,而不是強制性的介入應有的權力,而影響所有的人。

[ 本文最後由 膽小鯊魚 於 07-6-29 03:44 AM 編輯 ]
 

不寫情詞不寫詩,一番小品望君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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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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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3到5 於 07-6-29 12:54 AM 發表
抱歉  

中午急著出門  可能沒把我的意思表達完整

現在最讓人困惑的是  體罰有沒有必要規定的如此廣泛

打小孩嗎

即便是我及我所知的同業們  好像也沒幾個支持的

但罵  罰站等等其他手段  又有目標物打死不 ...


我想你的問題是有可能透過教育制度或師資培育而修正的,這些的確是廢除體罰後所會遭遇到的困境,但我會認為,反體罰(是我所主張的那種包含罵、罰站等都算)所欲達到的價值,比起為了排除會遭遇到的困境而實施罵或罰站等,前者是比較高的。這兩者終究要擇其一,選擇後,自然也必須設法解決將產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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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

原文由膽小鯊魚 於 07-6-29 11:43 AM 發表
其實,我是覺得,目前的社會,把「體罰」看的太廣泛了~

體罰,說穿了,也不過就是一個「賞善罰惡」的手段,差別只在於「適當」與「過度」罷了!

適當的體罰,可以達到懲罰、加深印象等作用,過度則成為個人的惡習。

我個人是贊成體罰 ...


我想,你必須先主張,懲罰有教育效果,意即:「體罰可以讓學生發自內心地改過向善(而不是只有不做壞事而已),並且在未來脫離的體罰機制後一樣保持其善良之心。」

這點成立以後,你的論述就對反體罰論者很具挑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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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學童受罰後乖了聽話了,亦只是出於受到暴力對待而產生的恐懼,不敢反抗罷了。
那麼一旦「解除」了這威脅、束縛,那些兒童還會否不做錯事,實在很難保證。
因此是否真的能達到體罰的目的─學業與道德的教化,我個人認為有值得商榷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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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覺得說體罰有點嚴重@@

我覺得在國小的時候~~小孩子一定都聽不下去了

如果你不讓他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就像我老闆家的大兒子

我老闆他媽媽對他的大孫不管那個大孫做錯什麼~~他奶奶總是一句(以後別這樣喔)

板大認為小孩聽的下去嗎!?

或許現在社會真的太多家暴了...我女友他爸爸就屬於家暴案例~只要我女友或是他二妹出去~~他老爸就會常常打他們~我女友都高三畢業了~他二妹也快高三了~而且打還是打到瘀血

這二件事情看起來~~真的很兩極化~~但是在下覺得這二件事對於小孩都沒有效果

在下家人或許不是最好的管教方式~~不過至少我覺得我家人管教方式還不錯

在我國小的時候~~因為我都沒有零用錢~~所以我常常會偷拿奶奶的錢~事後被發現~~我爸爸就會打我~~但是事後我爸爸也是會對我很好~~

到了國中時候~我做錯事情.我老爸都是會先說.一次犯錯用說的.二次犯錯也是用說的.第三次犯錯就用打的

我很小就學會抽菸.吃檳榔.喝酒~但是我爸爸並不會罵我或打我~~只是說~~少吃點~然後他會跟我講說~~不管我再怎樣玩~~我就是不可碰藥

我也覺得好險當初有我老爸這樣的打我罵我~~如果我爸他今天都不管我~~或許我也是社會的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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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司馬仲謀 於 07-6-30 10:33 PM 發表
即使學童受罰後乖了聽話了,亦只是出於受到暴力對待而產生的恐懼,不敢反抗罷了。
那麼一旦「解除」了這威脅、束縛,那些兒童還會否不做錯事,實在很難保證。
因此是否真的能達到體罰的目的─學業與道德的教化,我個人認為有值 ...


體罰,只是給學童或小孩一個規定的獎懲依據,我個人認為,一個有道理、有規則的懲罰,是不會造成所謂的「反抗」的!

相對的,從獎懲中,讓他了解予以獎懲的原因,潛移默化,讓他了解何者該為,何者正確有哩,才是獎懲的最大目的!

我所認同的,就是這樣一個有目的的體罰,並非所謂無緣由或者是隨個人心情施加在他人身上的「暴力」!

而我所要說的,就如同qq520tom1314大所表示的,說體罰太嚴重了,事實上,我們所看到、所注意、所反對的「體罰」,根本是被過度使用的「暴力」,所以目前這些所謂被禁止的體罰,根本已經過度影響了所謂「規則」的效力!

所以,我個人認為的是,我支持規則下的「體罰」,但是反對私人因素的「暴力」!

就如同我之前舉的例子,小孩被叫去做事情托托拉拉的,為什麼,就是因為缺少了約束的力量!

再者,我個人認為,很多人把體罰的效果看的太多層面,卻又太單純了!

很多人說體罰會影響孩子的心靈!

沒錯,我承認,但是那是因為長輩在懲罰的時候,沒有一個依據準則,忘了「糖與鞭子」的規則,讓自己的教育成了一種暴力,事實上,這類的暴力在目前的社會上,已經減少很多很多了,現在的父母總是過度溺愛,放任的教育,讓小孩不知道什麼該注意什麼不用注意,只有當小孩長大個性變的無法管教的時候才會後悔當初的溺愛是對還是錯!

然而,目前一再推行的反體罰等方針,正式擴大這樣行徑的規定!

就如同司馬大說的,當我們加諸在孩子身上的束縛,很難保證他們是否還會做錯事,但是,如果一開始就不去束縛他,他會一開始就犯錯,而且缺乏約束的力量,只會讓他們的錯加深、擴大!

台語有一句厘語,叫做「小時偷摘瓠(瓜),長大偷牽牛」,意思是小時候會偷摘菜瓜之類的小東西,如果沒有好好管教,長大了就會偷牽牛之類的大東西了。

也許有人會說,用講的就好了!

我敢問一句,不要說現在的小孩子,就拿我們自己小時候,別人跟我們講不能那樣做,我們就真的不會那樣作嗎?

習慣,是需要培養的,而且培養的越久,他就越牢靠!

透過體罰的約束,除了讓他們透過身體了解每一件他們曾做錯的事以外,也是希望他們透過這樣的一個約束,養成會去隨時注意這樣的事,然後成為無意識下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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