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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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打開信箱

發現有一封信.是給我的.(天阿 !!幾百年沒收到信 趕快拆開看 )

這是一封圖書館寄過來的 (圖書館?!好久沒去了..)

他說我有一本書沒有還@@ 日期是 2002.X.X

=.=附註:請本人將書籍補回.否則移送坐牢處分~

不是吧 長這麼大一個人 頭一遭被恐嚇 而且還是"圖書館" 天阿 ~~
印象中..我書還很久了 因為整袋拿回去還 而且家中除了雜誌跟漫畫
沒有"圖書館"的書阿!! 我想 這就是古人說的 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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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健忘會坐牢的

有一句名言說得好....
要是對不起有用的話,那還需要警察嗎.....
剛好回應你的大標題...噗

結果呢??

書有找到嗎@@.....該不會打麻將時墊在桌子下
 
這是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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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健忘會坐牢的

「國家(冤獄)賠償」的史例

中國歷代均為「君主專制」體制;向來只有朝廷對百姓的要求,
甚少有皇帝向百姓認錯並賠償的情形,尤其時值亂世,
朝廷莫不橫徵暴斂、殘民以逞。所以以下的史例,殊為難得僅見。



五代十國時期,是中國歷代亂世之一。
所有的皇帝幾乎都是武人出身,所以特別殘暴;
唯一例外的是後唐明宗李亶,頗有仁義之心。
有一天,京城負責安全的巡檢軍使向他報告說:
「城外有二個人用竹竿當武器,彼此操演戰鬥,應有圖謀不軌之情…。」
明宗爰下令逮捕該二人,並交大臣石敬塘(後竄位自立後晉)徹查,
石敬塘不分青紅皂白,就把那二個人殺了。
第二天,樞密使安重誨上奏說:「這二個人實際上是一起玩耍的幼童,並非練習戰鬥的百姓…。」
明宗聽後大驚,於是下詔全國坦承疏失,並減少自己十天的飲食,以向冤魂謝罪,同時罰石敬塘一個月的俸祿,並將濫告的巡檢軍使罷官廷杖後流放登州。
最後,補償了那二幼童家人絹五十匹,栗、麥各一百石,並由官府出資厚葬該二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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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健忘會坐牢的

圖書館.......

能不能問一下....

你家裡的雜誌跟漫畫都是哪一種種類的阿@@?(迷)
 
囧字進化史>冂>冋>冏>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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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健忘會坐牢的

書真的找不到了~因為之前搬過一次家
這下糟糕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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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健忘會坐牢的

皇帝人真好=.=(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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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健忘會坐牢的

從沒向圖書館借書過...2002....你也夠利害了 = =|||
有借書的..大概一用完馬上就還
戰戰兢兢到有點奇怪
不過這樣的態度可能會比較好吧^^"
 
你沒有看到我...你沒有看到我...
如果你看到我了...
那是幻覺...那是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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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健忘會坐牢的

[QUOTE=羽德]從沒向圖書館借書過...2002....你也夠利害了 = =|||
有借書的..大概一用完馬上就還
戰戰兢兢到有點奇怪
不過這樣的態度可能會比較好吧^^"[/QUOTE]呵呵~ 我爸爸 最近收到 五年前的 健保 催收單 (說是 其中一個月沒有繳~)
看得我全家人 好氣又好笑~


時尚 要趕快處理喔~ 我之前有看過一篇文章

如何快速 要求還錢的方法 ...
假設A借錢給B 寫一般借據是沒有用的 了不起 民事訴訟  沒有公訴效力
但是A借錢給B 寫保管條 外加兩個證人會簽 這時候 就構成 侵占罪 案 經查證 就可以拘提..

借書行為 很可能構成 保管條件 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不過 這又不是什麼殺人放火的事情 真要找不到  照價賠償 就好了...
 
請至控制面板重新儲存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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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健忘會坐牢的

[QUOTE=Kevin Hsu]呵呵~ 我爸爸 最近收到 五年前的 健保 催收單 (說是 其中一個月沒有繳~)
看得我全家人 好氣又好笑~


時尚 要趕快處理喔~ 我之前有看過一篇文章

如何快速 要求還錢的方法 ...
假設A借錢給B 寫一般借據是沒有用的 了不起 民事訴訟 沒有公訴效力
但是A借錢給B 寫保管條 外加兩個證人會簽 這時候 就構成 侵占罪 案 經查證 就可以拘提..

借書行為 很可能構成 保管條件 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不過 這又不是什麼殺人放火的事情 真要找不到 照價賠償 就好了...[/QUOTE]
恩恩 照價賠償 我想目前這是唯一個辦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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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健忘會坐牢的

通常有權有勢的 都比較囂張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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