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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oy103045 於 09-3-9 17:48 發表
越講越複雜了........
人 生在這世界上
本來就沒有什麼意義
人類創造了歷史 並且不斷進化
我們才因此有目標
才有了生存的意義
到頭來
所謂的人生在世上的意義
還不是我們自己去定義 捏造出來的
完完全全都是自己給自 ...
講那麼多他還是不鳥小的=.=
真的是沒辦法...........
國師大陷入那種自我中心的心態,當然沒辦法接受........
至於價值觀是沒有對錯的..........
除非價值觀扯到科學,要不然就是自以為是.........
像小的就認為活著沒有意義以及沒有對錯之分,其實跟科學有所關聯.............
只要是能夠被確實證明的,都叫做科學.............
人們說活著是有意義的,而且必須活的更棒更好,那有沒有啥證明能提出來?
活的更好可以怎樣?
更利於生存以及繁殖,那接下來又要怎樣?
根本就講不出為何要活得更好的證明.............
結果到頭來那只是人希望活著有意義以及活的更好罷了.............
反倒是活著沒有意義小的能夠提出證明...........
活著沒有意義也可以解釋成活著沒有定義,也就是人活在不同的環境,然後再加上不同的性格,那麼彼此之間就會聯想出不同的生存意義............
例如你活在讓你自卑的環境,那麼你就會認為活著就是要得到信心
如果你活在充滿愛的環境,那麼你就會認為活著必須報答他人
活在各式各樣的環境,人就會對於活著的意義產生不同的想法,而這其中每個人的想法其實都是有關聯的..............
那就是人都會將精神支柱視為活著的意義..........
你自卑所以想得到自信
你充滿愛所以想要報答
每個人心中產生對於活著的意義,其實目的就是為了讓自己適應那種環境...........
而適應環境的目的也是為了讓你活的更好,這樣子才有利於生存與繁殖........
至於對錯也可以解釋為制度,而定出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自己........
所以與其說那是對錯,還不如說那樣子制定對自己最有利.......
但相對的定出制度對於某些人是有害的,但如果沒制定就會波及大部分的人,
所以制度也可以解釋成犧牲小部份人的權益,來滿足大部分的人........
而那小部分的人就是世人所說的壞人、惡人、罪人............
這些人相對於普通人是異類的存在,而普通人為了保護自己所以制定法律來對付這些人............
而相對普通人的數量佔大部分,於是才握有力量能夠制定法律..........
所以換個角度去想,法律也是一種弱肉強食的思想,因為只要哪邊力量大,哪邊就有掌握法律的權炳............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名強 於 09-3-9 19:5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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