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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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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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篇寫給我們系主任的建議信,裡面陳述了「公共輿論環境的建構」、「學習環境的建構」兩種話題,分享給各位參考;如果各位對這類話題有興趣,也歡迎提出你的想法,這方面的模型應該還有待成長。


———(以下為正文)———



致財經法律系系主任:

  主任您好,我是財法系2A的學生,也是今年剛轉進亞洲大學的寒假轉學生;我有一些構想想提出來,其中有跟法律系本身有關,也有涉及到全校性的行政事務,因為後者我不知道應該上哪建議,所以想藉這個機會一併提議給您,希望您能參考看看。

  在討論正題前,我想先提一下我對亞洲大學在這幾個月來的片面感受,以及介紹我自己,這跟後面的建議也有些關係;我是76年次的學生,上大學前我重考過一年考上了世新,但在升大二時被退了學,所以轉去玄奘唸進修部二年級,而升大三時,我轉學考跑到銘傳唸大三,但只唸了上學期又被退學,後來才降轉到亞洲唸大二,這段過程我都是唸法律系。我想傳達的有兩件事,首先是我功課不好(被退學都是基於二一或三二制度),再者則是我唸過四所大學。

  由於我高中就無心於課業(我相信問題是複雜的,不全然來自於自由選擇),所以很有空閒地發展了自己的興趣,我意識到自己的權益問題,也開始接觸各式各樣的公共輿論,並且持續至今;這影響了我看待事情的方法與態度,也讓我在世新與銘傳深刻地經歷了不愉快的體驗。

  亞洲大學給我的感覺很正面,沒有什麼強烈的管控思維,也在許多方面給予學生很棒的資源與資訊(起碼系上感受的是如此);這些經驗在另外三所學校不曾遇過,我認為這點是亞大特別的地方。(不過,我想這根本的問題還是在於學校的教學與行政方針,而亞大的作法比較接近我的想法而已。)

  從高中開始我一直持續在網路上創作、後來經營部落格與學術論壇,並且與各式各樣的人從事討論分享,涉及各類公共議題,特別是教育議題。現實生活中也跟一群來自不同學校的大學生、高中生組織社團,以推廣社會參與為己任,我們近來持續在台北辦各種討論會與讀書會,寒暑假也舉行營隊活動;我把這些事務當成自己的工作,嘗試各種能力所及的手段,提振人們的公共意識,以及關懷社會的心。

  我不知道這有多大的說服力可以宣稱教育機構應該也要執行這些事、把它當作重要的教育活動,但我相信任何一位教育場域的教學者,於公或於私至少願意承認那是重要的。這點說服學生反而比較難,起碼我們(學生)很少有機會公開或私下討論它,更別說當討論真正發生了,這種初體驗能夠即刻進入狀況恰當地反省議題。

  即便教育目的老是提及「公民素養」、「關心社會」、「獨立思考」、「法治觀念」,但實際在執行運作上,效果令人很悲觀(另外還有國際觀、多元文化、道德感、人際溝通、通識教育等,這些項目也面臨相似的下場)。我不知道這是不是起因於政客與教育者的兩套思維,對外宣稱重視,但實際作為僅達成形式,甚至根本不碰,而花心力在處理他們認為更重要的問題(好比升學、職業、學習績效、校譽、競爭、獲利、評鑑);或者,也許是大家欠缺方法,心有餘力不足所造成的結果。

  我傾向於猜測是前者,這些任務永遠都被列於次要,也稱不上並重。有教育、心理、法律、政治、社工系所的學校,應該都能藉由學術專業挖掘到達成實質推廣效果的方法,那絕對不會只是徵徵文、掃掃地、投票選會長、演講、開課當書唸這種程度的影響手段。我猜即便是法律系的學生,許多人四年畢業後大概也無法掌握法治的基本概念(好比那相對於人治)、為什麼應該幫壞人辯護(心裡覺得良心受到譴責,表示信念上認為幫壞人辯護是一件不該做的事)、以及公平正義是什麼。

