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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鐵血首相 俾斯麥
俾斯麥,全名奧托.馮.俾斯麥(Bismarck Otto Von)於1815年4月1日在距柏林西部100公里處,易北河北岸的興奧森小鎮出生。其家族是傳統的大容克地主,擁有幅員甚廣的土地和庄園。 俾斯麥父親23歲退役後,返回農庄生活,由於他是一位貴族,所以一切的工作都交由僕農去做,自己則終日無所事事,唯一的娛樂便是與其他貴族一起獵。35歲時娶了當時僅僅17歲的妻子,即是將來俾斯麥的母親。 俾斯麥的母親出身自資產階級的家庭,加上她居住在市區,所以思想較為開放,不像其父那樣守舊。俾斯麥母親共生養了6個孩子,其中三個不幸夭折,剩下比俾斯麥年長5歲的哥哥、俾斯麥及一個妹妹。 俾斯麥父母親對俾斯麥的期望都截然不同。俾斯麥父親希望兒子成為一個出色的軍人,為國家效忠。但是,俾斯麥母親則期望兒子成為一位舉足輕重的政治家,出人頭地。雖然俾斯麥雙親的期望截然不同,但俾斯麥都可一一達成。
當俾斯麥一歲時,全家遷往柏林東北的庫寧堡繼承一塊8000平方公里的土地,所以俾斯麥對故鄉興奧森沒甚麼印象。 8歲時,俾斯麥被送往柏林小學讀書。這是一所處於市區的小學,大部分的學生都是新資產階級的孩子,對於一個大容克地主的兒子可謂罕見。因此,他不斷被同學排擠,令他的童年生活充滿著痛苦與壓力。 12歲時,俾斯麥入讀了母親所選定的中學,但中學的生活並未為俾斯麥帶來一線希望的曙光,他仍然受到同學排擠。但俾斯麥表現了自學的一面,在中學時期,除了學會英語、法語外,還學了俄語,對波蘭語、荷蘭語亦不陌生。為俾斯麥後來成為一個卓越的外交官打下鞏固的基礎。 另外,俾斯麥曾學習希臘、古羅馬、德意志及英國的歷史。
當俾斯麥不滿17歲時,便入讀了當時比較有名氣的哥廷根大學,然而,大學時期對俾斯麥而言,就是一場漫長的「刑期」,因三個學期中,大部份時間都在學校的禁閉室中渡過。俾斯麥的好友馬特利曾這樣描述過俾斯麥的大學形象。 “他身材高瘦,還沒有完全發育成熟。我不知道他的衣服到底是什麼樣式的,因為上面沒有衣領,也沒有紐扣,也沒有顏色。下身穿著一條肥大的褲子,皮鞋後跟釘有鐵釘,並且有馬刺。他的襯衣上不打領結,領子也是敞開的。他的頭髮特別長,一直垂到肩頭,而且還留著八字鬍。……他的腰間總是掛著一把長劍。” 俾斯麥在大學不僅腰間佩劍,還經常牽著一隻大狼狗。俾斯麥的劍術比較高明,在大學留下了「輝煌記錄」,在27次與人比劍中,只有一次戰敗,而這次的戰敗令他留下一條由鼻頭到右耳的長疤痕,據說共縫了14針。在哥廷根大學時期中,根本無心向學,甚至連一名合格的學生也稱不上,更染上很多惡習。
在哥廷根大學「服刑」完畢後,便與同窗好友馬特利一起轉學到柏林大學,依然入讀法律系,但仍然一塌糊塗。 雖然俾斯麥曾入讀哥廷根大學及柏林大學,但所學到的不多,卻染上了一身惡習。無論如何,俾斯麥畢業後,經過一輪補習後,便當上了律師。然而,律師這項職業並不適合俾斯麥,他認為律師只是在名片加上幾個名銜,他並不甘心,反而想出人頭地。於是,俾斯麥返回出生地興奧森,並專心準備考試。 然而,這次考試非常成功,令俾斯麥在政壇的道路上踏出第一步。
在21時,俾斯麥被派往德國西部的夏柏爾小鎮擔任書記員一職。夏伯爾小鎮既是一個旅遊勝地,又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小鎮,城內遍佈古蹟、溫泉。此外亦聚居了不少的法國和英國人。對俾斯麥而言,這可是適合不過了。 當上書記員一職,社交場合是少不免的。一次,俾斯麥結識了一個英國名門拉塞爾家族的一位千金羅拉。他們很快便訂下婚約,這是俾斯麥第一次的婚約。在當時的歐美社會中,與上流社會的女兒結婚,必須準備一大筆金錢。試問一名小小的書記員又何來一大筆錢呢?於是,俾斯麥選擇了以賭博來「致富」,但他卻未想到「此路不通」。他不僅沒有掙到錢,反而令他欠下一筆巨債。後來,俾斯麥認識了一位三十多歲的女人,與羅拉的婚姻也就此結束。 繼和羅拉分手後,他認識了一位牧師的女兒,他們很快便戀上對方,更訂下了婚約。這是俾斯麥的第二次婚約。但這次的結果卻未如俾斯麥的心願,當他們籌備婚後時,這位金髮美人被一個富有的獨有臂上校搶走。 俾斯麥經歷過二度的挫折,心灰意冷,辭退了書記員一職後,背著1000多英磅的債務,返回家鄉。
返回家鄉後,家道中落.頻臨破產。禍不單行,俾斯麥母親更患上不治之症――癌症,死時五十歲。家中的困境日益緊迫,他想出了一個權宜之計:將庫寧堡一分為二,由他和哥哥共同經營。此時,俾斯麥由小官吏搖身一變成為庄園主。 俾斯麥根本不適合當庄園主,他還想出人頭地,令他心中產生一種苦悶及煩惱。於是,俾斯麥到了英國散心,自遊歷英國後,只要有時間,便到處遊覽,他的足跡遍佈了歐洲各主要國家。總之,俾斯麥並不喜歡庄園生活,希望在政壇上再次大展拳腳。 1845年,俾斯麥的父親去世,他將庫寧堡租予別人,返回出生地,繼承興奧森的庄園。
返回興奧森不久,他便求得一官半職,當上了河堤監督官,這並不是一份好差事,反而是份危險的職務,但這正適合俾斯麥的好勝的性格。在這官職上樹立形象後,便抓緊機會參加議員選舉。可是,他被選為候補議員,但俾斯麥玩弄手段,迫使一位議員以患病理由退出,令他名正言順當上議員。1847年5月,33歲的俾斯麥當上柏林州的議員,這正是他踏入官場的第一步。 俾斯麥人生的另一轉折,便是他的第三次婚約。他一改常態,一改往日放蕩不羈的性格,去迎合喬安娜的雙親。排除萬難後,終於,在1847年正式結婚。蜜月旅行剛結束,國王強行將議會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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