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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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
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污,下場通常就是剝皮。
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下令剝皮。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污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
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從這裡撕開,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最難剝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
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從這裡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會有一個從頭頂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腰斬]:
電視上的包青天,開鍘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都是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彿中國式的斷頭台。
但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包青天那三把鍘刀其實是腰斬用的。
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兩段。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
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能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
李斯也是被腰斬的。
補充說明一點,據說明成祖要求方孝孺執筆草詔,方孝孺執意不肯,明成祖威脅要誅他九族,方孝孺厲聲說:誅我十族也不怕!
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算是第十族,一並誅卻,當時株連數千人。
[五馬分屍]:
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不要以為這沒什麼,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
的。
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
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要花多少時間我不知道,不過恐怕不是幾秒鐘就可以解決的。
而撕開的時候,恐怕是血雨滿天。
另外常聽到的「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妖剁成三塊。活生生的倒是沒聽過。
不過歷史上有一段記載,恐怕比大卸八塊還慘。
漢高祖死後,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
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
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
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
這是明朝的規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更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禎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叛國,
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
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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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古代十二酷刑(上篇)

都好恐怖的感覺~"~
身體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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