  社會輿論與新聞常常出現對於法律制度的批判,認為法官判決不合理甚至直呼良心被狗啃、警察抓了又放,但其實裡面不少是程序正義問題,卻鮮少有法律人跳出來為自己辯護(我目前只見過一次某位法官撰文回應而已),這要嘛是法律人不關心社會,要嘛是故步自封所帶來的結果。(最近得知有個台灣司法統計指出,在一審法院判決錯誤率高達百分之二十幾,即每四個案件就會出現一案是判決錯誤的;這現象跟我提出的狀況無關,判決錯誤的案件跟民眾直呼感到不可思議的案件不太一致。)

  社會環境之嚴峻是可以理解的,當學生與社會汲汲於要職業人才與成為職業人才時,這種學習供需自然被建立起來,但教育事業還沒有這麼市場化,起碼還存有一點公共介入(評鑑與資源挹注、法規),以及各校一窩蜂發揚的各種辦學理念;這兩點不來自於供需,而比較來自於對高等教育的期待,包含來自國家社會的,以及各自辦學初衷或使命感。

  當高等教育扮演的不僅是或甚至不該是職前訓練所的角色時,我想正面回應公益面的期待是可以辦到的;知識界談大學使命不外是培育承擔社會責任的國家人才,它的另一種古典名稱叫作「知識分子」。這種東西幾乎已經於台灣校園消失滅跡,有的也挺多是異議社團,不過那是學生自己來;校園的學權組織也變得很萎靡,學生事務著重於建構活動(雖然那的確也可以叫「公共事務」),權益面鮮少被提及,或至少是難以由外人知的。即便是最近台大的「百大維新」運動,也是學生會「首次」與校內異議社團合作,過去兩者之間往往是立場相左。

  公共事務是全社群的事,哪怕那指涉的是法律人、某校學生、社區住戶、縣民、國民、青年、員工、地球人各種不同的群體角色;我們的教育系統除了讓有志者有些管道(並且不太建全)可以參與其中外,並沒有任何培育這方面意識的學習,「公民素養」強調的即是一種「身為公民的自覺」,即便晚近有些政治學者 (如Gerry Stoke)認為民眾過於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並非好事,但在台灣,我們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因為我們連公民社會雛型都還沒發展起來,最低限度地(至少比現狀高)參與社會仍是民主國家所需要的,它也是解決目前台灣政治問題的一個可能方法。

  「公共意識」所倚賴的,理想上必須有「批判思考」,它是一種能力與思想特質,而不單單只是習慣或興趣而已;我們不會說沒事喜歡找碴,或者對所有事情都不信任的人擁有批判思考;而是當一個人有辦法從知識或經驗上建構問題(具有問題意識),以及面對難題時有辦法提出自己的主張、並且開放溝通,我們才能宣稱他具備批判思考的能力。但若涉及「思想特質」,他不僅擁有上述能力,在態度上還有更重要的取向,那就是面對所有知識經驗都抱持著批判思考的意識,即便深淺不一。

  教育界一個令人難堪的研究指出,學生若在大學前都不接受批判思考的教育(不管是教材內容或學習環境),當一腳踏入知識較為開放的大學學府時,他會產生不適應感,並且難以轉型(John Passmore《教學哲學》,頁261)。這是來自澳洲的研究,我不清楚國內外大學「知識開放」的環境有多大的差別,不過一個清楚的結論是,若批判思考不及早學習,拖越晚將越難學會;台灣教育界有個奇怪的共識是,學生在大學前因為思考、心智還不成熟,所以不適合批判教育,而比較適合吸收知識以奠基學識基礎,這種宣稱很可能是因果錯置,把大學經驗的思想開放理解為自己(那些有這種共識的人)既有能力的開竅始點(即便我認為台灣現狀的大學教育並沒有開放到哪裡去,而大部分學者專家是不是真有批判思考的特質我也是遲疑的)。

