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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是為了樂子而玩。Playtest 是一種磨滑工序,也是一種挑剔,要用點比平常更尖銳的角度去做。
這不一定好玩。
當一個 playtester 會說『你整個系統沒一樣好』時,不是每一個maker也能繼續下去。
(這傢伙就試過一次。而且問題的系統事後問其他人時又沒人認為有什麼太大問題。 只是當時也沒其他人說話。
現在看來,那次 Playtest 在各種意義上也弄得很不好...... )
例如我還覺得假若不是十分多人的激戰
我看電影會覺得有時戰鬥雙方一個是短兵器一個是長兵器
如匕首對長矛
以遊戲回合來看
持長矛者可以說每回合也可輕易攻擊
持匕首者除非能越過長矛,不然難以攻擊,只有迴避的份
但若持匕首的有機會接近並與對方糾纏
他就有機會猛刺對方
對方的長矛在此時卻難以發揮
機會攻擊還是不能滿足我
這與游戲無關,只是個人武癡發作:反過來說,如果雙方也是各自兵器的能手也是同等體能,匕首被屈死的機會高達九成以上...... (矛的攻擊方式並不止剌。掃、挑、撥、撐、虎尾、抓棒頭......從手至矛尖全是 effective range,而且連環刺的速度和穿剌度並不弱於其他武器。反之匕首的 effective range 只到手掌開外,而且持矛的首先就是不要被抓不要被扯進去打埋身...... 一般 Game System 和電影為了精釆,其實反倒是為匕首放水了。)
還有魔法,我是明白為何要用每個法術來計算
也知道為何要法師每早看法術書
但我還是覺得法術用mana來計較真實較好
也覺得看法術書的遊戲中解釋不夠合理(可能擴充的書有說,只是我沒看過)
繁多的法術也未能令我滿意
我想加一些法術
也想刪減些法術
一般會用記憶法的只有 D&D。大路其實是偏向 MP 制。也有要滿足特殊條件才能補魔力的(如 Unknown Armies...... Dipsomancy 要當超級酒鬼、Biblomancy 要當超級書癡、Entropomancy 不准逃避任何危機、Pornomancy...... 那個就算了......) 也有些連計也不用計,當技能用。或是用了有後果......
還有雖然我曾喜歡詩人
不過其實我一直不認同詩人可以有施法能力
即使d&d有好好解釋音樂與歌有魔力
還有不應有術士
因為我認為巫師那麼辛苦研究
又要每朝記法術,雖然d&d已做平衡
但規則以外我就是覺得對法師太不公平
以及魔法這天賦不是人人有
有智慧不代表魔法就可以很強
所以我想研究有沒有其他方法指標可以表示魔力、魔法天賦
而不只是18int就是有魔法天賦,加些等級就成了大法師
魔法不應該是這樣簡單
...... 有那麼嚴重嗎?看來不碰 D3E 也是好事。
2E 的 Bard 定位是 "Jack of all trades, master of none"。3E不知道。4E不知PHB2會不會補回就是......
(2,3,4E系統都不一樣,名頭卻都差不多 ...... )
還是那句:你說的問題都是『DND的問題』。也不是說其他系統就沒有,但是如果你的經驗只有涉獵到那個層面,不知道其他人用過什麼方式,你所能擁有的解決方法也就被局限了。
最後......
只要做到我想要的骨架
經過多次修改後應該可以讓很多人滿意
良心建議:不要太期待他人。
『純粹為了讓自己滿意』也不錯,而且會少很多包垘。(當然一個只是自己滿意的 Game 不一定能公開,但反正都滿意了,也就沒虧本。)
[ 本文章最後由 Moun 於 08-5-29 01:0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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