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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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英雄

默語寒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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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打工,賺取生活費,可說是每位學生必經的歷程,但是在打工的過程之中,難免會遭遇一些剝削。以下案例就是大公司乘他人之無經驗,所做的剝削。

  有時超商的總公司會派便衣查帳員,在沒有預警的情況之下,透過各式各樣的方法,來查員工是否有A錢。其中有個案例是這樣的,某位查帳員故意買一罐二十元的牛奶,付完錢便迅速離去,沒有拿取發票。過了沒多久,查帳員又回到超商,問店員有無開他的發票,若無的話,這名查帳員將懷疑店員有A錢的可能。但本案例的主角卻有開發票,這使得查帳員因為無功而返,有些不太滿足,進而進行全面查帳的工作,結果發現居然少了500元,於是這名查帳員認為該店員有A錢,於是叫這名店員明天來總公司一趟。

  明天,這名店員來到了總公司,總公司的人事部經理亮出了一張單子,並叫他在這張單子簽名,若無簽名,公司不會放他離去。單子上的內容為:若承認該500元是你偷走,本公司將要求你賠80萬賠償金,並不提告訴。若於一星期內,沒付給80萬賠償金,本公司將對你提出告訴。

  這名店員一時緊張,便簽了名字。但這名店員於一星期內,卻只繳出學校教官資助的五萬元,總公司於是拿這張簽有該店員名字的單子,提出告訴。


  問題一:假設這名店員尚未簽名,也尚未進入總公司裡,該名店員要如何保障自己之權利?亦或已經進入總公司裡了,該名店員要如何保障自己之權利?

  問題二:對於總公司蠻橫無理地提出告訴,要怎麼保障自己之權利?

  問題三:假如,總公司確定敗訴,那要如何請求總公司返還之前學校教官資助的五萬元?

[ 本文章最後由 墮落牧羊人 於 08-6-12 23: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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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的第一題:
準備能提出反證的證據
(最好能通知媒體)

問題一的第二題
我個人是傾向不簽
如果不簽卻不放你走,那這家公司就違犯了妨害自由


問題二:
要怎麼保障自己之權利?
1.找律師或找法律扶助基金會。2.通知各大媒體


(喂!有錯的話你也稍微說一聲啊!!)

[ 本文章最後由 異形 於 08-6-12 11:40 編輯 ]
 
<(ゝω・)綺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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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英雄

默語寒爾

咩~忘了加第三題,第三題也滿重要的說,畢竟五萬元也是非常多的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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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墮落牧羊人 於 08-6-12 23:30 發表
咩~忘了加第三題,第三題也滿重要的說,畢竟五萬元也是非常多的數目......


應該說是第三題是唯一跟法律比較有相關的吧?
=================================

反告該公司誣告,要求補償其精神上之損失;同時以民事訴訟請求該公司返還之前的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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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英雄

默語寒爾

  其實,這是我們老師遇到的真實案件,結果三審都無罪,我們老師最後是以暴利行為要求公司返還之前的學校教官資助的五萬元,並連訴訟費用一同要求他繳出來,最後老師將其中的一千多元給該同學壓驚。

  那間公司的人事單位一直主張這是他們公司內部的政策.......

  關於暴利行為,我打算開一新主題討論.......

[ 本文章最後由 墮落牧羊人 於 08-6-13 17: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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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英雄

默語寒爾

原帖由 異形 於 08-6-13 09:27 發表

不會是"某大學"吧?


文x大學,x化大學,有名為百花池的池塘的大學.......

位於陽明山的大學.......

但不是法律系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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