  龍應台也呼應過類似的觀點,她認為台灣的教育方針將許多重要的知識能力拖到大學再教是不智的,那只會導致學生更難學會。那麼,大學真得教了什麼嗎?我不敢說一定沒有,但我的確感受不到;法律系學生的共同經驗是,面對甲說乙說感到不耐煩,並且無法理解為什麼需要分這麼多、為什麼不直接介紹最重要的就好,但這卻是法律「知識開放」的重要內容之一;大部分的教科書會幫忙下結論,宣稱哪個學說比較理想,而老師也多半也會採用學界通說或實務通說,鮮少與學生進行批判互動。

  在世新法律系,宗旨上有宣稱採用「蘇格拉底教學法」,強調互動辯證、批判的課堂教學,訓練學生的思考能力;不過在實際體驗後,其實只是無聊的Q&A(在教學上也用得不積極,甚至大多數老師並不採用),老師問的問題是那些必須從課本閱讀後才能找到的答案,並欠缺可辯證性(不過這也跟選材上有關,許多問題難以被學生獨自處理,或者學界已經有很穩固的結論)。

  相較於世新,我在玄奘夜間部反而有更好的經驗,某位刑法老師要求學生於課堂上分組上台介紹課程,自己去閱讀與設計,而介紹完之後老師會再補充與深入講解;因為是學生自己挖掘的,加上老師有自己一套強烈的日派學術背景,過程中論點上的爭議很容易發生,並且當場互動辯論,雖然下場時常是學生被老師質疑到很難堪或無法反駁,但仍然激起討論意識,而因為學生有準備(畢竟必須介紹課程),所以一來一往難易度相對變低。

  雖然我尊重每位老師的教學自由,也不是希望老師一定必須怎麼做,但考量到一絲絲的高等教育理想性(例如社會期待),以及學生教育階段的脫節適應度(我指的是知識開放性,如果開放是重要的,那就應該用開放的方式教,並且找出讓學生適應的方法),適時思考與改變教學策略與方向應該是可以期待的;不過,即便專業核心知識的教育程序或內容上無法達成,仍可以依賴其他課程以及校園風氣來做,而且準備過程也來得容易許多。

  一個理想的批判思考學習環境是,在環境中任何事務都可以接受質疑,並且平等、公開地辯論進而產生改變,只有當學生與其他環境成員都知道可以輕易地要求任何人為自己的主張辯護時,批判風氣才會受到鼓勵與成長。然而,這種帶有教育公共化色彩的教育情境很顯然不可能被實踐,因為校方、老師都有一套自己不願意受批判的主張,其中學生有沒有權置喙是一回事,即便有權或有正當性,這種開放批判也將導致校方與教師的既有利益受到威脅。(批判之所以發生,除了在知識經驗上觀點的交流以外,最常見的會是關於權力管制、利益分配、公平正義的話題,而在校園裡,那多半就會跟學校行政與教師教學有關。必須補充說明的是,批判當然是對等的,這裡不提及對學生的批判,是因為在現有環境中,學生本來就一直是被充分批判的對象。)

  「理想的」批判思考學習環境難以達成,我想還是有許多備案可以用;就現狀台灣校園公共氛圍來說,學生自主發起的行動(連署、抗議、轉達意見、申訴,與其他各種正式管道的參與)應該都在學校可以接受其發生的範圍內,這比起前述那種掌握實權、公正平等地辯論以影響決策的形式來得可行得多,至少現階段各大學沒有例外。批判思考的氣氛可以由此奠基起來,不過得建構具體且有用的行政策略才行,而非靠學生自己有意願去做才能促成。

  然而前提是,校方願意重視學生的批判思考學習,把它當成亞洲大學的教育理念之一,雖然這造就的可能是一股反對勢力,但我相信,起碼校方可以從中充分地看到學生的意見與學習需求,更重要的是,這種人才可沒學校認真在培育,但卻對整體社會是有益的,我不認為這毫無誘因。以下提出兩個我所構想的策略,大致上是由既有的方針來強化,僅供參考。


