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商業感並不是一種既定的形式,而是我設計的出發點,大多是就商品與業主所需要的調性與風格來設計,當然,價錢也是很大的一個因素。這樣的設計不是不好,重要的是,它可以讓我賺到錢,雖然做出來的東西就是不夠精采──這點我必須承認。很多業主有「花錢的是大爺」的心態,喜歡在你的稿件上加兩筆,東刪一點,西撇一下,這樣的東西才符合他們的需求,也不管是否破壞了整體設計。再者,有80%的客戶看到設計稿上的空白便會質疑設計者不夠用心,如果字小一點,他們會覺得不夠,要放大,再放大。以前一位曾一起共事的大姐跟我說過一句話:「什麼都大大的看起來很『聳』耶!」但不可否認,這80% local customers裡至少也有80%的人喜歡什麼都大一點。