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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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
是我在球類運動中 比較好的球技

今天  是我上國中後的第三週
也終於可以休息
就邀約朋友去打籃球 (2個人而以 其中一個是我表弟)

到場地上 一群狗黨國二生  在那裡打球 抽煙
我朋友的哥哥正好是裡面的其中之一的一個人

他們有幾個就到我們這邊來跟我們打
明顯是想要海電我們

我因為 身材高大 加上體重也不輕
所以擔任中鋒的位置
一直以來都是..........

有經驗的大大們 都應該會知道 在搶籃板以及 阻擾對方上籃 卡位等等
都一定會跟對方 有所碰觸之類的
對於國中生 我也知道 會抽煙的國中生 EQ絕對會不好

當然 這種事情就發生在我身上.....................

結束之後 那個一直被我阻擾的國中生 就找我過去 (我知道要出事情了)
就找我說:

國二:「你是不會打籃球喔,一直撞人是怎樣」 <-嗆聲的口氣
我  :「這是自然的阿,打籃球不會有事情喔!」 <-還很客氣
(這時候 國二 就往我身上輝拳頭過來)
國二 : 「糙!X! 你囂嘛!」 (X 是 四聲的那個髒話)
我 不說話............
國二: 「你啞吧喔!」

又有一個拳頭打在我的身上了
先打肩膀 兩個拳頭
PS:好家在 我的肩膀夠硬 沒事情
然後 國二拍拍臉說:「來阿! 來阿! 給你一個機會 來打我的臉」
我就是不打
然後 拳頭又往我臉上 打下去
又是說 嗆聲的話
(四周的國二說:不要在嗆了)
然後 又連續往我肩膀上打了兩個拳頭
就大喊:「看三小拉! 滾拉!」

騎上我的腳踏車 ..................走了

事後 他們打電話給我表弟的手機 叫他拿給我聽
電話那頭(朋友:「喂!XXX你沒事情吧!」
我              :「廢話 當然沒事」
電話那頭(朋友):「喂~XXX  你不要說拉!」
我說        :「作啥不說 我怕他們阿!」
電話那頭(朋友的哥哥):「喂~XXX不要跟你媽說拉!」
我說    :「為甚麼」
電話那頭(打我的人):「喂!你不要給我說喔! 你說了你就完了」
我說    :「甚麼拉!」
電話那頭(打我的人):「X!你敢說 你就以後不要給我來這裡打球 否則 見一次打一次」
我說      :「好啦!」

電話掛了........
我一直在想 到底要不要說
因為 我沒打回去 超級不爽
但是 想到曾經我朋友被打後 的樣子.........我就沒打.......
好想報警
好想說出去
怎麼辦了?

我有到知識+查過
只是造成一些傷害方面的罪行
當他的爸媽 保他出來
回來不就打我?
死的不是更慘?

大大 請問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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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菜鳥騎士

可以告他恐嚇了(說見一次打一次)

其實那種人沒啥好怕的 他只敢嗆而已

就算背後有人罩他 難道不怕有比他更大尾的出面嗎?

建議是直接去警局告他 再加上未成年抽煙 他一定會被少年隊抓去管訓

可能還會被送去特殊學校 所以...就算會跟你朋友的哥哥鬧番 也要把那個人弄到進去管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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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達人  我很贊同  發表於 07-9-16 00:00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那你要見他們一次怕一次嗎?

你不講那個球場你去,見到他們,你心中不會害怕嗎?
要對嗆的話

一對一

要找大人的話
趕快去找

即便他們私底下會有動作(應該說一定會有?
不要當弱者

除非你真的覺得自己贏不了對方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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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種姑息他的做法很不好

打你一次 難保不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只會讓他們覺得你很沒種 好欺負

報警處理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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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忍的很好!!
真的很厲害,常常有人因為忍不住而變成鬥毆,結果就去少年感化院觀光了

這種問題...如果你沒有那條道上的同學或認識的人的話
或許忍也是種方法

就如你所說採取法律途徑不失為一種方法,(記得去醫院驗傷!!)
但是如果對方是有黑道背景的
這選擇後果會變的比較麻煩
不過我比較建議採取這項方法,
當然就我的經驗,
這類小朋友大多只是表面而已,
自以為認識些人就變的很囂張,
拿法律威嚇他一下就會變乖,
如果他不是黑道世家,只是有認識的朋友的話這方法絕對可行,
請問些朋友這白木的背景

最不建議落人報復,這很蠢
只不過是做了跟那白目相同的事,沒意義
不過這是最有效就是了...
前提是你後台要夠硬

當然最後的選擇還是要由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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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達人  我很贊同  發表於 07-9-15 23:49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其實

告了她就算她出來好了

頂多去一次報警一次

如果累犯的話罪也會愈來愈重的
 
就因為愛妳。才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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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nX  我很贊同  發表於 07-9-16 04:31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說吧..
打球再來犯...再說一次...