‧‧‧



學生會與系學會的大鳴大放

  大部分學生會組織都是萎靡不堪的,而系學會也似乎在做與學生會類似的事(聯誼活動迎新之類);名為公共事務機構,卻一點也不公共,起碼決策討論都是內部在運行,完全沒有「深入民間」的意思。

  在個別面,我建議學生會的任務方向維持現狀,而系學會的任務應該從事學術活動,讓「學會」這個詞能夠名符其實一點;這兩個會有個通病是,資訊傳達不夠徹底,直至目前為止,我從沒在學校聽過與看過這兩個會的任何相關資訊,它們的資訊應該要更易讓學生得以得知,否則很容易被理解為似乎都沒有做什麼事。

  兩個會應該要有自己的刊物,包含實體刊物與電子刊物(電子刊物可以開放訂閱),定期發行刊載各種活動成果(或者各種歷程紀錄與討論)以及新的活動資訊;並且,在刊物上要開放投稿與主題式徵文,讓學生們表達各種相關提問或公共論述,甚至於系的刊物上發表學術文章或學習心得;以及必要時,兩個會的代表應該撰文予以回應(如果涉及校方,也可以轉請回應)。

  學生會應該要有策略去調查學生的各種公共意見,那怕透過問卷、開放式會議、網路、由班級代表轉達、意見信箱設置等,並且也應該主動提出自己內部的公共觀察、幫學生帶領議題以供思考。

  系學會的學術活動,可以抓緊各系領域的公共議題著手,也許是時事,也許是長久爭議的議題,法律系好比法官法、法學教育改革、蘇建和案、死刑問題、搏奕特區、集會遊行法、性交易除罪化、校園法治、郭冠英事件(言論自由)、新釋憲評析、法律電影欣賞等等(種類非常多,不怕沒話題),可以用類似社團社課的模式進行(委託校內外老師),或者以讀書會、討論會的形式舉辦。

  系學會也必須扮演系內部的公共意見管道,例如學生的教學建議、資源需求,以及各式各樣的公共問題。它就像是系的學生會,並且又具備推廣學術的功能。

  另外,兩個會也可以與各種校內外社團組織合作,舉行各式活動(包含學術的),以增添更豐富的經驗與學習資源。


與學校一起關心校內外的公共意見

  許多公共議題可以由學校發起,舉例像是系所評鑑的不合理性(好比說,對學生而言所謂的SCI、SSCI論文根本無助於教育品質,這甚至切割了老師專注於學生教學上的精力)、升學制度的意見(18分上大學、高等學歷滿街是)、對職場待遇的意見(最低起薪、勞工權益),甚至是與學校或身分無關係的公共議題等,都能經由內部討論取得共識後,以全校師生身分對社會與政府發聲。(在那些與特定科系有關的公共議題上,也能以系所全體師生的身分來執行這類公共參與。)

  而一方面學校也能提出校內的議題,好比提升教學品質的方法、學生學習情境的建構、環境維護、行政建議;校方也可以主動從學生尋求話題或執行方法,例如開些徵文題目:「你覺得怎麼樣才能實質推動校園法治?」、「亞洲大學欠缺或需要什麼?」或者設置網路的意見系統,來收集那些比較不需要論述的意見。

  學校可以建立各種管道來促成這些工作,資訊的到達性也很重要。至於學生的參與意願與能力問題,那跟知識與習慣有關,學校在陳列議題時,應該先由學生可參與性較高的活動著手,例如徵稿與講座課程,接著再引導至參與度低的活動上,當學生已經由參與度高的活動獲得較充分的知識基礎與投入感後,持續加入參與度低的活動是可以期待的。