一說再說繼續說..

它能怎樣?╮(ˊ▽ˋ)╭

或者,讓他明瞭犯下此一罪行的嚴重度..
再運用些言語技巧反撈他一筆...((啊?
MP3頗有用這樣...

上述您都因為恐懼而無法實行的話...


裏‧人格...((嗯?

補充:
它應該不是黑道...
是的話手機誘勸的行為就毫無意義..

但對方尋求與黑道結識的同學(國中都只認識樓喽)的話...
條件充足:
1.議員、鎮Or市長任你搬
2.同擠統一意識
3.校方
4.媒體
選一種!並且連鎖爆發...(?

[ 本文最後由 泡麵真好吃 於 07-9-15 07:0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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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沒品了...

阿不然

就找人打回去呀

沒品的...

還台客

....

報警嗎?

以後會更慘

要是他有人靠

找人調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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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勇者

勇於面對真正的自己才是勇敢 ...

原文由測試達人 於 07-9-15 07:27 PM 發表
籃球
是我在球類運動中 比較好的球技

今天  是我上國中後的第三週
也終於可以休息
就邀約朋友去打籃球 (2個人而以 其中一個是我表弟)

到場地上 一群狗黨國二生  在那裡打球 抽煙
我朋友的哥哥正好是裡面的其中 ...

你可以先告訴你父母!!
再來就是他打你!你可以去驗傷~ 傷害罪!
你可以以第23章傷害罪的第277 279 286條法控告她及她的朋友傷害罪! (在場助勢也算在內喔!)
請看看286條未滿16歲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少年法庭會量期減刑!
又打電話恐嚇你!你會不會害怕?會! OK!!恐嚇罪已經成立了!
你可以以第33章恐嚇擄人罪第346條法控告他恐嚇
沒證據?都有通聯紀錄不用怕!!連她說甚麼電信局都有紀錄在!
這條成立可以判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少年法庭會量期減刑!

傷害罪有分成
第 二三 章 傷害罪
第  277    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8    條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79    條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但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80    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281    條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成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282    條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成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83    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手實施傷害者,仍依傷害各條之規定處斷。
第  284    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第  285    條明知自己有花柳病或麻瘋,隱瞞而與他人為猥褻之行為或姦淫,致傳染於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286    條對於未滿十六歲之男女,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致妨害其身體之自然發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第  287    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第二百八十四條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恐嚇罪有以下幾種
第 三三 章 恐嚇擄人勒贖罪
第  346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7    條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第一項之罪,未經取贖而釋放被害人者,減輕其刑;取贖後而釋放被害人者,得減輕其刑。
第  348    條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強制性交者。二、使人受重傷者。
第  348- 1 條擄人後意圖勒贖者,以意圖勒贖而擄人論。


[ 本文最後由 汪汪小黃 於 07-9-15 10:31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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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1usul3  真熱心阿~"~  發表於 07-9-16 17:48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測試達人  精華文章  發表於 07-9-15 23:50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如果是我...他打我第一拳的時候...他可能會在2秒~5秒間就不醒人事了   (傻

不過我是那種堅持不先動手...冷靜處理事情的人...

如果後動手可以算是正當防衛...面對警察說...

"我不知道~他打我~我很害怕~我回過神~他已經躺在地上了"   

這樣是OK低....(雖然我只用過一次)

但如果牽扯到靠山問題...國中生要結識黑道機率是非常小的...而且有些人說認識是唬爛的

我的話...我堂哥是附近算是小有名氣,大家都叫他凱哥 , 顧名思義...錢非常多  -.-

不過品行算是好~不是樓囉...他是我從小到大的玩伴...現在也還是

而還有一位叔叔是做生意的...好像黑白兩道都有行情

而另一位叔叔是村長...某立委常來他家泡茶@@"       (以上幾人皆住我家旁邊)

所以...自然是不太有什麼顧慮...不過我個性太溫和...不喜歡跟人起衝突...

不過大大你就像上面幾個說的那樣...

不要烙人回去跟他打...直接報警或驗傷告他或是尋求學校或媒體來解決!

[ 本文最後由 逍遙肯ken 於 07-9-15 10:50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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