  以建構提升教學品質方法為例,首先也許是先舉辦講座,簡單地討論校內外各式的教學方法與評鑑機制(大都由學生上網填意見表),接著開放徵文尋求全校個別意見,以及讓其他公共管道設置相關話題(例如學生會或系學會的刊物主題支援),最後再舉辦全校性質的討論會,讓所有有興趣的人共同表示意見,甚至後續還能有統整成果發表,以及執行計畫的制定等。



‧‧‧



  上述對學校公共意識學習環境建構的建議到此結束,以下將討論的是針對法律系學習情境方面的幾個構想,請主任斟酌考量看看。

  法律學習需不需要討論?我想有人會需要,只是需求性高不高我不清楚;然而,就結果來看,學習「支援」越多,似乎並不會是什麼壞事。以前在世新,老師特別鼓勵學生進行自主讀書會,針對課業分享讀書成果以及互相發問問題,以促進學習效率與檢視成果;但是,讀書會促成的機會不高,考量到學習習慣、時間安排、團隊默契、成員間的差異性等因素,一個班有一兩組(一組大概三、四人)就已經算不錯了。

  那麼,大家學習有問題時都上哪去?有部分人會選擇問老師或問同學,有部分人會選擇把課本內容記起來(即便還是看不懂),也有部分人會選擇到網路發問;而我認為,網路是個「方便」又「快速」又可以「累積」的管道,累積的意思是,許多討論與資料會被保留起來以供他人閱覽。

  我的構想是,也許可以促成一個網路的法律課程討論空間,並且擴及全國大專院校的法律系;我所經營的學術論壇「裏想箱人文平台(http://dreambox.why3s.tw)」的法律版應該可以勝任這個構想,它非營利、沒有商業廣告、空間穩定,更重要的是,裡面已經有一群在各種公共議題上打滾已久的網友,並且擁有各類關於社會科學與人文的討論版,許多相關團體的活動資訊也偶爾會發佈在那。

  在這樣一個論壇裡,我相信某種程度上應該能促成學生的批判能力、文字表達能力,以及關心社會各式公共議題;如果主任願意促成這個計畫的話,我希望能由您代為轉達給老師以及學生們,告知有個這樣的地方,並且委託老師偶爾有空的話,能上去看看與回應學生問題(不強制的),我相信這應該有助於老師多少掌握學生的學習狀況,以配合課堂上加強某些部分的教學。

  這個計畫我也會盡力轉達給各大學法律系的系主任與教師、學生,希望大家一起響應;學生間的討論分享還算不差,在既有的某些其他網路小社群裡,課業的分享與回應還算踴躍,而在回應問題時,甚至還會幫自己重新復習所學,不確定時會去查資料,算是一種自學性頗高的活動,甚至有人樂於整理筆記與發表讀書心得技巧或重點內容給其他人參考。

  再來是對亞洲大學讀書空間的建議,世新在這方面做得不錯,主圖書館有非常多空位,並且設置專門的閱覽室以供學生唸書;另外,於圖書館外側還有一間24小時開放的閱覽空間;而法律系本身,有另設專門的法律圖書館,裡面全部都是法律書籍,並且有適合討論用的圓桌椅;學校也提供給法律系一間還算大間的教室,改制成法律系專用的自習室,配置適合唸書的隔間書桌,約可容納五六十人。

  亞大的讀書空間看起來很少,目前得知的僅有學習走廊與圖書館二樓這兩個地方(至於餐廳或室外應該不太適合唸書,倒是比較適合討論使用);我猜這也許跟宿舍住宿的學生有關,大概有住宿的人會選擇在宿舍裡唸也說不定,我不清楚這種讀書空間在亞大的需求有多高,但我想應該還是可以考慮增設。

  一個簡單的方法是,學校可以考慮空出幾間教室,改設為開放給學生自習用的空間,對許多人來說在自己住的地方唸書效率不高,因為集中力會被週圍事物影響;如果教室因為排課關係而難以空出,也許也能用排課的方式來設定學生自習的位置,在課表那些沒有課程的地方,能夠加入自習教室的編號,讓學生在該空堂依需求自由前往。

  行文至此,總共有三類建議,希望主任能做些評估與採用,若您時間允許的話,期待能獲得您的回應(包含這篇文章以及主任您的回應,我會整理起來並發佈在網路上,先行告知),也謝謝您挪空閱讀此文。(DUST,200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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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一整篇看下來,我所關注的只有那四個字

「批判思考」

雖然這四個字聽起來很抽象,不像是各個學科,得了一分就是一分,扣了一分就是一分
但卻是相當重要的一個觀念,也許,我的高中老師在這方面下了很多苦功吧,在潛移默化的環境裡面
每次學校有什麼活動,基本上,他都是丟給我們去玩,只要是對的事情,玩好玩壞他都不反對
而他本人也只是以「活動中的一位隊員」來跟我們一起參與,在必要的時候給我們些許經驗以佐證而已
現在的學生就是少了敢說,敢做,這樣的實行力,畢竟根深蒂固的「事前認知」已經無法根除。

如果版大這項理念想要推廣,想必若不是十年計畫等大規模的改革,是很難實行。

而校方突然接到一封這樣的信,我想撇手不多談的可能性會相當高,這封信,只能說是一個行前準備
效果可以說是不大吧..唉

實際的其他行動我沒有腹案,只是對這樣的現狀,感到些許感嘆罷了。

不過對於這批判思考,我抱有很大的認同。

以上ˇˇ
 
時間在走、世界在動

每分每秒都值得珍惜思索

假使曾經失去過任何

別猶豫,別躊躇

努力走向下一個更好

遺憾,是不需要第二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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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T1987  能分享一下活動經驗嗎?  發表於 09-5-28 19:42 聲望 + 5 枚  回覆一般留言

嗯..

就是一些普通學校必備的活動

校慶,社團聯誼,英文歌曲合唱比賽,班級辯論比賽,足壘球比賽,歌唱比賽,義賣會,紅十字會捐血活動等等..

像是校慶,基本上老師就是攤位想法啥東西都丟給我們自己想,然後他自己來當老闆,基本上我們曾經誇過他比較適合
去夜市擺攤,比當老師更賺(拉客功夫一流)

社團聯誼,曾辦過熱舞,童軍,話劇,英研合辦,不過當時我是羽球社,所以沒有注意那麼多,只知道有兩個社長在我們班
聽說辦的很成功?(不只把妹的樣子)

英文歌曲合唱比賽,我們班因為,各門各派的人員太多,所以最後清唱XD,有點鳥那次

班級辯論,基本上我們老師碎碎唸功夫一流,所以那次他是幕後智囊團首腦,還帶他小一的孩子來給我們加油,
那次我們分成幕後智囊組AND臨機應變組這兩組,上台的就是臨機應變組(笑 話說那次我們第二名XD

足壘..痾,比到差點群架,嗯哼,回去我們老師只問了一句話「打贏打輸」? 嗯,有點傻眼,雖然我寧願想成他在問比賽結果
可是總決賽那天他在現場阿=口=  至於動手的原因,當然是我們對(笑 自挺  對方投手出澳步,嘖嘖 也是對方先動手(笑

義賣會,我們賣手工藝品,做娃娃,小飾品,這件事我就很有心得了,大力策劃團軍師ˇˇ,話說那次我們一股腦的想把家中
值錢的古董都搬出來,只差沒把家中一老帶來獻寶而已,想給我們老師有面子一下,老師回一句,你們頭殼壞啦?義賣會所得
你們也不能拿回去,這是要捐的,把傳家之寶拿來的都給我拿回家,後來討論很久,決定分成賣童玩跟手工藝品,至於手工藝
品我們是採用一些家政老師的範本,然後在自己增加配飾,做一些串珠飾品,跟手工縫製娃娃。

總之就是我們班導大部分都會讓我們自己處理,然後依照我們的方針一起參與其中,事後再來檢討那樣。

以上ˇ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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